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法總結
產品質量法
一、產品質量法概述
二、產品質量的監(jiān)督管理制度(一)、產品質量管理體制
(二)、產品質量標準制度-----引申國家質檢標準列表(三)、產品企業(yè)質量體系認證與產品質量認證制度(四)產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制度
三、生產者和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
1.生產者:在于生產和售后2.銷售者:在于嚴檢和維護四、我國產品責任法律制度案例
案例1銷售者是否應承擔產品瑕疵擔保責任[案情]
1996年2月4日,王某在某百貨公司買到一臺冰箱,冰箱附有產品合格證。王某買回冰箱后6天,發(fā)現(xiàn)冰箱噪音太大,就去找百貨公司交涉,百貨公司說冰箱一開始使用時有些噪音是正常的,過一段時間就會好。沒過多長時間,冰箱的制冷器又出了問題,到后來完全喪失了冷凍食品的功能,成了一個食品儲藏柜。王某再去找百貨公司,百貨公司說冰箱不是他們生產的,冰箱不制冷屬冰箱的技術問題,此事只有生產廠家才能解決,因此讓王某去找生產廠家。王某覺得生產廠家離本市有上千公里,況且冰箱又不像小件物品,可以來回搬運,只有先找百貨公司,讓百貨公司找生產廠家。王某遭到百貨公司拒絕,于是王某于6月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百貨公司對冰箱進行維修,如修理不好,應負責退貨。[問題]1.什么是產品的瑕疵擔保責任?
2.某百貨公司對售出的有瑕疵的產品是否負責任?[分析]
產品瑕疵擔保責任指在產品買賣關系中,出賣產品的人,為了全面履行買賣關系中承擔的義務,向對方當事人所做的保證和承諾,即如果產品存在瑕疵,擔保人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瑕疵擔保責任的產生,前提是當事人之間應有合法的合同關系,同時構成產品瑕疵擔保責任還要求銷售者不適當?shù)芈男泻贤翠N售者銷售的商品不符合產品質量法第28條規(guī)定的3種情形或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銷售者在這種情況下就要承擔產品瑕疵擔保責任。
依產品質量法第28條規(guī)定,銷售者應承擔如下責任:(1)修理、更換、退貨。
修理。產品雖然存在瑕疵,但經過修補、修理、加工、并不影響產品的實用性和美觀。在這種情況下,用戶或消費者可以要求對產品的瑕疵進行修理。
更換。如果有瑕疵的產品不容易修理,或者消費者不愿意修理可采取更換的辦法。退貨。如果產品的瑕疵嚴重影響了產品的使用效果,使產品喪失了原有的使用價值,或者由于修理、更換時間的延誤,用戶或消費者已不再需要該產品,則有權請求退回產品。(2)賠償損失這個損失是指產品本身的損失,不是指造成人身損失或該產品財產損失以外的損失。
當銷售者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向用戶或消費者承擔責任后,如果是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屬于向消費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可以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但是依照產品質量法第28條第4款規(guī)定,生產者之間、銷售者之間、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訂立的產品購銷、加工承攬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執(zhí)行,即銷售者與生產者、供貨者已經明確約定事后處理糾紛的事項,那么當事人應按約定責任的承擔。根據本案的實際情況,某百貨公司應對王某購買的冰箱進行退貨。如果百貨公司要行使追償,則按產品質量法的規(guī)定辦理。
案例2生產偽劣產品犯罪的構成案件是什么?[案情]
1995年11月,某省消費者協(xié)會接到許多消費者投訴,反應他們在使用某縣日用化學用品廠生產的增白分蜜后,不但面部沒有變白,反而有灼痛感,有的消費者甚至在臉上留下了類似雀斑的深色印記,皮膚受到嚴重的損害。經消費者協(xié)會調查,日用化學用品生產的增百分蜜中含有大量的苯酚,苯酚主要用于醫(yī)療消毒,在低濃度時可以防止皮膚瘙癢,如果濃度高時則對皮膚有腐蝕作用。再此增百分蜜中,苯酚的含量達60%。。查明情況后,省消費者協(xié)會向當?shù)毓膊块T做了反應,公安部門在查明情況后,將案件移交檢察院,有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日用化學用品廠及其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因偽劣增白粉蜜導致皮膚損傷的消費者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依法對日用化學用品廠處以罰金5萬元,沒收其非法所得3萬元,對直接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分別處以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判決日用化學廠賠償有關的消費者醫(yī)療費,誤工費等經濟損失共計4萬元,銷毀全部剩余產品。[問題]
1.生產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的構成案件有那些?2.對法院的判決正確嗎?[分析]
1.生產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的構成案件如下:
(1)犯罪主體。本案的犯罪主體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個人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2)犯罪客體。其犯罪客體是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健康。(3)犯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
(4)犯罪的客觀方面是生產了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化妝品,并造成嚴重后果。"嚴重后果"一般指受害人數(shù)多、損傷嚴重、社會影響壞、手段惡劣、獲利數(shù)額大等,有時要綜合多項因素來認定是否造成嚴重后果。只有當行為人即生產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化妝品,又造成嚴重后果的,才構成本罪。
2.本案是違反產品質量法構成犯罪的一個典形案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產品,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關于懲治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決定》第七條和第九條的規(guī)定,犯生產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化妝品罪的個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以并處或單處罰金。因為此罪是財產犯罪,生產者的目的就是為賺取更多的利潤,因此,不僅對犯罪的人身要給以懲罰,在財產上也不能讓犯罪份子占便宜。
對于犯本罪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可判處罰金,因為對于單位只能處以財產型,不能給予人身型。但是對單位處以財產刑的同時,還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七條的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即處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是指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里對生產偽劣產品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領導人員。綜上可見,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
擴展閱讀:產品質量法 知識點歸納
第一章產品質量法第一節(jié)產品質量法概述
一、產品質量
(一)產品與產品質量
1、產品是指經過加工制作,用于銷售的物品。
2、產品質量是指由國家法律、專門標準規(guī)定以及由合同約定的對產品適
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綜合要求。(二)產品質量法
產品質量法是調整產品的用戶或消費者、產品的生產者與銷售者、產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之間,因產品質量問題而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
《產品質量法》通過時間:1993.2《產品質量法》施行時間:1993.9.1
修改版的《產品質量法》施行時間:201*.10.1
狹義的產品質量法:指《產品質量法》廣義的產品質量法:除了《產品質量法》,還包括同該法配套的行政法
規(guī)、行政規(guī)章以及有關的司法解釋。
(三)產品質量法的基本原則
1、保護消費者、用戶合法權益的原則
2、嚴格產品責任原則(又稱“無過錯賠償責任”原則)
嚴格產品責任原則是指即主要存在產品對消費者造成了人身、財產的損害事實,就要求生產者和銷售者承擔賠償責任,而不問生產者或銷售者主觀上是否有過錯。
3、鼓勵產品質量超標和獎勵優(yōu)質者原則4、各管理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的原則二、產品質量法的調整范圍
1、從空間上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產品生產、銷售活動,必須
遵守本法。
2、產品在倉儲、運輸過程中的質量問題不受新產品質量法調整,應當由
合同法調整。
3、沒有經過加工、制作的產品,或不是以銷售為目的的產品,不受產品
質量法調整。
4、屬于天然產品的農、林、牧、漁業(yè)產品、礦產品及竹、木采伐產品,
以及廢舊物資等,也不受產品質量法調整。5、建設工程不適用本法規(guī)定(建筑法),但是建設過程中適用的水泥、
鋼筋等產品,在形成不動產之前,適用產品質量法。
6、在中國境內銷售的屬于產品質量法所稱產品范圍內的進口產品,適用
產品質量法。
第二節(jié)產品質量的監(jiān)督管理
一、我國產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體制
(一)產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機構和職責
1、技術監(jiān)督機構
2、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部門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
①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商品的行為;
②依法查處倒賣、騙賣劣質商品的行為。以上各類產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有:①在各自的行政區(qū)域內和法律規(guī)定的權限內負責產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工作;
②監(jiān)督產品質量抽查工作;
③負責處理消費者就產品質量問題提起的申訴;④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二)產品質量社會性監(jiān)督
1、用戶、消費者的監(jiān)督
2、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的監(jiān)督
二、產品質量的監(jiān)督管理內容
(一)產品質量標準制度
分類一:按照制定的主體和適用范圍,分為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
業(yè)標準、企業(yè)標準。
國家標準GB(層次最高)制定主體: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
適用范圍:有關經濟、技術發(fā)展,特別是國家經濟發(fā)展的重要產品標
準和與廣大人民生活有關的重要產品的標準。如:電子產品、石油產品、有機產品、水產品、紡織品、園林業(yè)等。
特殊規(guī)定:凡有國家標準的不再制定行業(yè)標準、地方標準。地方標準DB制定主體:由地方(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
定,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適用范圍:限于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的工業(yè)產品的安全、衛(wèi)生
要求。行業(yè)標準IB制定主體: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
政主管部門備案。
適用范圍:在全國某一行業(yè)內適用
特殊規(guī)定:效力低于國家標準,高于地方標準。企業(yè)標準QB制定主體:由企業(yè)制定,并報當?shù)卣畼藴驶鞴懿块T和有關主管
部門備案。
適用范圍:企業(yè)內部適用
特殊規(guī)定:可以嚴于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
分類二:產品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T)。(二)企業(yè)質量體系認證制度
1、定義:
~是指法定的質量認證機構,對企業(yè)質量管理水平進行公正的檢驗后,確認和證明該企業(yè)質量管理達到國際通用標準的一種制度。
2、原則:自愿申請原則
企業(yè)根據自愿的原則,可以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其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企業(yè)質量體系認證。經認識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fā)企業(yè)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三)產品質量認證制度
1、定義:
~是指經法定認證機構對有關產品的質量進行公正的檢驗后,借助于合格證書和合格標志,確認的證明該企業(yè)能夠生產符合產品標準和技術要求的產品的一種制度。
2、原則:自愿原則
企業(yè)根據自愿原則,可以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
或其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產品質量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fā)產品質量認證證書,準許企業(yè)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使用產品質量認證標志。
我國現(xiàn)已批準使用的產品質量認證標志有:長城標志、PRC
標志、方圓標志。
(四)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查制度
1、定義:
~是指國務院產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地方各級產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以及同級人民政府賦予的行政職權,對生產、流通領域的產品質量,代表政府實施的一種具有監(jiān)督性質的檢查活動。2、檢查方式:抽查
國家對產品質量施行以抽查為主要方式的監(jiān)督檢查制度,對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yè)產品以及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進行抽查。
3、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查所需檢驗費用按照國務院列支規(guī)定。
第三節(jié)生產者、經營者在產品質量方面的義務和責任
一、生產者在產品質量方面的義務和責任(一)對產品質量的具體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2、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已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方面的瑕疵做出說明的情況除外。
3、符合在產品或其包裝上注明所采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二)對產品標識的具體要求1、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2、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3、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注明產品規(guī)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稱和含量的,必須相應地標明。
4、限期使用的產品,必須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容易因使用不當造成產品本身損害的或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6、裸裝的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
7、劇毒、危險、易碎、儲運中不能倒置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產品,其包裝必須符合相應的要求,必須有警示標志或者通過中文警示說明,標明儲運注意事項。
(三)生產者在生產中的義務(禁止性規(guī)定)“七個不得”1、生產者不得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
2、生產者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3、生產者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yōu)標志等質量標準。
4、生產者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慘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二、銷售者在產品質量方面的義務1、保證銷售產品的質量。
2、不得銷售失效、變質的產品。
3、銷售的產品的標識應當符合有關規(guī)定。
4、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5、不得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名優(yōu)標志等質量標志。
6、銷售的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第四節(jié)違反產品質量法的法律責任
一、違反產品質量法法律責任的概念和依據
(一)產品質量責任1、定義
~是指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違反《產品質量法》的規(guī)定,對其作
為或者不作為應當依法承擔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2、特點
強制性、明確性、制裁性(二)判定產品質量責任的依據1、默示擔保
~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產品質量要求,產品必須符合安全、衛(wèi)生要求,具備應有的使用性能。2、明示擔保
~即明示采用的產品標準、合同、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以其他方式表明的質量指標。3、產品存在缺陷
~即產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并且造成了使用者或者消費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
區(qū)別:
產品質量如違反默示擔;蛎魇緭#瑹o論是否造成損害后果,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對于產品存在缺陷來說,只有因產品缺陷造成了損害后果的才承擔責任。
二、民事責任
(一)一般民事責任(產品質量責任與產品責任)1、產品質量責任
~是指生產者、銷售者違反產品質量義務所承擔的法律后果。(它是一種綜合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2、產品責任(產品瑕疵責任)
~是指產品的生產者或銷售者因產品的瑕疵而給消費者、使用者或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所應承擔的責任。(它是一種特殊的侵權責任)。
兩者的區(qū)別:(1)性質不同。
產品責任是一種特殊的民事侵權;產品質量責任是一種綜合責任。(2)責任主體不同。
產品責任的主體只限于生產者,和銷售者無關;但產品質量責任的責任主體除了生產者和銷售者外,還包括對產品質量有直接責任的個人。(3)責任范圍不同。
產品責任是一種民事責任,生產者和銷售者只承擔侵權的損害賠償責任;而產品質量責任除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以外,其責任形式還有合同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4)責任產生的時間不同。
產品責任只能產生于損害結果發(fā)生之后,沒有損害的事實就不可能產生產品責任,而產品重量責任則產生于產品的生產、銷售、管理、使用、消費等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只要上述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違反《產品質量法》規(guī)定的產品質量義務的行為或者存在損害的事實,就有可能產生產品質量責任。
(二)產品缺陷致人損害賠償責任1、產品質量缺陷的概念
~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或者是指不符合有關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狀況。2、承擔責任的條件(1)產品存在缺陷
①設計上的缺陷;②制造上的缺陷;③指示上的缺陷;④原材料上的缺陷。
(2)因產品缺陷造成了用戶、消費者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產品責任以受害人的人身傷害和財產遭受損害為前提。(3)產品缺陷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3、免責條件
①未將產品投入流通;
②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③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水平尚不能發(fā)現(xiàn)缺陷的存在。“三包+賠4、賠償范圍償”(1)銷售者的事后損害賠償責任及其追償權
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用戶、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①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②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
③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銷售者未按上述規(guī)定給予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管理產品質量監(jiān)督工作的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銷售者按照上述規(guī)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2)生產者的事后損害賠償責任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3)銷售者的責任
由于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或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4)受害人的索賠權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
(5)承擔損害賠償?shù)姆绞?/p>
①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y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等;
②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或支付喪葬費、撫恤費、死者生前撫養(yǎng)者必要的生活費等;
③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6)產品質量糾紛的解決途徑
因產品質量發(fā)生民事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xié)商或者調解解決,也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7)訴訟時效
1、普通時效:2年。即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shù)脑V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2、特殊時效:10年。即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shù)恼埱髾,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3、產品質量瑕疵擔保責任:1年
三、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一)對銷售者、生產者違法行為的處罰(1)銷售失效、變質的產品的:
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產品的:
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銷售者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產品,銷售偽造產品產地,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新產品,如果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該產品為禁止銷售的產品并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
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生產者、銷售者生產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
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5)生產者、銷售者偽造產品產地的,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
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6)生產者生產產品不符合《產品質量法》生產中產品標識的具體要求的:
責令改正;標識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30%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7)生產者、銷售者拒絕接受依法進行的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查的
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yè)整頓;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8)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產品質量監(jiān)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依法追求刑事責任;拒絕、阻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處罰。
補充:對于違反《產品質量法》規(guī)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的,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二)對產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工作人員違法行為的處罰(略)P134(三)關于行政處罰的復議程序和訴訟程序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15日
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復議機關應當在接到復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復議決定。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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