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普法聯(lián)絡員的情況匯報
尼巴學區(qū)關于建立普法聯(lián)絡員隊伍的情況匯報
縣教育局:
為了全面掌握學區(qū)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況,為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普法”格局,確!拔逦濉逼辗ǖ捻樌七M,便于上下溝通,有利于推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經各校推薦,已在學區(qū)范圍內組建了一支普法聯(lián)絡員隊伍,F(xiàn)將普法聯(lián)絡員基本情況及其職責匯報如下:
第一、聯(lián)絡員的選配條件
1、政治堅定,工作認真,熱愛本職崗位。
2、有一定法律知識,對本校的普法內容比較熟悉。3、有較強的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第二、學區(qū)普法聯(lián)絡員名單邱海云江車小學教師安國榮尼巴學校中心校教師陳文耀格拉小學教師第三、普法聯(lián)絡員的主要任務
(一)、根據(jù)實際,起草并向領導提交普法工作方案,負責具體落實本校的普法工作
(二)根據(jù)區(qū)普法辦安排和部署,做好本單位本部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計劃的編制,并負責承擔日常事務工作。
(三)協(xié)助校普法小組和各部門分管領導,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計劃的落實,積極為探索新時期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當好參謀。
(四)做好下情上報工作。及時反映本部門工作開展的情況;及時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或帶有傾向性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反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并根據(jù)要求配合學區(qū)普法小組做好有關情況上報工作。
(五)做好上情下達工作。要主動與區(qū)普法主管部門保持經常性的聯(lián)系,及時把教育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傳達到本學校,使各項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切實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起到橋梁和紐帶作用
(六)、兼任普法信息員,負責收集和整理本校普法信息,及時上報縣教育局,并負責建立好本單位普法臺帳。
(七)、根據(jù)教育局普法及依法治理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部署,積極參與重大普法活動。第五、普法聯(lián)絡員推薦表姓名安國榮邱海云陳文耀性別男男男職務教師教師教師任教學科數(shù)學漢語漢語電話138939623261388405091713884072218總之,普法聯(lián)絡員要認真落實上級普法主管部門的有關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務,切實做好下情上報,上情下達工作,學區(qū)普法小組領導要關心支持聯(lián)絡員的工作的開展,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并及時向教育局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工作建議等情況,做到
法制宣傳教育的思想認識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和制度建設到位,逐步將各項工作納入法制化的軌道。
如有不妥,敬請指正
尼巴學區(qū)普法領導小組
201*年9月25日
擴展閱讀:關于六五普法聯(lián)絡員培訓會議貫徹落實情況
湄潭縣紅十字會關于“六五”普法聯(lián)絡員培訓會匯報情況
6月7日,我縣召開了“六〃五”普法聯(lián)絡員培訓會。本次會議由各鎮(zhèn)(鄉(xiāng))司法所所長,縣直各工作部門、縣直屬學校、各企事業(yè)單位及注湄單位負責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人員參加會議。
6月8日上午,我會參加普法聯(lián)絡員培訓會同志宣讀了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專家徐顯明教授關于和諧社會法制建設的報告。匯報了會議精神,法制宣傳教育是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也是一項必須長期堅持的重大任務。要充分認識法制宣傳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理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發(fā)揮好參謀、助手作用,不斷提高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順利實施“六〃五”普法工作。
聽取匯報后,任會長指出,要抓好落實,切實加強法律法規(guī)學習,增強業(yè)務素質,提高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力。要在普法方式上有所創(chuàng)新,加強分類指導,針對區(qū)域、行業(yè)特點,不斷總結經驗教訓,推廣好的做法,提高職工法律素質和依法辦事能力,為實施“四大戰(zhàn)略”、“六大湄潭”做出貢獻。
湄潭縣紅十字會201*年6月8日
徐顯明:和諧社會與法治建設
日前,中共揚州市委中心組舉行學法報告會,山東大學校長徐顯明為全市領導干部作了《和諧社會與法治建設》專題報告。編者整理了報告內容,以饗讀者。
“以人為本、科學發(fā)展,保障人權、厲行法治,追求公正、構建和諧”已成為我們這個時代的合奏主題。這一主題蘊含著豐富的中國傳統(tǒng)的和諧精神和現(xiàn)代法治文明理念。一、構建和諧社會的理論內涵與時代背景
和諧社會作為一種理念存在于世,已經有兩千多年的歷史!昂椭C”作為我們黨和國家的一個重要社會發(fā)展概念,其第一次出現(xiàn)是在201*年黨的十六大上。十六大報告中有一段話講到:“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使經濟更加發(fā)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边@六個“更加”正是我們今天講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六大目標,其中就出“和諧社會”的表述。201*年,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決定《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建設的決定》。這一決定在我國改革發(fā)展的關鍵時期,全面反思了執(zhí)政黨的執(zhí)政能力問題,在思想上完成了三大重要轉變。一是中國共產黨從過去的革命黨轉變?yōu)閳?zhí)政黨;二是執(zhí)政理念從過去的革命理念轉變?yōu)榻ㄔO理念;三是對國家的管理從過去主要依靠政策和行政手段轉變?yōu)橹饕揽糠。在這個決定中提出了五種能力的建設問題,其中的第四種就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這意味著和諧社會的理論已經開始轉化為政治實踐。在20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舉辦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的開班式上,胡錦濤總書記指出:“實現(xiàn)社會和諧,建設美好社會,始終是人類孜孜以求的一個社會理想,也是包括中國共產黨在內的馬克思主義政黨不懈追求的一個社會理想!彼M而從價值判斷的層面系統(tǒng)闡述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理念與要素。
胡錦濤總書記給出了和諧社會應當具有的六要素。其一,和諧社會應當是民主法治的社會。這一要素既是和諧社會的基礎,也是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和諧社會一定是以民主為基礎、以法治為特征的社會。由此,民主法治成為和諧社會的基礎要素,這個要素也可稱為制度要素。其二,和諧社會一定是公平正義的社會。公平正義應當成為社會的主流價值。在談到社會價值選擇時,黨的十四大報告用的表述是“兼顧效率與公平”,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則針對長期以來我國廣泛存在的平均主義傾向,提出了“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此后黨的文件中都強調這一原則。十六大報告在講到價值選擇的時候,沒有再使用“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的表述,而是采用了“公平正義”。和諧社會一定是以公平作為特征、以正義為最終追求的社會。由此,公平正義就成為和諧社會的價值要素。其三,和諧社會一定是誠信友愛的社會。一個
社會最重要的誠信應該是制度誠信。誠信是中華民族的一種制度傳統(tǒng),而友愛則是中華民族的一種文化傳統(tǒng)。由此,誠信友愛可視為和諧社會的傳統(tǒng)要素。當然,這一要素的核心實質是道德。其四,和諧社會應該是充滿活力的社會。和諧社會建設有賴于激發(fā)整個社會發(fā)展的動力,和諧社會一定是社會活力得到極大展示的社會。這一要素可稱作和諧社會的動力要素。其五,和諧社會一定是安定有序的社會。按照馬斯洛的需求理論,安全是人們的基本需求之一,而安全感有賴于秩序的建立。安定有序的衡量標準是每個人在選擇自己行為的時候能夠預測出行為的后果。安定有序可稱為和諧社會的秩序要素。最后,和諧社會一定是人和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這一要素與中國源遠流長的和諧觀密切相關,可稱作生態(tài)要素。胡錦濤同志對和諧社會六要素的系統(tǒng)概括顯示出我們黨對社會建設的認識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和諧社會建設與經濟、政治、文化建設擁有了同等重要的地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在構成上從過去的“三位一體”發(fā)展成為“四位一體”。至此,和諧社會的理論已臻于成熟。
那么,為什么在這一時期,構建和諧社會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這需要我們從時代背景出發(fā)作出回答。
第一個背景: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積淀。
和諧社會理論是中國傳統(tǒng)文化在當代的一種升華。如果用一個字來概括中國全部的古代哲學,就是“和”字;如果用兩個字來概括,就是“和諧”或“和合”。第二個背景:中國共產黨人指導思想的發(fā)展。
中國當代的發(fā)展著的馬克思主義是什么呢?我的理解就是科學發(fā)展觀?梢詳喽,科學發(fā)展觀已成為繼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之后,中國化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第四大成果。用科學發(fā)展觀來指導我們的工作,構建和諧社會就具有了必然性?茖W發(fā)展觀的本旨是“以人為本”,這就需要進一步研究什么是以人為本,是以什么人為本,以人的什么為本,然后是怎樣才能達到以人為本。
到底以什么人為本呢?201*年的憲法修正案在“人民”的范圍上作了進一步擴展,現(xiàn)在的“人民”涵括三類人,一是社會主義的勞動者,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等;二是社會主義的建設者;最后是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勞動者、建設者、愛國者構成了一個幾乎是無人不包的同心圓。這就是我們今天賦予“人民”的一個全新的含義。
那么人民是否就是以人為本中的“人”呢?我們不妨再探討一下在講以人為本時究竟以什么人為本的問題!耙匀藶楸尽钡母拍钭钤缌餍杏谄髽I(yè)界,但是企業(yè)家講“以人為本”是有保留的,他們是以給企業(yè)帶來最大利潤的人為本。那么對執(zhí)政黨而言、對公共權力而言,當談到“以人為本”的時候,是以哪些人為本呢?這就是科學發(fā)展觀要回答的問題:在科學發(fā)展觀里邊,對于執(zhí)政黨和公共權力而言,“以人為本”是指以一切人為本,是指以人人為
本,是指對所有的人都應當平等對待、平等尊重。我們的主體觀應該說達到了一個空前廣泛的程度,這就是科學發(fā)展觀和以往的中國化的馬克思主義不同的地方。
人的問題解決了,接下來第二個問題是以人的什么為本?也就是說我們這個政權的執(zhí)政目的在哪里?意義在哪里?我的理解應該以人的需要為本。人的需要千差萬別,并且有層次之分。心理學家馬斯洛就講過,一個人在一生中可能有五種層次的需求。公共權力存在的目的就是根據(jù)社會發(fā)展的不同階段不斷滿足人們的需求。
接下來的問題是,“以人為本”應當轉化為一種制度。人的需求是千差萬別的,但把這些需求制度化以后都應該展示為人的權利!耙匀藶楸尽本褪且M最大的可能來保障人的權利、促進人的權利的實現(xiàn)和發(fā)展。用胡錦濤同志的話來說就是要把最廣大人民的利益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轉化為法律上的內容,就是最廣大人民的權利,使人民的權利最大化就是以人為本理念的制度化,這就是第三個層次。
第三個層次不是終極的,終極的目標我想還應該回到馬克思那兒去,就是《共產黨宣言》里所講到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發(fā)展。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發(fā)展應該作為“以人為本”的最高要求。以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發(fā)展為本,這就是科學發(fā)展觀。當每一個人的利益達到最大化狀態(tài)時,就是一個和諧社會到來的時候。以科學發(fā)展觀指導我們的工作必然要求我們構建和諧社會,而不是一部分人暴富的社會。科學發(fā)展觀解決了兩大問題,第一是回答了發(fā)展的最終目的是什么,當我們說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時候,似乎還不太明確經濟的背后的最終意義在哪里,以人為本執(zhí)政理念的提出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這就是科學發(fā)展觀中的人的地位問題?茖W發(fā)展觀回答的第二個問題是發(fā)展中的關系問題。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要協(xié)調發(fā)展,這就使發(fā)展中的一系列關系得到了全面性的回答。第三個背景:經濟突飛猛進與經濟發(fā)展模式的轉換。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發(fā)生的最大變化表現(xiàn)在經濟上,201*年我國進行了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得出的GDP總量是19317億美元,在世界GDP的排位到了第六位。去年我們GDP總量超過了18萬億人民幣,在世界GDP的排序升到了第五位,世界再一次矚目中國。人們現(xiàn)在想知道的是中國強盛了以后會做什么!爸袊{論”總是此起彼伏,這是中國經濟上的變化引發(fā)的世界反應。接下來人們就要思考中國的國際政治地位是什么。隨著中國經濟的發(fā)展,中國在國際舞臺上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幾乎在世界上所有的問題上中國人都擁有獨立的發(fā)言權。這一切都是以中國經濟的迅速強盛作為基礎的。
但是我們自己反思,中國經濟快速發(fā)展的背后,存在著巨大的危險因素。“三高一低”的問題,即高投入、高耗費、高污染、低效益的問題,需要我們深思。GDP至少有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GDP和一個社會經濟發(fā)展的良好狀態(tài)沒有必然聯(lián)系。第二,GDP的增長和這個
地方的生活質量沒有必然聯(lián)系。第三,GDP和社會的公正程度沒有必然聯(lián)系。GDP是增長的,但這個地方的社會公平問題可能是越來越嚴重的。這就給我們提出一個問題:中國經濟要發(fā)展,必須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于是就有了一個新的概念:新型工業(yè)化道路。新型工業(yè)化道路就是要防止走資本主義曾經走過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那條老路,新型工業(yè)化道路里邊的一個科學含義就是要求你GDP里邊科技的含量要大量地增加,所以我們這個社會就必須變成一個創(chuàng)新型的社會,用科技來獲得GDP。
總之,中國經濟能否持續(xù)快速地發(fā)展,取決于我們能否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建立資源節(jié)約型的、環(huán)境友好型的社會。這就回到了我們要處理好的人和環(huán)境、人和自然之間的和諧問題。
第四個背景:中國政治的民主化發(fā)展。
依法治國成為我們的基本方略,是對執(zhí)政黨提出來的新的要求。依法治國和依法執(zhí)政既要求建立法治政府,也要求建立法治社會,所以法治社會是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中國的政治文明要求人和人之間關系的和諧。1997年6月,我寫過一篇關于法治社會的構成要件的文章,我給法治社會下的定義就是一個和諧的定義。所謂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就是通過法律調整而實現(xiàn)的公民權利和國家權力的和諧狀態(tài)。因此,我們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構成了法治化的和諧社會的一個基礎,這就是民主政治發(fā)展的背景。第五個背景:社會基本矛盾的變化。
目前中國社會大概有這樣幾個比較大的社會問題,這些問題如果不解決的話,我們的和諧可能就無從談起。
城鄉(xiāng)的二元結構問題。城鄉(xiāng)二元結構不僅僅是一個經濟問題,更重要的是一個社會問題,是一個法律問題。如果說二元結構的形成是源于經濟的,但是它的表現(xiàn)形態(tài)卻是社會的和法律的。正因為經濟的二元性導致了社會結構的二元性,從而造成了城鄉(xiāng)居民的二元性。今天這個二元結構仍在導致大量的不和諧。就是因為這個二元結構,城市里面才有農民工的問題。盡管他在城里做工,但是我們仍將他定義為農民。
社會的公正性問題。社會的公正性問題已經受到了越來越普遍的重視。從理論上分析,社會不公具體表現(xiàn)有四個方面:第一,起點不公,起點不公被認為是社會的正義結構出了問題;第二,機會不公,在高考招生中,同一張試卷面前不同地區(qū)的考生享有不同的上學機會,甚至在同一個地區(qū)的考生因戶口的差異也有所不同,就是典型的表現(xiàn);第三,規(guī)則的不公,用一類規(guī)則對一群人,用另一類規(guī)則對另一群人;第四,結果的不公,大家有相同的付出,但是獲得的結果卻是不相同的。社會不公的問題已經成為引發(fā)人和人之間關系緊張和沖突的一個重要的原因,國家已經注意到了這種現(xiàn)象。所以現(xiàn)在要把公平正義作為社會的主流價值,
要對分配制度予以重建。
社會腐敗問題。在所有的社會領域里邊幾乎都存在著腐敗的現(xiàn)象,我把它稱為社會腐敗,而不限于我們習慣所指的吏治的腐敗。腐敗已經在所有社會領域發(fā)生著,腐敗導致社會不公,腐敗導致人和人之間關系的緊張,是和諧社會的大敵。
我們的生存環(huán)境在急劇惡化。生物的滅絕速度以及資源特別是不可再生資源的滅失速度都已是歷史上最快的。為什么把生存環(huán)境的問題當作社會問題呢?因為環(huán)境是連接人和人之間關系的一個要素,也是人和人之間關系緊張的一個要素。因為環(huán)境而發(fā)生的這種群體性事件越來越多,就是明證。人和環(huán)境、生態(tài)之間的關系能否從緊張趨向緩和,即使人與自然相和諧,這是中國最大的社會問題之一。
社會規(guī)范的有效性有待重塑。每個社會都有兩個基本規(guī)范,處在基礎地位的是道德規(guī)范,比道德規(guī)范更具強制力的是法律規(guī)范。道德規(guī)范的基礎是誠信。我們在西方國家訪問時發(fā)現(xiàn),在賓館里面結賬的時候,他只要斷定客人是中國人,那么留他的時間就比其他人要長,因為服務員要更為仔細地檢查中國客人用過的房間。我們每一個人為此要多付出三到五分鐘。我們經濟上的形象在恢復、在強大起來,那么中國人文化上的形象、道德上的形象最終能否得到認同,這可能是一個民族的未來問題。人們承認你是一個經濟強國了,但可能把你視作一個道德的小國。所以誠信的問題是道德的核心問題。而法律的問題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問題。現(xiàn)在我們有法不依隨處可見,執(zhí)法不嚴也隨處可見,違法不究更是隨處可見,這兩類規(guī)范的有效性的缺失已經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第六個背景:國際背景。
構建和諧社會的國際背景也是非常復雜的,立足于應對來自國際的各種挑戰(zhàn)和風險,才能深刻理解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要性。我們既面臨難得的發(fā)展機遇,也面臨各種經濟、政治、文化、信息、軍事等方面的嚴峻壓力。我們要有力回應來自外部的挑戰(zhàn)和風險,牢牢掌握應對國際局勢和處理國際事務的主動權,營造有利于我國的戰(zhàn)略態(tài)勢,因而就必須把各種社會關系調整到融洽、和諧的狀態(tài),始終保持國家統(tǒng)一、民族團結、經濟發(fā)展、社會穩(wěn)定。同時,構建和諧社會的國際背景還有一層就是要從世界各國的發(fā)展中汲取經驗教訓。
二、法治的精神、實體與形式要件
法治是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可以說,沒有法治就沒有和諧社會。那么,何為法治?法治社會的達成需要哪些要件?
法治描述了這樣的一種社會狀態(tài):在這個社會里,法律約束住了國家的權力,權利在人與人之間得到和諧的配。這個意義的法治,不是可以隨便稱呼的,而是有著嚴格的條件。我把它分解為三大要件:第一個要件叫“精神要件”,法治國家是需要一些觀念和精神來支
撐的;第二個要件叫“實體要件”,實體要件就是基本的制度和基本的治國原則;第三個要件是“形式要件”,形式要件就是實現(xiàn)制度的時候所需要的各種技術和條件。1.法治國家的精神要件
要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有一系列和它相適應的理念,這個理念就是精神要件。其實質是,法律與權力交互作用時人們所做的價值選擇和持有的立場與態(tài)度。
第一個理念是揚善法抑惡法的理念。法治國家里面的法律一定是善法,法治一定是善法之治。惡法,非法也,不可能催生法治。
紐倫堡審判留給人類兩大經驗。第一大經驗是,法律是分善法和惡法的,惡法非法,只有善法才是法;第二大經驗是,法治是分為形式法治和實體法治的,形式法治是有法律、嚴格地按照法律辦事但不管法律的好壞;實體法治是以維護人的尊嚴、維護人的權利作為特征的法治,其前提必定是有善法的存在。
據(jù)此,我們可以講,社會主義法治是有價值觀的,社會主義法治應該避免惡法之治。所以,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當中處在重要地位的是公平正義。要以公平之法、正義之法、民主之法、科學之法來治國,這樣的法才能將人民的權利最大化。這就是我們的第一個理念。第二個理念是法律至上理念。在法治國家里面,法律應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如果一個國家能夠找到的最終權威不是法律,而是一個機關或者一個人,那么這個國家一定不是法治國家。憲法里邊的規(guī)定是各政黨、各國家機關、武裝力量、社會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都要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這里的各政黨包括執(zhí)政黨,所有的人、所有的社會主體都要在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活動,都要奉行社會主義法律的至高無上。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zhí)政首先是依憲執(zhí)政,這就是第二個理念。
第三個理念是法的統(tǒng)治的理念。法治和人治是水火不容的,有人治便沒有法治,實行法治就要排除人治。
人治和法治的界限在哪里?不是說在法治的國家里邊可以忽視領導人的主觀能動性,可以忽視他的領導能力。如果領導人的能動性是在法律的范圍之內發(fā)揮的,我們應該鼓勵他發(fā)揮到極致,發(fā)揮得越充分越是法治狀態(tài)。相反,如果領導人的那種主動性、能動性是在法律之外發(fā)揮的,哪怕只發(fā)揮了一點并且最后沒有受到追究,那么這種狀態(tài)就是人治。所以,法治和人治的分水嶺就在于:人的作用、權力的作用是在法律之內發(fā)揮還是在法律之外發(fā)揮。做個簡單的比喻,公共權力和法律之間的關系就是火車頭和鐵軌之間的關系,鐵軌不管火車頭的動力大小,只要求火車頭在軌道上行駛。一旦火車頭沖出軌道,那么它的動力越大,損失也就越為慘重。同理,違背法律的公共權力的行使最終應該受到追究,所以,法治觀念里邊排除了人治。
最后一個理念,法治社會要奉行權利文化。這個權利不是公共權力,而是公民個人的權利,是right,不是power。什么是權利文化?就是要把實現(xiàn)人民的權利作為一種生活方式、一種正常的生活。所以,法治不是做做樣子的,它要變成人們的日常生活。它的價值是使每一個人的權利獲得最大限度的尊重。現(xiàn)在世界上有三種主流文化:
第一種主流文化,我把它叫做科技文化?萍嘉幕瘡耐咛匕l(fā)明蒸汽機那天就開始了,從此以后,人與自然的關系發(fā)生了質的變化。社會對科技的崇尚程度、對于科技的依賴程度就決定了這個科技文化的強弱?萍嘉幕苍诟淖冎覀兊呢敻挥^。農業(yè)經濟時代財富的代表是地主,誰擁有的土地最多,誰就擁有最多的財富;工業(yè)化初期,機械成為社會生產力的時候,鋼鐵大王就是財富的代表;后工業(yè)化時期,能源制約了社會的發(fā)展,“石油大王”就被認為是財富的象征;今天,我們進入了信息時代,當人們要從現(xiàn)實中找一位財富代表的時候,多數(shù)人會選擇比爾〃蓋茨,他不僅是生產力的最高代表,也是財富的最高代表。對科技文化而言,如果可以找到一種文明來與之對應的話,它一定是物質文明,科技文化的強弱就對應著這個社會物質文明的強弱。
第二種主流文化,我把它叫做人道主義文化。人道主義文化的哲學表達就是以人為本。人道主義說到底就是怎樣關愛人尊重人和使人成其為人。我認為,如果要找到一種文明來對應人道主義文化,那么它就是這個社會的精神文明。
第三種文化就是權利文化。中國封建時代是典型的義務文化,人的一切生活都由公共權力來安排,你只要服從就可以了。計劃經濟時代,生產、流通、分配、消費這四大領域全部都由公共權力安排好了,所以你只要服從就可以了,那種文化稱作義務文化。和義務文化對應的就是權利文化。國家怎樣保障公民權利的最大化,其他人怎樣尊重他人權利的最大化,這就構成了一種文化、一種生活方式,這種文化就被稱作權利文化。權利文化對應著一個國家的制度文明,亦即政治文明。在法學家的眼中,制度文明就是法治文明。201*年,我們中國憲法修改時增加了一個最耀眼的條款“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這個條款增加進去就預示著我們的制度就是要以人權的實現(xiàn)、人權的保障作為基本特征和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與我們講的以人為本是完全一致的。法治國家要以人民權利的最終得到保障和實現(xiàn)作為一個制度特征,作為我們國家權力運行的最終目的。2.法治的實體要件
實體要件,也就是國家在建設法治國家的時候應該遵從的基本制度。我們可以用制度構建的四個原則予以說明。
第一個原則,是一切公共權力都來源于法律,并且最終都受制于法律,沒有法律授權
的公共權力不得行使。這是法治國家最基本的要求。這個制度原則,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的法治政府英國提供給世界的寶貴經驗。英國的法治是從剝奪王權開始的,王權什么時候最終被法律全部剝奪完了,甚至國王的王位繼承也需要按法律來進行的時候,王權就變成了一個社會的象征,就變成了一個國家的符號。此時法律便戰(zhàn)勝了王權,國家就開始進入法治了。第二個原則,國家責任的不可逃避。古典的法治理論,總以行政權為防范對象,其實,立法權和司法權同樣可能侵害公民的權利。因此,任何公共權力的行使都要附帶責任,這個責任最終都要轉化為法律上的責任。只要啟動了權力,就應預設責任于其行使之后,以避免傷害人權。
第三個原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我把它概括為“法治的真諦是人權”。這是實體法治和形式法治之間的本質區(qū)別。形式法治只是表面上的依法辦事、依法行政;實體法治則是依法辦事、依法行政,最終保障人權。在法治建設過程中,法國給我們提供了一個經驗,就是把人的權利宣告出來。宣告公民的權利意義在于,每宣告公民一項權利,就給國家權力劃了一個界限,所以宣告權利不是可有可無的。
201*年憲法修改的時候,我們增加了一條,就是“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關于尊重和保障的含義,我認為,尊重對應的是公民自由,在公民自由這個領域里,要求國家盡最大的努力來約束自己不要侵入到公民的自由生活當中,讓公民最大限度地實現(xiàn)自由,法不禁止即是自由,所以簡稱為國家在這個領域里要不作為,一旦作為就是侵權。在這個領域,國家越是抑制自己,公民實現(xiàn)自由的可能性就越大,這就叫尊重。不能隨意介入到公民的私生活里邊去,不能隨意介入到公民的自由里邊去,這就稱作尊重。
保障正好相反,它不是要求國家權力自我抑制,而是要求國家權力最大限度地調動起來為公民權利的實現(xiàn)去創(chuàng)造條件。所以這個領域對應的是公民的權利,每一個權利的實現(xiàn)都需要國家去提供條件,沒有條件要創(chuàng)造條件,要提供保障。比如說社會權、勞動權、就業(yè)權、社會保障權、受教育權等,這些權利的實現(xiàn)依賴于公共權力的保障和積極作為。我們可以從我國義務教育法的修改看到這個原則的意義。從過去的全民辦義務教育到今天由國家來辦義務教育,從過去的收費的義務教育到全部由國家財政支出的義務教育,從過去那種應試式的義務教育到素質式的義務教育,都可以看到國家義務的變化。受教育權就是需要國家提供保障,這就叫保障人權。保障人權是法治里邊最重要的條件,也是最重要的制度。
第四個原則,公民義務的法定化。這也被稱作“公民法外無義務”。就是說,公民只履行法律以內的義務,任何對公民施加的法律以外的義務,公民都有權拒絕。比如大家常講的社會“三亂”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這些都是強制性的,其實質就是要求公民履行法律規(guī)定之外的義務。中國還有一個有趣的“袖標”現(xiàn)象,除了戴黑袖標的,戴個其他顏色
的袖標到街上都可以罰款,袖標的后邊其實隱藏著一個公共權力。這實際上就是讓公民履行法律以外的義務,屬于變相剝奪群眾的財產權,是法治國家所反對的。吳邦國同志在201*年8月份人大常委會結束的時候講了這樣一段話:什么叫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治國就是依法約束公共權力,依法治國就是依法治官而不是依法治民,也就是法學界通常所說的“約束公權,保障私權”。我認為,這八個字是吳邦國同志對法治的最精辟的概括。我講的這四個基本制度原則前兩個就是約束公權,后兩個就是保障私權,這就是法治國家的實體要件。
3.法治國家的形式要件
形式要件,指的是法治實體要件的實現(xiàn)方式和技術條件。僅有理想的法治實體內容,而缺乏適合于它的形式,法治仍是不完整的。實體要件與形式要件相統(tǒng)一,才有良好的法治。第一,要保障國家法制的統(tǒng)一性。這一項實際上是對立法提出來的要求,法律的內部不能有沖突,立法的科學化、立法的一體化、立法的價值化都要在這里邊得到體現(xiàn)。這就要求下位的法必須服從上位的法,所有的法服從憲法。即部門的規(guī)章要服從國務院的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的行政法規(guī)要服從法律,法律要服從全國人大制定的基本法,行政法規(guī)法律和基本法最終都服從憲法,形成這樣一個效力體系,這是一個在立法上的形式要件。
第二,要有一支懂法、守法并且對法律形成信仰的公務員隊伍。我國制定的《公務員法》中,有這樣一條:當公務員認為上級的決定和命令有違法律時,可以要求上級糾正,這就是現(xiàn)在媒體炒作的下級可以對上級說“不”。這是媒體上的一個說法,是不準確的。這個條款的準確含義是下級公務員對上級公務員不符合法律的決定和命令可以要求上級收回,而不是說“不”。這是法律賦予下級公務員的批評權、建議權。如果上級公務員不收回,那么執(zhí)行了以后,由上級公務員承擔法律后果,這便賦予了下級公務員一個免責權。所以,這里邊是兩項權利,一項是建議權,另一項是免責權。下面一個條款更重要,下級公務員對來自上級公務員的明顯違背法律的決定和命令,執(zhí)行之后不得免責。也就是說,下級公務員除了有權要求上級公務員收回明顯違背法律的決定和命令外,還擁有另一種法律暗含的權利,即抗命權。此條法律,是鼓勵下級公務員不去執(zhí)行上級的違背法律的決定和命令,如果下級公務員不行使抗命權,那么就要承擔執(zhí)行后的責任。所以,在解釋這個條款的時候,我的理解是,下級服從上級是公務員的基本義務,但是所有的公務員都向法律負責是公務員首要的義務。因此,法治要求有一支忠實于法律、對法律形成信仰的公務員隊伍。
第三,要有一個獨立公正的司法系統(tǒng),賦予法院以解決社會糾紛和矛盾的權威地位。法學家們常常把國家權力細分為司法權、行政權和立法權。這三個權力的區(qū)別在哪里?我認為,立法權是一個議決式的權力,它一定是集體行使的并且是定期而行的;而行政權追求高
度統(tǒng)一,是用命令和服從的方式而展示出來的以效率為特征的權力。與這兩種權力相比,司法權有自己的特性。具體來說:第一個特性,是被動性。司法權是被動行使的權力,千萬不可主動行使。在這一點上行政權和司法權正好相反,行政權一定要主動行使,行政權一旦被動的話,公共利益就可能被別人侵害。但是司法權不允許主動行使,司法奉行“不告不理”的原則。誰有權啟動司法權?只有訴權。所以,不起訴,即無司法。所謂的“上門服務”、“提前介入”等等,這些都有悖于司法權的性質,都是司法權濫用的表現(xiàn)。
第二個特性,是程序性。司法權是最嚴格的程序主義的權力,程序是司法的生命,沒有程序便沒有司法。這一點又可以把司法權和行政權區(qū)別開來,盡管我們在一些領域里要求行政權有程序,但是更多的是要求行政權的自由裁量。與之相反,司法權不允許在程序之外用法,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邏輯起點,沒有程序公正便沒有司法公正。程序公正有一系列的體現(xiàn),最重要的一項,就是法官要“給予當事人同等的關注”,這是一條程序公正的原則,如果法官不能給予當事人同等的關注,當事人就感覺失掉了公正。
第三個特性,是中立性。行政權要始終代表著公共利益,要始終代表著群體利益、代表社會利益。司法權則是中立性的權力,它不能站在一個利益的立場上去代表誰,它必須是中立的。它要中立于兩個當事人之間,甚至它要中立于政府和公民之間。
第四個特性,司法權是只接受監(jiān)督而不接受指揮和命令的權力。這一點它和行政權正好區(qū)別,行政權是不能自給自足的,它一定有一個指揮和命令它的權力存在。但是司法權是可以自給自足的,在司法權的面前,所有的法官都是平等的,他們有一個共同的上級,就是法律。所以,基層法院的判決和最高法院的判決在法律的效力上是完全平等的。因為他們背后的法律是同一個,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說法官無上級。最后一個,司法權是終極性的權力。行政權的判斷不是終極判斷,只有當這個判斷最后到達司法權面前并得到司法權的支持時,這個判斷才可以稱作終極判斷,所以,司法的判斷是國家的終極判斷。法官是法的最后的守護神,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護堤。
綜上所述,立法要追求法律的統(tǒng)一性,執(zhí)法要有一個忠實于法律的公務員隊伍,再加上一個獨立的公正的司法系統(tǒng),最后還要有一個發(fā)達的法學教育給社會提供法治理念、提供法治的主體。只有這幾項合起來,我們才可以說構筑法治的基本條件已經具備了。所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任重而道遠的任務。
友情提示:本文中關于《建立普法聯(lián)絡員的情況匯報》給出的范例僅供您參考拓展思維使用,建立普法聯(lián)絡員的情況匯報:該篇文章建議您自主創(chuàng)作。
來源:網絡整理 免責聲明:本文僅限學習分享,如產生版權問題,請聯(lián)系我們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