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申請
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交流
基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在校博士生進行國際學術交流,讓博士生更好地了解學科國際前沿動態(tài),提高博士生培養(yǎng)質(zhì)量,特設立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以下簡稱國際學術交流基金)。
第二條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的資金來源是“211工程”三期建設“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和隊伍建設項目”及其它經(jīng)費,本基金資助年限暫定201*-201*年。
第二章資助的對象、要求
第三條國際學術交流基金資助對象是我校的全日制在讀博士生。委培生、定向生一般不屬資助范圍。
第四條申請資助的博士生(申請人)作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一作者為導師)或通訊作者提交的論文已被本學科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正式接收,并被邀請出席會議作學術交流。
第五條申請人應具有較高外語水平,能夠進行口頭學術交流。
第六條每名博士生在讀期間,一般只享受一次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的資助,且申請時本人必須是在中國境內(nèi)學習階段。
第七條國際學術交流基金主要資助往返國際機票、會議注冊費、住宿費、國外交通費、生活補貼等費用,實行定額資助,在亞洲召開的會議資助人民幣1201*元,在其他洲召開的會議資助人民幣16000元。第八條國際學術交流基金主要根據(jù)申請人擬參加國際會議的層次高低及申請人學術成果擇優(yōu)資助,同時兼顧各院(系、所)受資助博士生的比例。
第三章申報程序及要求
第九條申請人須按以下程序申報:
1.在學校HUB系統(tǒng)中填報“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申請表”,并打印一式三份;同時附上會議邀請信及會議安排一式三份。
2.導師及院(系、所)負責人在上述申請表簽署意見,由院(系、所)教務員報研究生院培養(yǎng)處。
3.研究生院組織專家對申請資料進行評審并提出擇優(yōu)資助建議。
4.研究生院報校領導審批。
5.獲批準資助的申請人到研究生院辦理用款手續(xù)。
第四章國際學術交流基金后續(xù)管理事宜
第十條申請人參加完國際會議回校后,需報送以下資料到研究生院培養(yǎng)處:
1.申請人在學校HUB系統(tǒng)中填寫“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總結(jié)表”,并打印一份,經(jīng)導師、院(系、所)負責人簽字后交研究生院培養(yǎng)處;
2.護照首頁、簽證頁及標有出入境日期頁面的復印件;3.收入國際會議文集的論文全文復印件及文集首頁復印件;
4.研究生院將適時公布受資助博士生的名單、會議總結(jié)等有關信息。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管理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第十二條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原《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管理辦法》(校研201*1號)同時廢止。
二○一○年四月一日
擴展閱讀:南開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管理辦法(201*)
南開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管理辦法
(201*年)
為促進在校博士生進行國際學術交流,讓博士生更好地了解學科國際前沿動態(tài),培養(yǎng)更多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chuàng)新性人才,提高博士生培養(yǎng)質(zhì)量,特設立南開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以下簡稱國際學術交流基金),資助優(yōu)秀博士生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活動。
201*年我校繼續(xù)實施該資助計劃。經(jīng)費來源為學校專門的基本科研業(yè)務費,經(jīng)費總額為50萬元,F(xiàn)制定管理辦法如下:
一、資助的對象及要求
1.國際學術交流基金資助對象是我校的全日制在讀博士生,在職生、委培生、定向生不在資助范圍。
2.申請資助的博士生(申請人)作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一作者為導師)或通訊作者提交的論文已被本學科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正式接收,并被邀請出席會議作學術交流(以會議正式邀請或書面通知為準)。
3.申請人應具有較高外語水平,能夠進行口頭學術交流。4.每名博士生在讀期間,一般只享受一次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的資助。
5.國際學術交流基金主要資助往返國際機票、會議注冊費、住宿等費用,實行定額資助,在亞洲(包括我國港、澳、臺地區(qū))召開的會議資助人民幣8000元,在其他洲召開的會議資助人民幣10000元。
另外,對于參加頂級國際學術會議,且在會議上作主題發(fā)言或者大會一般口頭報告、宣讀論文的申請人,資助額度可適當酌情增加。
6.國際學術交流基金主要根據(jù)申請人擬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的層次高低及申請人學術成果擇優(yōu)資助,同時兼顧各學院(系、所)受資助博士生的比例。
二、申報程序
1.申請資助的博士生向所在學院(系、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1)《南開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申請表》(需導師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
(2)國際會議邀請函及論文接收函、報告邀請等。(3)其它資助來源的相關證明材料。
2.所在學院(系、所)對博士生所參加交流活動的內(nèi)容、在所屬領域的水平等情況進行審核,并確定學院申請人名單。
3.學院(系、所)在規(guī)定期間內(nèi)將審核通過的學院申請人名單及上述各項材料報送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公室。同時,將《南開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申請表》的電子版報送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公室。
4.研究生院組織專家對申請資料評審,確定最終資助名單和額度。
三、國際學術交流基金使用辦法
1.申請人參加完國際學術會議回校后,需報送以下資料到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公室:
(1)收入國際學術會議文集的論文全文復印件及文集首頁復印件;
(2)護照首頁、簽證頁及標有出入境日期頁面的復印件;(3)填寫《南開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資助會議總結(jié)表》,并將書面版與電子版報送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公室。
2.研究生院根據(jù)《總結(jié)表》情況,通知受資助博士生辦理報銷手續(xù),報銷額度以《申請表》中的“同意資助金額”為上限。
四、其他
1.研究生院將適時公布受資助博士生會議總結(jié)等有關信息。2.本管理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聯(lián)系人: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公室張老師
電子郵箱:xianzhang@nankai.edu.cn電話:022-23501694附件:
1.《南開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申請表》2.《南開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資助會議總結(jié)表》
二O一三年五月
附件1
南開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申請表
姓名所在院系學號培養(yǎng)類型聯(lián)系電話會議名稱中文英文會議主辦方(中英文)會議地點(國家/地區(qū)及城市)會議時間被會議錄用論文題目、第幾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請注明)年月日至年月日指導教師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專業(yè)外語水平□非定向□定向□委培電子郵件會議說明(請簡單說明出訪目的和內(nèi)容,說明會議的背景情況,在本領域內(nèi)的層次、學術影響力,會議與申請人研究課題內(nèi)容的關系等。)□大會主題發(fā)言□大會一般口頭報告、宣讀論文□張貼論文□其他形式(請具體注明):□往返國際旅費:□國外交通費:□國內(nèi)交通費:□會議注冊費:□簽證費:□其他:預算總金額:參加會議形式參會經(jīng)費預算已獲得的資助金額、來源(含費用減免)以上申請內(nèi)容及附屬材料均真實可靠。申請人(簽字):(導師就申請人的學術水平、外語水平、綜合素質(zhì)、會議重要性及參會必要性寫出具體意見,同時承諾解決申請人參加本次國際會議的其他有關費用(注冊費、國外食宿費、交通費等)。)導師簽字:年月日學院(系、所)審核意見主管院長簽字:(單位公章)年月日同意資助金額:人民幣元(大寫:)研究生院意見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公室負責人簽字:研究生院主管院長簽字:(公章)年月日指導教師意見
附件2
南開大學博士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資助會議總結(jié)表
姓名所在院系學號培養(yǎng)類型聯(lián)系電話會議名稱英文會議主辦方(中英文)會議地點(國家/地區(qū)及城市)會議時間被會議錄用論文題目、第幾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請注明)年月日至年月日中文指導教師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專業(yè)外語水平□非定向□定向□委培電子郵件同意資助金額(同申請表一致)人民幣元(大寫:)參加會議形式□大會主題發(fā)言□大會一般口頭報告、宣讀論文□張貼論文□其他形式(請具體注明):(請具體寫明:參加會議的人數(shù)、參加會議的人員國別、參加會議的代表性單位、代表性人物、參加本次會議具體收獲及對博士學位論文的作用等(1000字以上)。)6
會議總結(jié)簽字:年月日導師簽字:年月日學院(系、所)意見主管院長簽字:(單位公章)年月日備注指導教師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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