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牽手
我認識一個男人,他說他從來不牽著女朋友的手走路。他覺得牽著另外一個人很不方便,也沒有這個必要。他有一位相戀多年的女朋友,證明有一個女人能夠體諒他(或容忍他)。換了是我,我早已經離開他,我很難明白,他既然說愛我,又不是有家室,竟不肯在公家地方牽著我的手!
男人追求女人,總是千方百計,患得患失牽著她的手,一旦讓他捉住了,便不肯放手。
女人喜歡一個男人,也總是希望他主動牽著她的手,這種暗示,勝過千言萬語。
在靜悄的夜街上,她想他牽著她的手,送她回家,臨別依依,拾不得放手。
在繁忙的街上,人潮洶涌,他緊緊地拉著她的手,生怕她會走失。一旦兩雙手給人群撞開了,她總是焦急地尋覓他的一只大手掌。
在他駕車的時候,我希望他只用一雙手控制方向盤,另外一只手和我十指緊扣。
做為男人,應該懂得只用右手駕駛汽車。
跟朋友吃飯的時候,也希望他在桌下牽著我的手。
我們形容一男一女結束情侶關系是“分手”,因此,兩個人相愛,無論如何要手牽手。
最舒適的手掌,是大而厚,可以把女人的小手牢包里面,給她安全感。切忌手汗多,弄濕人家的手。也不要太粗糙,軟才有溫柔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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