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表決通過,標志著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全面系統(tǒng)規(guī)范公職人員懲戒制度的法律誕生,也是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強化監(jiān)督,從嚴治吏。政務處分是對違法公職人員的懲戒措施。在此之前一直依據的是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yè)單位人員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雖然黨紀處分覆蓋全體黨員,但未能覆蓋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存在一定的空白。比如村干部中有非黨員、既不是公務員也不是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對他們的違法行為無法給予處分,難以形成威懾。
細化內容,監(jiān)察有力。政務處分通過與黨紀的銜接,對違反紀律情形做出了具體規(guī)定,并根據公職人員的特點有針對性的吸收和完善,將處分情形、處分后果也做出細致的規(guī)定,體現出嚴管厚愛,能夠進一步加強監(jiān)督威懾效果,將制度優(yōu)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從嚴治吏,一直在路上。民法典的頒布、政務處分法等都是法治中國的建設重要一環(huán),是我黨不斷改善治理方式、推進治理能力的重要形式、體現出新時代中國發(fā)展的全新風采。我們也應該認識到,從嚴治吏跟從嚴治黨一脈相承,治和管只是方式,而社會展現的良好反饋才是想要的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20年6月20日通過,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政務處分法強化對公職人員的管理監(jiān)督,使政務處分匹配黨紀處分、銜接刑事處罰,構筑起懲戒公職人員違法行為的嚴密法網。
健身我們要明確健身哪些部位,健身多久比較有效果,怎么健身比較合理等問題,而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對公職人員依據哪些行為確定處分等級、影響期多久、事件調查定性程序和原則等做了詳細規(guī)定,也是為建設公道正派的公職人員隊伍保駕護航。
“練哪里”,明確政務處分對象和行為。健身,我們要先考慮清楚,這次健身是要練哪個部位。而公職人員處分法也需要明確政務處分對象和處分行為,如公職人員包括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國有企業(yè)管理人員等6類人員;政務處分有6種,其中可以從輕或減輕給予政務處分的有7種情形,應當從重給予政務處分的有7種情形等。處分對象和處分行為就是政務處分法的基礎和根本,正是因為明確了“力的作用點”,才能將作用力變得有效。
“練多久”,確定政務處分時間和目的。健身,我們需要考慮的問題是要練成什么樣,要練多久能達到預期的效果。而政務處分法也是一樣,政務處分目的并不是要單純處分,而是以懲戒的形式進行教育。處分以違法違規(guī)嚴重程度確定影響期就是以嚴重性和危害性來進行不同程度的教化,如警告處分為6個月、記過處分為12個月等。以目標為導向,以處分行為和處分時間為主要手段,保障對公職人員進行更積極、更有效的教化。
“怎么練”,嚴格政務處分程序和要求。健身,我們要了解清楚健身方法,如何合理健身才能達到良好的健身效果。而政務處分法中也明晰了政務處分原則和程序,并對監(jiān)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明確了工作紀律和要求。如堅持黨管干部原則,集體討論決定;監(jiān)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違反規(guī)定處置問題線索、違反規(guī)定處置涉案財物等11類行為。嚴格處分程序,并細化處分流程才能讓違法違規(guī)行為“無縫可鉆”,強調監(jiān)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紀律要求才能讓執(zhí)法“公平公正”,從而切實做到真管、真查、真處分,建設出作風優(yōu)良、敢打硬仗、能打勝仗的公職人員隊伍。
落其實者思其樹,飲其流者懷其源。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一方面是為了加強公職人員管理,進行定期“敲打”和肅清“毒瘤”,另一方面是為了保護公職人員的合法權益。就如健身的過程是痛苦和勞累的,但是目的是為了你身體變得更健康,身形變得更優(yōu)美。
2020年6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以下簡稱政務處分法),強化對公職人員的管理監(jiān)督,著力推進政務處分的規(guī)范化、法治化。
政務處分法把所有公職人員全面納入政務處分的范圍,消除死角和盲區(qū),做到公權力行使到哪里,法律監(jiān)督就跟蹤到哪里,政務處分就覆蓋到哪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治吏向縱深發(fā)展,讓公職人員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建設中成為中堅力量,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fā)揮重要作用。
政務處分法本著“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xù)完備”的要求,對調查取證、作出處分決定、處分決定宣布等程序作出詳細規(guī)定,確保政務處分的原則不放松、標準不降低、結果不偏離。為保障公職人員的合法權益,政務處分法對復審、復核后需撤銷或變更原政務處分決定的情形進行明確,對處分決定被撤銷的公職人員的補救途徑提出操作辦法,既維護法律實施的權威性和政務處分的嚴肅性,又充分體現對公職人員人權的尊重。通過規(guī)范操作流程,注重實事求是,做到寬嚴相濟,確保政務處分在法治軌道上操作規(guī)范、運行有序。
政務處分法堅持事由法定的原則,對現有關于處分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了歸納整理,著力對各類公職人員科學、統(tǒng)一地設置處分的情形。參考黨紀處分條例的處分幅度,根據行為的輕重程度規(guī)定相應的處分檔次,同時明確從重、從輕或減輕、免予處分等規(guī)則,為實施政務處分提供法律依據。
政務處分法規(guī)定,監(jiān)察機關和公職人員的任免機關、單位都可以對公職人員實行政務處分。一方面,監(jiān)察機關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加強對公職人員的監(jiān)督,依法給予違法的公職人員政務處分。另一方面,任免機關、單位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加強對公職人員的教育、管理、監(jiān)督,依法給予違法的公職人員處分。為明確監(jiān)察機關和任免機關、單位明晰兩類處分主體的職能定位,政務處分法對兩類主體各自發(fā)揮的作用和應承擔的責任作出明確規(guī)定,從而督促兩類主體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更好地依法履行相應職責,形成教育公職人員的合力,切實提高監(jiān)督管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法律的生命在于執(zhí)行,處分的目的在于教育。只有嚴格執(zhí)行政務處分法,遵循政務處分的標準尺度,規(guī)范政務處分的操作流程,才能真正發(fā)揮政務處分法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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