督查工作面廣線長、千頭萬緒,需要在“精準”上下功夫。針對不同目標任務,采取相對應的督查方式,才能最大程度發(fā)揮督查“利劍”作用。
以“靶向型”督查突破“問題瓶頸”
督查前期功課要做足,找準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工作的發(fā)力點,才能真正督到點子上。如,在環(huán)保督查中,我們以環(huán)保問題整改清單為切入點,對久拖不決的整改問題逐項實地察看,找準問題成因,形成有見地的督查報告,引起領導關注,從而有力推動了重點問題的解決,并帶動整個面上環(huán)保問題整改。
以“釘子型”督查打破“有始無終”
重大項目建設督查尤其需要全程跟蹤、咬住不放。一方面,要采取“蹲點式”看現(xiàn)場、“拉網(wǎng)式”找問題、“鬧鈴式”盯整改等方式推動項目建設;另一方面,深入查找“怕、慢、假、庸、散”作風問題,盯緊事更盯緊人,以作風改進推進項目落地生根。如,某單位在涉及鐵路部門的項目建設推進中,潛意識地認為與鐵路部門溝通難度大,沒有積極主動進行溝通,導致工作一直拖延。我們緊盯不放,督促其嚴肅進行整改,有力推進了項目建設。
以“調研型”督查攻破“發(fā)展難題”
督查調研要真正深入基層,拜群眾為師,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良策。如,針對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問題,我們組織開展專項督查調研,認真聽取了鎮(zhèn)村干部、保潔員以及第三方清理公司意見,摸清了農村垃圾治理問題的根源,形成了高質量的督查調研報告,在領導推動下,理順了農村垃圾治理模式,真正讓政府、村民、第三方清理公司做好分內之事。
以“服務型”督查破除“花拳繡腿”
以往開展督查,往往以發(fā)現(xiàn)問題為主要目的,卻不深挖問題成因,一味要求基層整改。督查要力避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用實實在在的舉措和效果來回應領導關切和群眾期盼。我們積極實行“四不兩直”開展督查,做到既發(fā)現(xiàn)問題也找到成因。如,針對早稻種植面積難落實問題,深入田間地頭,向村民、種糧大戶尋計問策,找準了問題成因,提出針對性系列措施,一舉扭轉了早稻種植面積下滑勢頭。
以“聯(lián)合型”督查破解“九龍治水”
聯(lián)合督查可有效破解“九龍治水”困境,又可減少基層被“重復督查”的負擔。近年來,我們對可合并的督查事項堅持合并開展,從源頭上解決督查政出多門的問題。如,面對突發(fā)的新冠肺炎疫情,各項防控措施都要落實,我們建立了“1+6”市級領導包片督導機制,由7位市領導分片帶隊督導,壓實縣(區(qū))屬地責任、相關部門監(jiān)督防控工作主體責任,確保了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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