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王某因未在甲村居住,故不得被列入?yún)⒓舆x舉的村民名單
B.楊某因與甲村村委會簽訂了“入戶協(xié)議”,故不享有村委會選舉的被選舉權
C.楊某經(jīng)甲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同意之后方可參加選舉
D.選舉前應當對楊某進行登記,將其列入?yún)⒓舆x舉的村民名單
【解析】
A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洞迕裎瘑T會組織法》第13條第2款: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yún)⒓舆x舉的村民名單:(一)戶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三)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并且經(jīng)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王某、楊某戶籍在甲村,不在本村居住,但本人表示參加選舉,應當列入?yún)⒓舆x舉的村民名單。楊某戶籍在甲村,不需要經(jīng)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
B選項錯誤。《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3條第1款: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chǎn)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楊某符合參選條件,村委會不能借“入戶協(xié)議”剝奪楊某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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