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外出培訓制1
教師外出培訓管理制度
教師外出培訓是提升教師素質的有效途徑,為了規(guī)范學校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管理,完善相關制度,維護教師研訓機會的公正與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養(yǎng)教師,特制定如下細則:
一、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的原則
學校根據(jù)實際情況有計劃派出教師參加各類學習、研討、培訓。派出培訓、參賽、參會或學習的教師,由學校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或經學校批準后方可參加。
二、教師外出培訓、學習的有關程序
1.通知:學校按照有關培訓文件要求通知培訓人員,人員未定的培訓由教科室協(xié)同教研組推薦。
2.推薦:外派培訓人員的選拔應根據(jù)培訓內容與教師的專業(yè)特點綜合考慮,遵循教師以學科教研組、備課組為單位輪流外出的原則。參加培訓學員推薦要本著公正公平的原則,保證讓絕大多數(shù)教師有外出培訓學習的機會,推薦學習人員要明確外出培訓學習的目標和方向,要堅持為學校發(fā)展、為教師發(fā)展服務的原則。
3.審批和請假: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由個人先到教務處填寫《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登記》和《外出學習、培訓教師調、代課通知單》,填寫相關內容并自行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辦理好請假手續(xù),妥善安排好外出期間的教學和工作崗位事宜。
若因外出學習,本人沒有安排好工作,導致的一切教學影響,由本人負責。
4.備案:學校對于外出參加各級培訓學習的教師,由教務處進行登記,做到教師外出培訓有據(jù)可查,財務室要對相關的費用進行認真復印和登記。
三、外出培訓、學習返校后的有關工作1.凡外出學習、培訓歸來的教師,返校后必須在一周內將學習情況向教務處進行口頭匯報、對相關學科或部門提出可行性建議,并上交教師外出學習、培訓書面總結報告或心得體會等書面材料到教務處登記備案。
2.教務處要對教師的學習報告進行審閱、存檔,并根據(jù)《教師外出學習、培訓登記憑證》和相關培訓學時證明登記教師培訓學時。
3.教務處安排合適時間通過在教研組或學校匯報交流中上匯報課、做業(yè)務講座或在校網(wǎng)發(fā)表學習報告等形式,向校內其他教師傳達學習的精神實質,傳遞新信息,使全體教師了解新動態(tài)。
4.外出學習、培訓費用按照財務規(guī)定予以報銷。四、外出人員注意事項
1.外出學習人員代表學校,要注意個人形象,不能做有損于學校名譽的行為。
2.外出學習人員以提升專業(yè)素養(yǎng)為目標,必須嚴格遵守學習紀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離開。
3.外出學習時應認真做好學習筆記,多與外地教師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積極參與交流活動,發(fā)表自己的見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學習效果。
4.學習活動結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長時間,耽誤工作。凡不按時返回,經核查,將按曠工處理。
5.外出學習人員要重視人身安全和財物安全,確保旅途平安。
五、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以前相關制度與本規(guī)定不一致的,以本規(guī)定為準。
教師培訓檔案
序號人員時間主題總結/體會校本培訓說明:
1.總結/體會欄目填寫上交情況;
2.校本培訓欄目填寫參訓教師回校后二次培訓情況。
擴展閱讀:教師外出培訓制度
教師外出培訓制度(試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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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地提高教師的業(yè)務水平,加快教師隊伍專業(yè)化成長,使每次外出培訓學有所獲,讓全體教師共享優(yōu)質資源。同時也為了規(guī)范、完善學校外出培訓管理,促進全體教師按照學校制度工作、教研和學習,樹立我校教師良好的師表形象,特制定教師外出培訓制度。
一、培訓原則:
1.教師外出學習、培訓須根據(jù)上級有關部門的文字通知,經學校統(tǒng)籌考慮,由校長室按安排并登記。教師外出培訓堅持以人為本,公平公正,及時合理安排,有效地促進教師的專業(yè)成長。
2.學校盡可能多的創(chuàng)造條件安排教師外出學習或培訓,有名額限制時,按對應年級安排,優(yōu)先考慮工作兢兢業(yè)業(yè),樂于奉獻,愛學習,師德高,師能強的中青年教師及骨干教師參加學習或培訓,輪流指派。
二、培訓流程:安排學習匯報三、具體細則:(一)安排
1.人員安排。根據(jù)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發(fā)學校的相關培訓通知,經學校同意后,由教師發(fā)展處轉發(fā)至相關負責人處。教學類培訓由各學科負責人協(xié)同相關人員統(tǒng)籌安排;德育類培訓由德育處與各學科負責人協(xié)調統(tǒng)籌安排;管理類培訓由校長室統(tǒng)籌安排。
2.課務安排。外出培訓教師的教學課務,應先與本班或年級組同學科的教師協(xié)商調課或者代課;若協(xié)調不了,由教務管理處統(tǒng)籌安排。
3.時間、費用安排:外出培訓教師需以《培訓通知》為準,合理安排外出培訓時間、費用。
(二)學習
1.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必須遵守培訓單位的活動安排,認真學習,作好筆記,并積極參加交流討論。
2.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應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外出辦私事,不得遲到早退。3.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根據(jù)教育改革發(fā)展趨勢,經學校同意,為學校帶回相關書籍、
光盤等資料,必須上交教務管理處登記備案,登記后可再行借出。
4.外出教師必須儀表端莊,舉止文明,虛心好學,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學校聲譽,處處為人師表。
(三)匯報
為傳達學習的精神實質,傳遞新信息,使全體教師了解新動態(tài)。外出培訓的教師超過兩人的,于學習結束后一周內,選一名培訓代表將學習情況向相應學科教研組進行匯報講座,學校發(fā)給講座證明。(新教師培訓、校長培訓等針對性強的培訓除外)其余培訓教師撰寫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學習心得交教師發(fā)展處。
若培訓時間在一周(及一周一上)者,則全體受訓人員還應每周傳兩份培訓心得到學校網(wǎng)站。
(四)審批
1.外出培訓前,教師需填寫完整《備案表》,交至每次培訓活動的帶隊人員,由帶隊人員交至相關負責人審批。另外,外出培訓的教師還需將個人匯報材料的電子稿及時上傳,以便學校匯總。
2.所有外出培訓,由帶隊人員于培訓結束后按照相關財務制度,經過相關人員審批后,準予報銷。
四、其他方面:
本規(guī)定經行政會討論,并經教師討論通過。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其解釋權歸學校所有。
附件:
《晉江市華泰實驗小學教師外出培訓備案表》
晉江市華泰實驗小學
二零一四年三月
晉江市華泰實驗小學教師外出培訓備案表
編號:填表時間:年月日
姓名培訓時間帶隊人員培訓地點時間參加人數(shù)培訓級別形式標題培訓內容反饋形式課務安排經辦人(各類別培訓負個人簽名:責人):備注:反饋詳細材料另附(統(tǒng)一A4紙打。。
證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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