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明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對黨風廉政建設應負的責任,督促領導干部增強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意識,提高廉潔自律的自覺性,結合本部門實際,特制定本責任制。
一、必須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jīng)濟工作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
二、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陽奉陰違、自行其是。
三、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獨斷專行、軟弱放任。
四、依法行使權力,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
五、廉潔奉公,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利益。
六、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的影響謀取私利。
七、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親、營私舞弊。
八、艱苦奮斗,不奢侈浪費、貪圖享受。
九、務實為民,不弄虛作假、與民爭利。
十、甘當公仆,不向項目單位吃拿卡要報。
“十個嚴禁”
(1)嚴禁違反規(guī)定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禮品、現(xiàn)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2)嚴禁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3)嚴禁以各種名義用公款贈送禮品、相互宴請;(4)嚴禁用公款組織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動;(5)嚴禁借舉辦慶祝活動和團拜、聯(lián)誼等名義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活動;(6)嚴禁公車私用和違反規(guī)定使用公車;(7)嚴禁用公款、公車、公物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和借機斂財;(8)嚴禁各種名目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9)嚴禁印制、發(fā)售、購買和使用各種代幣購物券;(10)嚴禁節(jié)日期間突擊花錢和違反財務規(guī)定亂發(fā)錢物。
◆“八項要求”
(1)要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陽奉陰違、自行其是;
(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獨斷專行、軟弱放任;
(3)要依法行使權力,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
(4)要廉潔奉公,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利益;
(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的影響謀取私利;
(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親、營私舞弊;
(7)要艱苦奮斗,不奢侈浪費、貪圖享受;
(8)要務實為民,不弄虛作假、與民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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