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備和召開二級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二級教代會”)的工作是在學院黨委領導下,由學院黨、政、工共同組織,并得到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執(zhí)行委員會(以下簡稱“教代會執(zhí)委會”)和工會委員會的指導下進行的。為便于開展工作,成立由黨、政、工參加的籌備小組,具體組織實施。二級教代會的籌備和召開,基本分三個階段,即準備階段、會議階段、會后階段。
第一階段,準備工作的程序和內(nèi)容
一、制定召開教代會方案
按《河北大學二級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實施辦法》的要求,在學院黨、政、工充分調(diào)查,認真研究,共同協(xié)商的基礎上,制定召開本次教代會方案,并呈報學校黨委分管領導、教代會執(zhí)委會和工會。
方案的內(nèi)容:
1.大會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
2.大會的主要議程;
3.教職工代表的組成、名額及產(chǎn)生辦法;
4.大會主席團的組成及名額;
5.教代會專門工作小組的設置、成員人數(shù)及產(chǎn)生辦法;
6.大會會期及召開的日期;
7.其它事項。
二、選舉教職工代表
1.教職工代表的組成。二級教代會的代表是以出席學校教代會代表為基礎,根據(jù)本學院教職工人數(shù),增選一部分學院教代會的代表(注:學校教代會的代表,同時是學院教代會的代表;而增選的一部分代表只作為學院教代會的代表)。學院黨、政、工主要負責人應是學院教代會代表。
2.教職工代表總人數(shù)(含學校教代會代表)按下列比例產(chǎn)生:
教職工在50—100人,按40—35%的比例選舉代表;
教職工在101—200人,按35—25%的比例選舉產(chǎn)生;
教職工在200人以上,按25—20%的比例選舉產(chǎn)生;
教職工不足50人,一般召開全體教職工參加的教職工大會。
3.教職工代表的產(chǎn)生辦法:
。1)教職工代表以系、教研室或科室為單位、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chǎn)生。選舉工作可由出席校教代會的教職工代表或工會小組組長主持進行。
。2)根據(jù)各系、教研室或科室的教職工人數(shù)分配代表名額(代表名額應含出席校教代會的代表)。
(3)各選舉單位根據(jù)所分配代表名額,通過民主推薦,協(xié)商確定代表候選人名單,再經(jīng)無記名投票方式(或舉手方式)選舉產(chǎn)生。也可由教職工直接提名選舉產(chǎn)生。選舉會議需要有2/3以上教職工出席,方為有效。被選舉人得票數(shù)超過應參加選舉人數(shù)的1/2以上,方能當選。
。4)各選舉單位將選出的教職工代表填寫《教職工代表登記表》報學院教代會籌備小組,并對代表進行資格審查。
三、確定本次代表大會的主要議題
1.教職工代表大會議題,就是教職工代表大會列入會議議程,提交教職工代表討論審議的各種議案的總稱。
2.確定大會議題應圍繞以下幾方面:
。1)學院的辦學指導思想及教學、科研等中心工作;
。2)學院的各項改革;
。3)學院的思想政治工作;
。4)學院的各項管理制度及財務收支狀況;
。5)教職工生活福利及普遍關心的其他重要問題。
每次大會確定的議題不宜過多,應突出一、兩個問題。
四、征集提案工作
1.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提案,是指教職工代表和群眾對學院的教育教學管理和教職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問題,提請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處理的意見和建議。
2.提案的內(nèi)容
屬于學院行政職權范圍和教職工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nèi)處理的下述內(nèi)容,可以列為提案:
(1)有關本院貫徹執(zhí)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令、規(guī)定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2)有關學院教學、科研、管理方面的改革,教職工生活福利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3)有關教職工群眾關心的其他重大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不屬于學院行政職權范圍和教職工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nèi)處理的問題,不按提案對待:
(1)純屬黨務性質的問題和群眾組織內(nèi)部的問題;
(2)應按法律程序由當事人向司法機關起訴的問題;
(3)純屬個人的具體問題或對個別領導者的批評意見。
3.征集提案程序
由院分工會或提案小組負責征集提案,一般在大會召開前一個月左右印發(fā)提案表進行征集。
五、提出大會主席團成員建議名單
1.大會主席團的組成。主席團人數(shù)可根據(jù)學院教職工代表人數(shù)多少自行確定,一般按代表總人數(shù)的10%至20%確定。主席團應由學院各方面人員組成,其中包括學院黨、政、工主要領導干部,教師(包括教學、科研人員)應占較大比例。主席團成員必須是本屆教職工代表大會正式代表。
2.大會主席團的產(chǎn)生。由學院黨、政、工共同協(xié)商,并在征求代表們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主席團組成方案和人選建議名單。主席團人選建議名單須提交大會預備會議選舉通過(選舉可采用舉手表決的方式)。
3.大會主席團不是權力機構,是教職工代表大會開會期間的會議組織領導核心。主席團向教職工代表大會負責,不能代替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職權。
六、起草大會文件材料
1.開幕詞;
2.領導講話;
3.院長工作報告;
4.提請大會審議的各項議案文本;
——學院發(fā)展規(guī)劃
——學院財務工作
——各項改革方案
——規(guī)章、條例、制度等方案和說明
5.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報告。
七、擬定大會日程、議程
1.安排大會日程。大會日程即大會自始至終每項活動的時間順序安排,通常以表格形式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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