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規(guī)定: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我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從1954年9月開始,到1959年4月結束,共5年。我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1949年到1954年,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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