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決策重大事項的基本原則
1、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2、認真學習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堅持在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保證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在地方志編委會的貫徹實施。
3、研究和組織學習上級的各種指示、決定,結合工作實際,不打折扣地認真貫徹執(zhí)行。要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chuàng)新。
4、嚴格遵守“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實行集體議事和會議表決,堅持黨委統(tǒng)一的集體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確保民主集中制的貫徹落實。
5、充分發(fā)揚民主,廣泛征求意見,堅持走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實施科學決策。
二、決策重大事項的議事范圍
(一)貫徹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
(二)討論研究全委工作的重要問題
(三)關于干部任免獎懲及調動等事項。
(四)重大投資項目。
(五)涉及群眾利益的重要問題
(六)制定出臺重大制度、規(guī)定。
(七)按有關規(guī)定應由黨委集體決定的其它重大問題。
三、決策重大事項的基本程序
1、提出預案。預案通常由相關職能科(室)在廣泛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集思廣益的基礎上,提出擬決策的重大事項,擬定初步方案后交分管的黨委成員提出,特別重大或比較復雜的、敏感的事項,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決策預案,待黨委書記審核同意,提請委黨委會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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