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宗教工作情況匯報(省宗教局)
全縣宗教工作情況匯報
(201*年7月31日)
一、宗教的基本情況
***縣境內現有伊斯蘭教、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五大宗教,信教群眾*****人,占全縣總人口的****%;有各類宗教活動場所**處,其中:依法批準開放的活動場所**處,上報待批的活動場所**處,保留登記的活動場所**處。有批準設立的縣域性愛國宗教團體**個,團體組織領導成員**人,民主管理組織**個,管理成員***人,宗教教職人員(包括兼職在內)***人,信教群眾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均有分布,但主要分布在****、***、****、****、***等5個移民鄉(xiāng)村。在5種宗教中:
伊斯蘭教:現有信教群眾*******人,清真寺****處,禮拜點***處,教職人員(阿訇)***人,寺管會組織***個,管理人員128人。縣上設有縣域性伊斯蘭教協(xié)會。信仰伊斯蘭教的群眾大多數是回族和東鄉(xiāng)族,還有少量的維吾爾族和撒拉族,這些信教群眾有95%是近年來土地開發(fā)、****項目中***************。
佛教:現有信教群眾7753人,活動場所3處。其中:漢傳佛教有信教群眾1516人,活動場所3處,教職人員5人,管理人員21人。漢傳佛教縣上設有縣域性佛教協(xié)會,藏傳佛教有信教群眾6237人,這些信教群眾主要來自*****移民,集中分布在新成立的**********。
道教:現有信教群眾***人,宗教活動場所**處,有散居正一派道士**人,管理人員**人,縣上設有縣域性道教協(xié)會。信教群眾主要集中在************等鄉(xiāng)鎮(zhèn)。
基督教:現有信教群眾1984人,活動場所6處,教職人員19人,民管組織5個,管理人員19人。縣上設有縣域性基督教****愛國協(xié)會。信教群眾各鄉(xiāng)鎮(zhèn)都有分布,但主要分布在縣城,******等鄉(xiāng)鎮(zhèn)。
天主教:現有信教群眾512人,活動場所1個,教職人員1人,民主管理組織1個,管理人員7人。這些信教群眾全部是**********的貧困移民,*********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近年來,我縣宗教工作,認真全面貫徹執(zhí)行黨的宗教政策,思想上高度重視,充分團結凝聚宗教界人士,挖掘調動和發(fā)揮宗教中的積極因素,使全縣社會穩(wěn)定局面得到了進一步的鞏固和加強。
1、組織各級干部和廣大群眾,特別是信教群眾認真貫徹《宗教事務條例》,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堅持依法辦事,把宗教事務納入法制化、規(guī)范化管理的軌道,教育和引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把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覺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并經常堅持開展以“四個維護”為主要內容的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宗教在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范圍內活動。
2、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根據國家、省、市宗教政策、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制定了一系列有關宗教團體、宗教場所、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的管理制度和辦法。幫助愛國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健全完善內部規(guī)章制度,并定期檢查了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針對宗教職人員年齡老化、文化程度普遍較低、年輕一代中代表人士少、整體素質不夠高等問題,經過認真調查,制定了中青年教職人員教育培訓計劃,培養(yǎng)了一些愛國愛教、政治立場堅定、法制觀念較強,能夠與政府真誠合作共事的愛國教職人
員。針對天主教地下勢力的非法活動和基督教自由傳道人頻繁活動及私設家庭聚會點問題,配合相關部門,采取集中整治與常年緊抓相結合,全面整治與重點處理相結合,教育轉化和個別幫教相結合的辦法,有效遏止了非法宗教組織的滋生和蔓延。另外還堅持開展了經常性的宗教情況調查研究,不斷探索在新形勢下管理宗教工作的新措施、新辦法,努力做好新時期的宗教工作。
3、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發(fā)展相適應。利用宗教活動時間,引導教育信教群眾和宗教人士相信科學,倡導文明,積極投身“三個文明”建設,開展與異端邪教的斗爭,在佛教和伊斯蘭教中廣泛開展以模范遵紀守法,帶頭宣傳執(zhí)行政策,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維護團結穩(wěn)定為主要內容的“雙五好”評比活動。通過兩年一度宗教界“雙五好”評比活動的開展,收到了較好的效果,同時,重視了宗教界人士的實職安排工作,在縣第六屆政協(xié)委員中安排民族宗教界人士**人,占政協(xié)委員總數的***%;在縣第七屆政協(xié)委員中安排民族宗教界人士**人,占政協(xié)委員總數的***%。
4、根據民族宗教工作的實際需要,縣委、縣政府于***年3月份,將民族宗教局從縣委統(tǒng)戰(zhàn)部分離出來單設,新成立了**縣宗教事務局,并增加了3名編制,配備了領導和3名工作人員,并于201*年8月制定出臺了《******縣委關于加強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見》,下發(fā)各鄉(xiāng)鎮(zhèn)黨委、各單位黨組織貫徹執(zhí)行,有效地規(guī)范了宗教管理工作,于20**年成立了由縣委分管領導任組長,縣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工青婦等9個部門為成員單位的民族宗教工作協(xié)調領導小組,形成了各職能部門內外結合,上下聯動的多層次網絡化工作格局。
5、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對宗教方面出現的熱點難點和突出矛盾糾紛問題及時進行了調處,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
性、傾向性、隱蔽性問題的工作原則,把宗教方面的矛盾和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解決在當地,解決在基層。特別是對天主教地下勢力的滲透,基督教的非法傳教,私設家庭聚會點,伊斯蘭教的亂建清真寺等問題,都組織專門力量,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做了及時處理,保證和宗教界的穩(wěn)定。
三、存在的突出問題
我縣宗教結構發(fā)生的變化,不僅加大了我縣宗教管理工作的難度,同時也帶來了一些突出的困難和問題。
1、宗教種類多,信教群眾超常增加,宗教難度不斷加大。與10年前相比,穆斯林群眾由230人增加到現在的18527人,增加了80.5倍;佛教信教群眾由412人增加到現在的7753人,增加了18.4倍;歷史上瓜州沒有的天主教,由于移民的大量遷入也發(fā)展到現在的512人;基督教由于受移民和宗教活動對外開放的影響,也迅速發(fā)展起來,使信教群眾達到了現在的1984人。由于信教群眾的大量增加,使我縣宗教事務日漸繁重,工作量越來越大。
2、私設亂建場所較多,規(guī)范整頓難度較大。隨著近幾年少數民族信教群眾的大量遷入,全縣宗教活動場所也急劇增加,與10年前相比,全縣宗教活動場所由8處增加到目前的44處,增加了36處,增長了5.5倍,除此之外,信教群眾還迫切要求再建14處,在已建的44處活動場所中,依法登記批準開放的宗教活動場所只有15處,其余29處活動場所均無任何審批手續(xù),都是*******項目區(qū)移交我縣管理前,信教群眾自發(fā)形成修建的,對有些過于集中,過于簡陋的宗教活動場所,縣上多次進行規(guī)范整頓,但由于活動場所已建好,形成事實,合并拆除信教群眾抵觸情緒特別大,均不接受,給我縣宗教管理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3、伊斯蘭教問題突出。目前,全縣伊斯蘭教穆斯林群眾已達****萬多人,這些穆斯林由項目區(qū)遷入的移民,***在宗教信仰上,派系雜,門宦多,宗教意識強,信仰虔誠,修寺積極,加之同一宗教內教徒遷出地不同,門宦不同,爭奪宗教協(xié)會領導和寺管會主任的教派斗爭日趨激烈,矛盾日益凸現,影響了全縣正常的宗教管理工作。
4、依法管理宗教事務機制和方式方法上存在薄弱環(huán)節(jié)。特別是鄉(xiāng)村兩級的部分干部,對黨的宗教政策學習領會不夠深刻,宗教“五性”認識不足,遇到宗教問題束手無策,簡單從事,掌握政策缺乏適度,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手段和措施還跟不上形勢。同時,對宗教活動還存在著不會管、不敢管、不想管的現象。對宗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解決不及時,甚至放任自流。對新階段如何做好宗教工作,還缺乏深入的研究探討。
四、做好今后工作的意見、建議
1、認真學習貫徹全國、全省、全市宗教會議精神,充分認識新時期宗教工作的性質、地位和重要作用,緊緊把握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務,深入分析宗教工作的形勢,認真檢查落實宗教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2、堅持“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滲透”,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以學習、宣傳和貫徹《宗教事務條例》為契機,推動宗教普法工作的深入開展。從加強引導和規(guī)范管理入手,加強宗教三支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處置宗教方面突發(fā)事件的能力,推進宗教工作的法制化建設,使一切宗教活動在憲法、法律和政策范圍內進行。
3、進一步加強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傳力度。把加快發(fā)展作為解決宗教問題的核心,幫助宗教界人士一心一意謀發(fā)展,搞好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同時,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隊伍建設。通
過培訓和外出學習,提高他們的法制觀念,愛國熱情,宗教學識,管理能力,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建立起一支遵守法規(guī),信教群眾基礎好,具有較高宗教學識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隊伍。
4、切實研究解決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遺留問題。
擴展閱讀:201*年靈臺縣宗教工作情況匯報
靈臺縣宗教工作情況匯報
靈臺縣民族宗教事務局(201*年6月20日)
今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宗教局的具體指導下,我們堅持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全縣工作大局和全市宗教局長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落實《宗教事務條例》,以強化基層基礎、依法加強管理為重點,以創(chuàng)建“和諧寺觀教堂”為載體,進一步加強宗教工作“三支隊伍”建設,認真排查調處宗教領域矛盾糾紛,充分發(fā)揮宗教界的積極作用,不斷探索提高宗教工作科學化水平,努力構建和諧宗教,較好落實了各項責任指標,工作取得了新進展,為全縣改革發(fā)展大局做出了新的貢獻。
一、夯實基礎,強化管理,在重點工作落實上求突破
針對全縣宗教工作基層基礎較為薄弱的實際,我們不斷總結經驗,完善工作機制,創(chuàng)新工作手段,努力促進了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
1.以健全鄉(xiāng)村兩級宗教工作網絡為重點,全面加強了基層宗教工作力量。針對去年鄉(xiāng)鎮(zhèn)班子和人員變動較大的實際,調整充實了宗教工作分管領導和專職干部,在全縣183個行政村建立了宗教工作聯絡員制度,在138個宗教工作重點社確定了宗教工作信息員,進一步延伸了基層宗教工作手臂。鄉(xiāng)鎮(zhèn)分管領導和專兼職干事、村聯絡員社信息員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宗教活動場所,及時掌握管委會、教職人員和學經人員變動情況及各類帶有苗頭性的信息,審核教職人員任職、管委會選舉、大型宗教活動和場所改擴建等各類申請,實現了基層宗教工作的動態(tài)化、規(guī)范化管理。
2.以創(chuàng)新基層宗教工作機制為保障,切實落實宗教事務管理責任。針對以往基層管理工作中鄉(xiāng)鎮(zhèn)、村管理宗教事務職責不清、任務不明,管理不規(guī)范的問題,把完善基層宗教工作機制作為做好宗教工作的內在動力,努力探索和完善長效機制,形成了黨委統(tǒng)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統(tǒng)戰(zhàn)部門牽頭抓總、民族宗教綜合協(xié)調,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各方共同參與的社會化工作格局,不斷增強了宗教工作合力。一是建立完善考核機制。積極協(xié)調縣上將宗教工作納入黨委綜合考核責任書,明確了鄉(xiāng)鎮(zhèn)工作責任和目標,做到了宗教工作與中心工作同安排部署,同檢查考核、同督促落實。二是建立工作聯系機制。實行部局領導包鄉(xiāng)鎮(zhèn),宗教工作干部包場所制度,定期深入全縣16個宗教活動場所研究指導工作,加強與管委會主任和宗教教職人員的聯系,及時溝通意見,聯絡感情,形成共識。積極利用全縣宗教基本情況調查和教職人員認定備案、宗教活動場所的區(qū)分認定和換發(fā)證等工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和管委會人員檔案,完善了宗教工作電子檔案,為開展宗教管理工作提供了準確依據。三是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
機制。在縣鄉(xiāng)村落實了宗教矛盾糾紛月排查和零報告制度,努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四是完善宗教活動內部管理機制。修定完善了《靈臺縣處民族宗教領域突發(fā)性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靈臺縣宗教界人士生活補助費管理辦法》等10項276條制度,并注意加強與宗教活動場所、宗教界人士的聯系,逐步形成了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場所的工作體制,進一步依法規(guī)范了宗教活動管理。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妥善處理了信教群眾來信來訪案件2起。目前,全縣民族團結,宗教和順。
二、創(chuàng)新手段,活化載體,在開展創(chuàng)建活動上樹典型。認真分析研究、準確把握全縣宗教領域的新情況、新特點、新態(tài)勢,努力探索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主要是穩(wěn)步推進了“兩項活動”。
1.全面開展創(chuàng)建“和諧寺觀教堂”活動。根據市宗教局《關于開展“和諧寺觀教堂”活動的實施意見》精神,及時擬定了我縣的貫徹意見并予下發(fā),轉發(fā)了《平涼市創(chuàng)建和諧寺觀教堂活動考評辦法》,確定了中臺鎮(zhèn)碑子溝清真寺、什字鎮(zhèn)太白廟、梁原鄉(xiāng)瑤子鹼清真寺為我縣的創(chuàng)建示范點,并經常深入宗教場所,對照標準督促檢查,目前創(chuàng)建活動進展良好。
2、扎實開展宗教政策法規(guī)“六進”活動。積極配合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把宗教政策法規(guī)“六進”活動納入《靈臺縣法律“七進”整體推進工程實施方案》中,并普發(fā)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及各單位,將此項活動與全縣開展的法律“七進”整體推進工程同安
排,同檢查。在此基礎上,采取抓示范點、組織宣講、舉辦培訓班、印發(fā)宣傳資料、參加知識競賽等方式,開展了一系列的宣傳活動,著力解決了宗教政策法規(guī)宣傳教育不到位的問題,努力營造做好宗教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三月份在傳達全市宗教局長會議精神時,分片舉辦了《宗教事務條例》培訓班,對鄉(xiāng)鎮(zhèn)分管領導、民族宗教工作干事和16個宗教活動場所管委會班子成員及教職人員進行了培訓;在五月份開展的全縣第七個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月活動中,深入各宗教活動場所,宣講《宗教事務條例》及宗教政策,檢查掌握了各鄉(xiāng)鎮(zhèn)在宗教界開展“五五”普法進展情況;在六月份舉辦的《宗教事務條例》實施五周年紀念活動籌備工作座談會上,對《條例》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進行了重點分析,就黨的宗教工作方針及當前宗教工作形勢進行了理論輔導。
三、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在維護和諧穩(wěn)定中找位置堅持“發(fā)展是第一目標,穩(wěn)定是第一責任”的指導思想,把維護宗教領域和諧穩(wěn)定,促進縣域經濟社會發(fā)展當做頭等大事來抓。
1.高度重視,積極做好宗教領域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及時對節(jié)假日、宗教“敏感日”等特殊時段的維穩(wěn)工作作出部署,經常性排查宗教領域動態(tài)性、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修定完善了《靈臺縣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體性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妥善處理了基督教活動點問題。我縣基督教沒有私設聚會點,只有一個正式批準開放的活動點:中臺鎮(zhèn)城關基督教活動點,有家庭聚會11個,活動點代管家庭聚會,定期指派傳道員對家庭聚會活動進行指導和輔
導,活動開展正常。5月下旬,接到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市宗教局《關于妥善處“洛桑會議”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做好抵御境外組織在我少數民族地區(qū)滲透工作的通知》后,縣委統(tǒng)戰(zhàn)部、縣民宗局高度重視,對全縣宗教界維穩(wěn)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并按上級要求在全縣范圍內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通過走訪談心、座談交流,了解掌握信教群眾的思想動態(tài)。今年來,先后妥善調處了三起可能引發(fā)的群體性事件,為確保一方穩(wěn)定做出了積極努力。
2.堅持依法行政,強化宗教場所管理工作。切實將宗教活動場所納入規(guī)范管理。對未批準開放的宗教活動場所進行了清理,并做出了分類處理。目前有朝那鎮(zhèn)朝那寺、邵寨鎮(zhèn)經龍寺、什字鎮(zhèn)興云寺按照國家宗教局2號令規(guī)定程序,整理完善上報了審批資料,等待審批結果。龍門鄉(xiāng)高家山中寺賽萊菲耶教活動點,已與當地高家山清真寺合并,梁原鄉(xiāng)馬家溝村店子嘴社賽萊菲耶問題尚在進一步做工作,目前活動偶爾開展,以家庭聚會為主參加人員有5至6名。不斷加強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目前,確定了2處宗教活動場所作為試點(什字鎮(zhèn)太白廟道教活動場所,梁原鄉(xiāng)鷂子鹼清真寺),完善場所財務管理制度,落實了會計、出納分設制度和大型宗教活動收支專項公布制度,成立了財務管理小組,進一步規(guī)范了財務管理。認真開展了教職人員備案登記及考核發(fā)證工作。對全縣16個宗教場所的14名教職人員進行備案登記,目前已有13名阿訇全部上報了換證資料。對宗教活動場所改、擴建按規(guī)定程序實行審批管理,堅決制止未批先建佛、道教活動場所和亂建、亂塑
神像等問題。扎實開展了宗教場所換發(fā)證工作,今年指導各宗教場所完善了換證所需資料,協(xié)調有關部門對“三證”不全的要求限期補辦、為換證做好了前期準備工作,預計年內換證率可達到50%。
3.強化教育引導,鼓勵支持宗教界參與經濟社會建設。按照市縣安排部署,在宗教界人士中開展了“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學習實踐活動,引導宗教界人士把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全面推進富裕文明和諧秀美靈臺建設上來,積極投身經濟建設的主戰(zhàn)場。不少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在開展宗教活動的同時,積極發(fā)展家庭經濟,圍繞產業(yè)結構調整,種植優(yōu)質蔬菜,開展特色養(yǎng)殖,從事二三產業(yè),使家庭收入穩(wěn)步增加,生產生活條件逐步改善,生活質量水平不斷提高。有些已經成為全縣的致富典型。獨店秋射清真寺,梁原瑤子鹼清真寺,結合宗教教義,為信教群眾宣傳黨的富民政策和科技知識,切實提高信教群眾的致富能力。該區(qū)域的回族農民自發(fā)組織的肉牛販運隊,今年以來販運肉牛達到了3000頭,實現販運收入45萬多元。與此同時,各宗教場所及教職人員熱心參與社會公益事業(yè)。在玉樹地震發(fā)生后,靈臺佛教界及時組織了祈福法會,并以實際行動支持災區(qū)恢復重建,先后捐助款物達1.7萬余元。在下河穆斯林新村建設和東城區(qū)開發(fā)中,城關清真寺管委會積極配合支持政府開展工作,對部分群眾進行了思想教育疏導,使工程遷占均順利完成,沒有出現阻撓施工、擾亂秩序、強裝強卸等不良現象。
4.嚴格執(zhí)行政策,穆斯林朝靚組織管理和治理零散朝靚專項工
作取得成效。近幾年,我縣認真貫徹朝靚工作方針政策,在伊斯蘭教界進行了廣泛宣傳,多年來沒有參與零散朝靚人員。今年有一人申請朝靚,已上報市宗教局,待批準后成行。
四、強化自身建設,在提高履職能力上求實效。
以“解放思想、優(yōu)化環(huán)境、促進發(fā)展”學習討論和“爭先創(chuàng)優(yōu)”活動為契機,切實加強了民族宗教部門自身建設。一是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教育引導班子成員不斷增加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堅決貫徹中央和省、市、縣委的決策部署,自覺服從服務于縣委縣政府的工作大局。二是加強干部隊伍建設。選派5人(次)參加了市上組織的各類培訓班。根據201*年201*年靈臺縣宗教工作“三支隊伍”培訓規(guī)劃,制定了靈臺縣201*年宗教工作“三支隊伍”培訓計劃,并舉辦鄉(xiāng)鎮(zhèn)分管領導、宗教干部培訓班1期,舉辦管委會主任和宗教教職人員培訓班1期,結合對宗教工作政策法規(guī)的學習,教育宗教干部愛崗敬業(yè),不斷提高了宗教干部的理論素養(yǎng)、學識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強信息調研工作。廣開信息渠道,明確信息分管領導,形成人人重視信息,人人是信息員的信息工作機制。至目前,向市宗教局共報送信息14條,被采用信息條,完成了2個宗教工作專題調研報告,為黨委政府開展宗教工作提供了科學決策依據。四是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了機關工作制度、崗位職責和考核獎懲制度,辦事講政策、講原則、講規(guī)矩、講程序、講效率,使機關工作更加協(xié)調、規(guī)范、有序,進一步提升了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上半年,我們經過刻苦努力,基本做到時間任務雙過半,但與工作目標責任書相對照還有明顯不足,重點工作進展也不平衡。一是上報信息不夠及時,質量不高,被市上采用率低;二是工作人員太少,面對工作任務大,有時有忙于應付現象,質量和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一些政策還沒有落實到位,主要是教職人員生活補貼問題。去年我們積極協(xié)調縣政府制定下發(fā)了《靈臺縣宗教界人士生活補助費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按標準要求落實教職人員14人。去年縣財政全額撥付后,接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通知,考慮到全市平衡問題暫停發(fā)放,資金財政收回。今年,這一方面仍需協(xié)調。對于上述問題,我們將在下半年工作中高度重視,努力克服,予以解決。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緊緊圍繞全年工作目標責任,重點抓好以下幾點方面工作:
1.廣泛宣傳,繼續(xù)抓好黨的宗教方針政策的學習貫徹。在廣大群眾中深入開展黨的宗教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突出宣傳教育重點,豐富宣傳內容,創(chuàng)新宣傳方式,舉辦好《宗教事務條例》實施五周年紀念活動,通過宣傳活動增強廣大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政策意識、團結意識,不斷打牢宗教工作的思想基礎。
2.強化培訓,努力提高宗教工作干部和教職人員素質。下半年舉辦鄉(xiāng)鎮(zhèn)分管領導、宗教專干培訓班各1期,7月份,圍繞“7.5事件”一周年,舉辦伊斯蘭教教職人員和寺管會主任培訓班1期;繼續(xù)認真做好宗教教職人員認定發(fā)證備案工作,確保發(fā)證率、備案率達到100%;按照教職人員考評辦法,做好宗教教職人員年度考核
工作,結合考核情況,發(fā)放教職人員生活補貼。
3.堅持依法行政,促進宗教場所和宗教活動規(guī)范化。堅持深入基層,了解掌握宗教場所管理情況,繼續(xù)推行宗教場所民主管理辦法,狠抓“和諧寺觀教堂”創(chuàng)建工作,指導基層完成對宗教活動場所民主管理組織的考評,對試點宗教場所財務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高度重視賽萊菲耶教活動情況,對其活動情況及時上報;密切關注基督教家庭聚會活動情況,防止“三亂”發(fā)生;依法做好敏感節(jié)日宗教活動管理,確保不出問題。
4.持之以恒地做好宗教領域的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把確保宗教和諧穩(wěn)定擺上重要日程,堅持常抓不懈。要增強工作的前瞻性,對有可能引發(fā)的矛盾糾紛要早排查、早調處,確保矛盾問題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對宗教領域重點、難點、熱點問題建立臺賬,掛牌督辦,堅決貫徹落實宗教矛盾問題定期排查制度。高度重視信息報送工作,年內報送信息24條以上,并保證信息的及時性和采用率。
5.創(chuàng)新工作載體,持續(xù)推進和諧創(chuàng)建活動向縱深開展。堅持典型帶動,在去年抓建的2個創(chuàng)建和諧寺觀教堂的基礎上,年內再抓建3個試點,力爭達到5個,并在抓建場所之間開展評比驗收,將好的經驗予以總結推廣,對其存在問題及時加以解決,使和諧創(chuàng)建活動不斷向縱深發(fā)展。
6.加強自身建設,形成推動工作落實的整體合力。注重加強部門自身建設,努力轉變工作作風,形成“一線工作法”;不斷提高
全面協(xié)調,推動工作的合力;開展經常性的調查研究,年內上報專題調研報告3篇以上,完成《甘肅宗教》撰稿任務;加強班子建設,形成工作的責任機制和落實機制,為推動全年宗教工作再上新臺階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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