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受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轉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xié)商,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區(qū)
2.房屋套型,建筑面積
平方米,結構樓層,用途。
3.該房屋的銷售價格為每平方米元人民幣,總計房價拾
萬千百拾元整。
二、乙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fā)產權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
三、房屋四界:房屋四界東:西:南:北: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交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后,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計元的定金或元的預付款,其余%,計
元價款則交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代存,代辦完房屋產權過戶手續(xù)乙方將房屋騰空并連同該房屋有關圖紙、資料、房屋鑰匙等交給甲方后,甲、乙雙方同時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由乙方憑甲方出具的書面證明領取售房余款。
五、甲、乙雙方互相監(jiān)督,不得隱瞞買賣成交價額。甲方協(xié)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其稅費按規(guī)定各自交納。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章并由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雙方均不得違約。如甲簽章違約,乙方不退還定金;乙方違約,則雙倍退還甲方定金;違約方還應承擔產權轉回已繳和應繳納的稅費和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乙方賣給甲方的房屋,在辦理過戶手續(xù)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進行交易的,
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時,乙方應當同意,并如數(shù)退還甲方定金。
八、其他決定事項:
1.
2.
3.
4.
九、本協(xié)議一式份,甲方執(zhí)存份,乙方執(zhí)存
份,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執(zhí)存份。
十、買賣雙方情況
買方姓名(簽章)
現(xiàn)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
電話號碼
登記人
共有人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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