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206外管局關于實施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
【法規(guī)標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實施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英文譯本】NoticeoftheStateAdministrationofForeignExchangeonReformingtheMethodofForeignExchangeAdministrationofDomesticForeignExchangeLoans【發(fā)布部門】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部門】【發(fā)布日期】201*.12.06【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法規(guī)類別】外匯存款與貸款【全文】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實施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
(匯發(fā)[201*]125號)
(相關資料:部門規(guī)章3篇相關論文1篇英文譯本)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為方便企業(yè)使用國內外匯貸款和金融機構進行債權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在總結部分地區(qū)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對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進行改革。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的改革,是指改變原來由債務人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或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外匯局”)逐筆辦理國內外匯貸款登記的管理方式,實行由債權人集中登記,即由發(fā)放國內外匯貸款的中資金融機構定期向外匯局進行外匯債權登記,報送國內外匯貸款變動情況,并自行對企業(yè)開立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和辦理還本付息手續(xù)進行真實性和合規(guī)性審核,不必經外匯局批準。
二、實行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改革的范圍,僅限于各中資金融機構(以下簡稱“債權人”)向非金融性質的境內機構(以下簡稱“債務人”)發(fā)放的自營外匯貸款,不包括外債轉貸款。
三、國內外匯貸款外匯債權登記的管理。所有經營國內外匯貸款業(yè)務的債權人應當辦理國內外匯貸款外匯債權登記手續(xù),即在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向外匯局填報《國內外匯貸款債權人集中登記表》(附件1)、《國內外匯貸款變動反饋表》(附件2)及《國內外匯貸款業(yè)務數據匯總表》(附件4),按要求報送上月國內外匯貸款的發(fā)放及變動情況。
四、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的管理。債權人負責審核債務人提出的開立或注銷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的申請,并于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外匯局填報《國內外匯貸款專戶開戶銷戶月報表》(附件3)和《國內外匯貸款業(yè)務數據匯總表》(附件4)。
債務人申請辦理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開戶手續(xù)時,債權人為銀行的,只允許在債權銀行或債務人注冊地銀行開戶;債權人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只能在貸款資金的劃出行或債務人注冊地銀行開戶。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開戶行不是同一家金融機構的,債權人應向債務人的開戶行出具開(銷)戶通知書,并注明:“已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有關規(guī)定進行了真實性、合規(guī)性審核,請____銀行____分(支)行協(xié)助辦理有關開戶(銷戶)手續(xù)”,并簽字、加蓋業(yè)務公章。開戶銀行須憑債權人加注、蓋章的開(銷)戶通知書辦理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開、銷戶手續(xù)。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的收入范圍為債務人該筆貸款收入及其劃入的還款資金;支出范圍為債務人償還貸款、經常項下支出及經批準的資本項下支出。還貸資金進入專用賬戶的時間不得超過貸款到期日或實際償還日前5個工作日。一筆外匯貸款只能開立一個專用賬戶,貸款合同履行完畢后,應注銷專用賬戶。
(相關資料:部門規(guī)章1篇)
五、國內外匯貸款還本付息的管理。債務人以自有外匯或以人民幣購匯償還國內外匯貸款本息時,應向債權人提供外匯賬戶對賬單和《企業(yè)自有外匯確認書》(見附件5)等證明文件,由債權人進行真實性和合規(guī)性審核,事后由債權人按月報所在地外匯局備案(見附件2)。債務人償還貸款本息時,應先使用自有外匯,不足部分方可購匯。
債務人辦理以償還貸款本息為目的的購、付匯手續(xù)時,債權人為銀行的,只能在債權銀行或其注冊地銀行辦理;債權人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債務人只能在貸款資金的劃出行或其注冊地銀行辦理。債權人與債務人的購、付匯銀行不是同一家機構的,債權人應在向債務人出具的還本付息通知單上加注:“已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有關規(guī)定進行了真實性、合規(guī)性審核,請____銀行____分(支)行協(xié)助辦理有關售、付匯手續(xù)”,并簽字、加蓋業(yè)務公章。售、付匯銀行須憑債權
【發(fā)文字號】匯發(fā)[201*]125號【批準日期】【實施日期】201*.01.01【效力級別】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唯一標志】442人加注、蓋章的還本付息通知單辦理售匯或境內外匯劃轉手續(xù)。
國內外匯貸款還本付息的購匯,應由債務人提出申請。若債權人通過合法途徑(包括法院判決、仲裁機構的裁決、抵押或質押資產變現(xiàn)、扣收保證金等)獲得了來源于企業(yè)的人民幣資金,且由于合理原因致使債務人不能提出購匯申請,則債權人可代企業(yè)向所在地外匯分局提出購匯申請,分局按有關規(guī)定審查其真實性、合規(guī)性后予以批準,并注銷或沖減相應貸款登記。(相關資料:部門規(guī)章1篇)
六、出口押匯和打包放款的結匯,可由債權人直接核準辦理,除此以外的國內外匯貸款不得結匯。七、各外匯局、經營國內外匯貸款業(yè)務的債權人應在201*年12月31日前作好外匯貸款登記方式轉換的準備工作。實施此項改革時,各外匯局應加強對債權人外匯業(yè)務人員的培訓,督促銀行做好國內外匯貸款業(yè)務及專用賬戶的清理工作,加強改革前后有關貸款登記信息、賬戶信息的核對。實施改革后,外匯局應全部注銷債務人的自營外匯貸款登記,債務人不再憑國內外匯貸款登記憑證辦理購付匯手續(xù)。
八、債權人應建立完善的外匯貸款業(yè)務內控制度,并報當地外匯局備案。外匯局應對債權人外匯貸款業(yè)務內部控制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內部統(tǒng)計報告制度、人員素質以及業(yè)務經營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存在問題的,應責令債權人限期糾正;逾期不改的,外匯局可對其進行通報批評,或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九、外匯局應加強對債權人的事后監(jiān)管,督促其按時報送各類數據和有關資料。外匯局應根據債權人所報材料對國內外匯貸款業(yè)務進行非現(xiàn)場檢查,對債權人辦理集中登記、開立或注銷外匯賬戶以及還款審核等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現(xiàn)場檢查。
十、各債權人應當按照規(guī)定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報表。已經運行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tǒng)的地區(qū),銀行應按照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tǒng)的要求報送相關數據;目前尚不具備條件的地區(qū),暫可以磁盤或紙質報表形式報送數據,但應當要求銀行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盡早實現(xiàn)聯(lián)網。
十一、各分局應通過《資本項目統(tǒng)計監(jiān)測系列報表》,按規(guī)定向總局報送國內外匯貸款有關數據。十二、各分局應通過當地媒體加強對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改革的宣傳。
十三、本通知從201*年1月1日起執(zhí)行。201*年8月我局發(fā)布的《關于對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進行改革試點的通知》(匯發(fā)[201*]142號)同時廢止。以前相關規(guī)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1、國內外匯貸款債權人集中登記表(略)2、國內外匯貸款變動反饋表(略)
3、國內外匯貸款專戶開戶銷戶月報表(略)4、國內外匯貸款業(yè)務數據匯總表(略)5、企業(yè)自有外匯確認書(略)
二00二年十二月六日
擴展閱讀:外匯貸款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為方便企業(yè)使用國內外匯貸款和金融機構進行債權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在總結部分地區(qū)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對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進行改革。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的改革,是指改變原來由債務人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或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外匯局”)逐筆辦理國內外匯貸款登記的管理方式,實行由債權人集中登記,即由發(fā)放國內外匯貸款的中資金融機構定期向外匯局進行外匯債權登記,報送國內外匯貸款變動情況,并自行對企業(yè)開立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和辦理還本付息手續(xù)進行真實性和合規(guī)性審核,不必經外匯局批準。
二、實行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改革的范圍,僅限于各中資金融機構(以下簡稱“債權人”)向非金融性質的境內機構(以下簡稱“債務人”)發(fā)放的自營外匯貸款,不包括外債轉貸款。三、國內外匯貸款外匯債權登記的管理。所有經營國內外匯貸款業(yè)務的債權人應當辦理國內外匯貸款外匯債權登記手續(xù),即在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向外匯局填報《國內外匯貸款債權人集中登記表》(附件1)、《國內外匯貸款變動反饋表》(附件2)及《國內外匯貸款業(yè)務數據匯總表》(附件4),按要求報送上月國內外匯貸款的發(fā)放及變動情況。四、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的管理。債權人負責審核債務人提出的開立或注銷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的申請,并于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外匯局填報《國內外匯貸款專戶開戶銷戶月報表》(附件3)和《國內外匯貸款業(yè)務數據匯總表》(附件4)。
債務人申請辦理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開戶手續(xù)時,債權人為銀行的,只允許在債權銀行或債務人注冊地銀行開戶;債權人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只能在貸款資金的劃出行或債務人注冊地銀行開戶。
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開戶行不是同一家金融機構的,債權人應向債務人的開戶行出具開(銷)戶通知書,并注明:“已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有關規(guī)定進行了真實性、合規(guī)性審核,請____銀行____分(支)行協(xié)助辦理有關開戶(銷戶)手續(xù)”,并簽字、加蓋業(yè)務公章。開戶銀行須憑債權人加注、蓋章的開(銷)戶通知書辦理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開、銷戶手續(xù)。
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的收入范圍為債務人該筆貸款收入及其劃入的還款資金;支出范圍為債務人償還貸款、經常項下支出及經批準的資本項下支出。還貸資金進入專用賬戶的時間不得超過貸款到期日或實際償還日前5個工作日。一筆外匯貸款只能開立一個專用賬戶,貸款合同履行完畢后,應注銷專用賬戶。五、國內外匯貸款還本付息的管理。債務人以自有外匯或以人民幣購匯償還國內外匯貸款本息時,應向債權人提供外匯賬戶對賬單和《企業(yè)自有外匯確認書》(見附件5)等證明文件,由債權人進行真實性和合規(guī)性審核,事后由債權人按月報所在地外匯局備案(見附件2)。債務人償還貸款本息時,應先使用自有外匯,不足部分方可購匯。
債務人辦理以償還貸款本息為目的的購、付匯手續(xù)時,債權人為銀行的,只能在債權銀行或其注冊地銀行辦理;債權人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債務人只能在貸款資金的劃出行或其注冊地銀行辦理。
債權人與債務人的購、付匯銀行不是同一家機構的,債權人應在向債務人出具的還本付息通知單上加注:“已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有關規(guī)定進行了真實性、合規(guī)性審核,請____銀行____分(支)行協(xié)助辦理有關售、付匯手續(xù)”,并簽字、加蓋業(yè)務公章。售、付匯銀行須憑債權人加注、蓋章的還本付息通知單辦理售匯或境內外匯劃轉手續(xù)。
國內外匯貸款還本付息的購匯,應由債務人提出申請。若債權人通過合法途徑(包括法院判決、仲裁機構的裁決、抵押或質押資產變現(xiàn)、扣收保證金等)獲得了來源于企業(yè)的人民幣資金,且由于合理原因致使債務人不能提出購匯申請,則債權人可代企業(yè)向所在地外匯分局提出購匯申請,分局按有關規(guī)定審查其真實性、合規(guī)性后予以批準,并注銷或沖減相應貸款登記。
六、出口押匯和打包放款的結匯,可由債權人直接核準辦理,除此以外的國內外匯貸款不得結匯。
七、各外匯局、經營國內外匯貸款業(yè)務的債權人應在201*年12月31日前作好外匯貸款登記方式轉換的準備工作。實施此項改革時,各外匯局應加強對債權人外匯業(yè)務人員的培訓,督促銀行做好國內外匯貸款業(yè)務及專用賬戶的清理工作,加強改革前后有關貸款登記信息、賬戶信息的核對。實施改革后,外匯局應全部注銷債務人的自營外匯貸款登記,債務人不再憑國內外匯貸款登記憑證辦理購付匯手續(xù)。
八、債權人應建立完善的外匯貸款業(yè)務內控制度,并報當地外匯局備案。外匯局應對債權人外匯貸款業(yè)務內部控制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內部統(tǒng)計報告制度、人員素質以及業(yè)務經營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存在問題的,應責令債權人限期糾正;逾期不改的,外匯局可對其進行通報批評,或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九、外匯局應加強對債權人的事后監(jiān)管,督促其按時報送各類數據和有關資料。外匯局應根據債權人所報材料對國內外匯貸款業(yè)務進行非現(xiàn)場檢查,對債權人辦理集中登記、開立或注銷外匯賬戶以及還款審核等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現(xiàn)場檢查。十、各債權人應當按照規(guī)定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報表。已經運行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tǒng)的地區(qū),銀行應按照外匯賬戶管理信息系統(tǒng)的要求報送相關數據;目前尚不具備條件的地區(qū),暫可以磁盤或紙質報表形式報送數據,但應當要求銀行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盡早實現(xiàn)聯(lián)網。
十一、各分局應通過《資本項目統(tǒng)計監(jiān)測系列報表》,按規(guī)定向總局報送國內外匯貸款有關數據。
十二、各分局應通過當地媒體加強對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改革的宣傳。
十三、本通知從201*年1月1日起執(zhí)行。201*年8月我局發(fā)布的《關于對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進行改革試點的通知》(匯發(fā)[201*]142號)同時廢止。以前相關規(guī)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1、國內外匯貸款債權人集中登記表(略)
2、國內外匯貸款變動反饋表(略)
3、國內外匯貸款專戶開戶銷戶月報表(略)
4、國內外匯貸款業(yè)務數據匯總表(略)
5、企業(yè)自有外匯確認書(略)
國家外匯管理局
二OO二年十二月六日
進口押匯要納入國內外匯貸款管理嗎?
發(fā)布:201*-5-2810:09|作者:luwj|來源:匯天國際結算網
比如進口押匯購匯還的話,要不要先確認企業(yè)自有外匯,不足部分才可以購匯。曾經咨詢過當地外管和省外管,的到的是不同的答復,我個人認為應該可以購匯還而不需要先用企業(yè)自由外匯,因為如果銀行不做押匯而直接付款的話,是可以購匯的,為什么押匯后就不可以了呢?并切進口押匯也是有真實貿易背景的,不知道你們認為如何?harbiner
201*-5-2810:12:00
企業(yè)自身沒有外匯的也可以做押匯企鵝
201*-5-2810:29:00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實施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匯發(fā)〔201*〕125號
二、實行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改革的范圍,僅限于各中資金融機構(以下簡稱“債權人”)向非金融性質的境內機構(以下簡稱“債務人”)發(fā)放的自營外匯貸款,不包括外債轉貸款。-----------
因此,進口押匯應屬于國內自營外匯貸款的范疇。
五、國內外匯貸款還本付息的管理。債務人以自有外匯或以人民幣購匯償還國內外匯貸款本息時,應向債權人提供外匯賬戶對賬單和《企業(yè)自有外匯確認書》(見附件5)等證明文件,由債權人進行真實性和合規(guī)性審核,事后由債權人按月報所在地外匯局備案(見附件2)。債務人償還貸款本息時,應先使用自有外匯,不足部分方可購匯。
luwj
201*-5-2812:08:00
斑竹,相對于進口押匯,出口押匯也是包含在國內外匯貸款管理的,難道還出口押匯也要先去確認企業(yè)自由外匯再辦理購匯嗎?您覺得這樣合理嗎?sugar001
201*-5-2822:05:00
陸兄,好象出口押匯不能購匯還的。∑簌Z
201*-5-2822:47:00QUOTE:
下面引用由luwj在201*/05/2812:08pm發(fā)表的內容:
斑竹,相對于進口押匯,出口押匯也是包含在國內外匯貸款管理的,難道還出口押匯也要先去確認企業(yè)自由外...
1、我認為“先使用自有外匯,不足部分方可購匯”的原則是為了防止借款人有意屯積外匯,而對國家外匯儲備造成沖擊。而且這也符合銀行的貸款原則,即“原幣貸款、原幣償還”。
2、出口押匯和打包放款可以結匯,但是如何押匯逾期,須購匯償還時,應按第五點辦理。luwj
201*-5-2909:06:00
多謝斑竹提醒,謝謝!另外,糖兄,在國內外匯貸款內空管理辦法出臺以前,如果您做的出口押匯開征行拒付而沒有收匯,而押匯企業(yè)沒有外匯或外匯帳戶(對于外貌公司)的話,如不售匯還的話如何處理呢?當然以后就按照外觀局的辦法辦了啦。ashi77
201*-5-2920:18:00
我不否認進出口押匯是外匯貸款,但是進出口押匯還是與傳統(tǒng)的自營外匯貸款區(qū)別很大,各銀行一般將前者納入國際貿易融資。如果把進出口押匯納入《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實施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匯發(fā)〔201*〕125號管理,操作起來很有問題比如國內外匯貸款專戶如何管理?文件還說,一筆外匯貸款只能開立一個專用賬戶,那銀行要開多少戶?如果企業(yè)能保留外匯,相信各行都會把其押匯的外匯資金放入其結算賬戶,而不會去開什么外匯貸款專戶吧?
反正我們這別外匯局是沒有要求報送押匯數據的。sugar001
201*-5-3023:24:00
我們這里的外管也沒有要求報押匯的數據!xubrave
201*-10-2120:58:00進出口押匯開貸款專戶嗎TT
201*-10-2316:53:00
據我行的操作,進出口押匯須開貸款專戶onway
201*-11-0219:58:00
我認為在實際操作中國內外匯貸款與貿易融資應該是有區(qū)別的,雖然平時我們也要向當地外匯局報送貿易融資數據,但是我行的具體操作中要求客戶優(yōu)先以自有外匯償還本息。
1、從信貸角度來看,進口押匯的第一還款來源應該是進口貨物銷售完畢后,用銷售回籠貨款來償還進口押匯本息,如果貨款是在國內銷售,哪么用人民幣購匯還押也順理成章。
2、從銀行收益角度來看,當然是希望購匯還押啦,有結售匯行為才有中間業(yè)務收益呀,哈哈。
yyyy57
201*-11-1414:41:00
以下是引用TT在201*-10-2316:53:00的發(fā)言:據我行的操作,進出口押匯須開貸款專戶現(xiàn)在有幾家銀行是這么操作的呢?
天長地久
201*-11-1820:55:00
我們也是沒有開外匯貸款專戶,而是入暫掛戶的,存在的問題是,如果企業(yè)歸還貸款是從他行境內劃轉入暫掛戶,再還貸,是否合規(guī)?清水中的魚
201*-12-3113:29:30
急。∧堑降赚F(xiàn)在的情況如何呢?我今天有一筆進口押匯需要購匯,幾年都沒做過,一下子就蒙了!
1、進口押匯償還是否還是先以自有外匯償還,不足部分購匯?2、貸款利息也要購匯嗎?直接收取人民幣行嗎?
另外,我們問過外管,貿易融資項下無須開立貸款專戶。tonylzy
201*-12-1216:26:21
我請教過外管局的領導,屬于外匯貸款管轄范疇。zoe1021
201*-12-1410:33:08
想要。。。賺分數風語者ICIC
201*-12-1411:13:23
首先,出口押匯肯定屬于國內外匯貸款范疇,進口押匯沒有提及,但是如果出口押匯算了,那進口押匯也應該算。但是個人覺得外管局出此文的目的為的是外幣流貸資本項下的管理。各個行每個月報數據都是報給外管局資本項目處的,對吧。所以進出口押匯雖然屬于外匯貸款的范圍,但不是《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實施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針對要控制的。進出口押匯屬于貿易融資,如果硬生生的按照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恐怕麻煩不少!耙还P外匯貸款只能開立一個專用賬戶,貸款合同履行完畢后,應注銷專用賬戶!钡瓦@一條,請問哪家銀行在給企業(yè)做進出口押匯時是如此執(zhí)行的?還有“國內外匯貸款還本付息的管理。債務人以自有外匯或以人民幣購匯償還國內外匯貸款本息時,應向債權人提供外匯賬戶對賬單和《企業(yè)自有外匯確認書》(見附件5)等證明文件,由債權人進行真實性和合規(guī)性審核,事后由債權人按月報所在地外匯局備案(見附件2)。債務人償還貸款本息時,應先使用自有外匯,不足部分方可購匯!蔽蚁氪恕巴ㄖ笔201*年頒布的,主要目的防止客戶囤積外匯?墒堑搅爽F(xiàn)在,還有誰會留著美元不動呢,其實此條規(guī)定已經“OUT”了,不符合現(xiàn)在的形勢需要了。只不過沒有新的文件替代,而且外管局對于“進出口押匯”的國內外匯貸款也是管理的不明確,你說這個問題到底是問資本項目呢還是經常項目,他們自己也未必清楚,所以會出現(xiàn)問了兩處外管,答案完全不同的事情。
還有,即使是流動資金貸款,實際操作很難嚴格控制。比如說客戶201*-12-15有一筆A銀行的貸款到期,201*-12-14該客戶在B銀行收到一筆貨款,且在201*-12-16就需要匯出。如果按照管理辦法,客戶需要先把B銀行的外匯劃到A銀行還貸款,再把A銀行的人民幣劃到B銀行購匯付貨款。這不是“折騰”嘛。胡錦濤主席都強調了我們要“不折騰”夢想223
201*-12-1521:23:59回復18#風語者ICIC
緊急求助!我行現(xiàn)在也面臨該問題,外管有人認為進口押匯屬于貸款,而且建議押匯后資金不入客戶帳,直接付出;同時認為他行貸款資金轉入我行還融資時,資金不能進結算戶,也不能進進貸款戶(2203),而需再開一貸款其他性質戶來中轉他行劃入的資金,不知可否?
根據1996年5月1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fā)布的銀行外匯業(yè)務范圍(97年9月24日修訂,201*年8月25日廢止),融資屬于貿易非貿易欄目內,而匯發(fā)【201*】125號文,雖廢止了【201*】142號,但并未規(guī)定進口押匯屬于此文所規(guī)定的國內外匯貸款范疇,加之我行融資在會計核算里未納入貸款資產科目,我行進口押匯資金一直是入到結算賬戶的。另外,他行要是轉資金來還押匯,我行也是入在結算賬戶的。但現(xiàn)在外管認為不對,給出上面建議,不知妥否,請賜教!
風語者ICIC201*-12-1614:51:56回復19#夢想223
如果認定進口押匯屬于國內外匯貸款范疇,那么就應該入客戶的國內外匯貸款專戶。另外,他行貸款資金轉入還你行融資,資金是可以進入國內外匯貸款專戶的,這符合該賬戶的收入范圍,當然,如果你愿意專門開立一個還款專用賬戶也無不可。winter_dd
201*-2-0716:46:31
這個問題,在各處的外管答復都不一樣,建議還是穩(wěn)妥些好點。
國內外匯貸款管理有哪些規(guī)定?
為了有效地運用本行籌集的外匯資金,合理使用外匯,促進經濟發(fā)展和出口創(chuàng)匯,特制本辦法。第一章貸款對象
第一條凡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具有法人資格的國營、集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及外商投資企業(yè)(包括僑資、外資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等,下同),由于生產建設和貿易等原因發(fā)生外匯流動資金短缺時,均可申請本貸款。
第二章貸款使用范圍
第二條外匯流動資金貸款的使用范圍包括:
1.國營建筑安裝企業(yè)、對外承包工程公司、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等為承包海外工程進行勞務輸出以及國內外房地產開發(fā)等所需的外匯流動資金;
2.建筑企業(yè)、工程承包公司承建的外資工程,在施工中需要的外匯周轉資金;3.建筑材料供銷企業(yè)在進出口業(yè)務中所需的外匯流動資金;
4.進出口貿易公司所需進出口貿易外匯周轉資金、打包放款、出口押匯、活期外匯存款透支(核定額度貸款),票據貼現(xiàn)等資金;
5.外商投資企業(yè)在生產、貿易中所需外匯周轉資金;
6.工業(yè)企業(yè)進口原材料和辦理來料加工、裝配等業(yè)務時所需的外匯流動資金;7.其他經本行同意的外匯流動資金貸款。第三章貸款期限和利率
第三條貸款期限,從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外匯借款合同》規(guī)定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一般不超過半年,最長不超過1年。
第四條貸款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guī)定和本行資金籌集成本及同業(yè)水平確定。貸款利息一般采用浮動利率按季計收。第四章貸款條件和申請
第五條借款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具有法人資格;2.持有上級有權部門批準使用外匯的文件;
3.使用外匯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還款能力可靠;....
工行內蒙古分行外匯備用信用證擔保貸款業(yè)務201*年02月28日21:01北京聯(lián)合信息網中國信貸風險信息庫
日前,工行內蒙古分行根據客戶實際需求,創(chuàng)新本外幣配套業(yè)務產品,成功辦理以外匯
備用信用證為擔保的低風險人民幣貸款業(yè)務。
按照備用信用證國際慣例和外匯擔保項下人民幣貸款管理辦法要求,該行對轄內一家外商投資企業(yè)發(fā)放了首筆以外匯備用信用證為擔保的低風險人民幣貸款。此項業(yè)務,不僅保障了該行信貸資金安全,而且以極低的經濟資本占用,為該行帶來了較高的綜合收益。
銀聯(lián)信分析:急需擴大貿易融資產品品種一、外匯備用信用證擔保項下人民幣貸款
外匯備用信用證擔保項下人民幣貸款,是境外銀行或國內外資金金融機構開立以貸款行為受益人的外匯備用信用證或外匯保函,以其自身信用作為貸款行向客戶發(fā)放人民幣資金貸
款的還款保證的一種業(yè)務。
該行此項業(yè)務的開辦,不僅是外保內貸業(yè)務的成功范例,贏得了客戶的高度認可,同時
也為多領域開展對大型外商投資企業(yè)本外幣配套服務積累了寶貴經驗。
二、五種進出口貿易融資方式
商業(yè)銀行在創(chuàng)新開展一些其他行尚未開展的業(yè)務時,必然可以贏得了客戶的高度認可,可以將客戶在他行的業(yè)務進行轉移,開展票據、信用證、結售匯、外匯交易、國際貿易融資等業(yè)務,比如減免保證金開證、擔保提貨、進口押匯、打包放款、出口押匯、出口票據貼現(xiàn)、
買入外幣票據、保理和福費廷等。
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迅猛發(fā)展,國內各商業(yè)銀行的貿易融資品種日益豐富。但在具體操作過程中,一些業(yè)務品種,如開證授信額度、打包放款、提貨擔保等發(fā)展很快;另一些業(yè)務品種,如進口押匯、透支額度、出口托收項下押匯、貼現(xiàn)等,由于未得到進一步開發(fā),處于停滯狀態(tài)。從拓展國際貿易結算業(yè)務和降低風險兩個角度以下五個貿易融資品種可以有很大
發(fā)展空間。1、進口押匯
進口押匯是指開證行在收到信用證項下單據,審單無誤后,根據其與開證申請人簽訂的《進口押匯協(xié)議》和開證申請人提交的信托收據,先行對外付款并放單。開證申請人憑單提
貨并在市場銷售后,將押匯本息歸還開證行。
從某種意義上看,它是開證行給予開證申請人的將遠期信用證轉化為即期信用證+進口押匯這樣一種變通的資金融通方式。但由于一些銀行以進口押匯之名掩蓋墊款之實,故其業(yè)
務發(fā)展受到一定限制。
其實,對于銀行而言,無論是與一般的流動資金貸款相比,還是與遠期信用證相比,相當于專項貸款并使銀行押有貨物所有權的進口押匯,實際上安全得多,收益也更好。而對外貿企業(yè)而言,進口押匯一方面使貸款期限比較靈活,可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在人民幣貸款利率與國外相應貼現(xiàn)利率基本持平的情況下,可以利用人民幣而不是外幣押匯,以防范匯率風險。當然,從銀行的角度看,它還可以通過完善內部制度、收取一定保證金、嚴格審查進口商品并調查其市場前景等多種措施,以避免“假押匯、真墊款”和因進口商品不適銷對路
造成不能及時歸還押匯本息的情況發(fā)生。
2、進口托收押匯
進口托收押匯是指代收行在收到出口商通過托收行寄來的全套托收單據后,根據進口商提交的押匯申請、信托收據以及代收行與進口商簽訂的《進口托收押匯協(xié)議》,先行對外支
付并放單,進口商憑單提貨,用銷售后的貨款歸還代收行押匯本息。
無論對于銀行或外貿企業(yè)而言,進口托收押匯的優(yōu)點和進口押匯相比,大體一致。但銀行自身的風險卻遠遠超過進口押匯。因為進口押匯是建立在銀行負有第一性付款責任的信用證業(yè)務基礎上,如果單單相符、單證一致,即使開證申請人不付款,開證行也必須履行對外付款的義務。這樣,如果剔除匯率風險和利息兩個因素,進口押匯并沒有給開證行帶來更大的風險。而進口托收則屬于商業(yè)信用,無論進口商是否付款,代收行都沒有責任。但如果為進口商續(xù)做進口托收押匯,進口商無疑將原本給予出口商的商業(yè)信用轉給了代收行,從而加大了代收行的風險。作為代收行,應當根據進口商的資信情況、業(yè)務情況、抵(質)押/擔保情況,為其核定一個押匯額度,供其周轉使用,做到拓展業(yè)務和防范風險的有機結合。
3、限額內透支
所謂限額內透支,是指銀行根據客戶的資信情況和抵(質)押/擔保情況,為客戶在其銀行往來帳戶上核定一個透支額度,允許客戶根據資金需求在限額內透支,并可以用正常經營
中的銷售收入自動沖減透支余額。國內銀行的存貸合一即屬透支融資方式。限額內透支如客戶根據貿易合同,在收到貨物后需要向國外匯一筆錢,在帳戶里無款或款項不足的情況下,它也不必提前兩周或一周向銀行申請貸款,而只需在辦理好相關批匯手
續(xù)后,在匯款當日提交支票購匯匯出即可。
但目前國內銀行較少采用這種融資方式,主要原因在于它現(xiàn)實地降低了銀行的贏利水平。從長遠觀點看,隨著我國服務業(yè)競爭的不斷加劇,銀行利潤率的降低是必然趨勢。
4、進口代付和假遠期信用證融資
所謂進口代付,是指開證行根據與國外銀行(多為其海外分支機構)簽訂的融資協(xié)議,在開立信用證前與開證申請人簽訂《進口信用證項下代付協(xié)議》,到單位憑開證申請人提交的
《信托收據》放單,電告國外銀行付款。開證申請人在代付到期日支付代付本息。假遠期信用證是開證行開立的規(guī)定匯票為遠期,但開證/付款行將即期付款,且貼現(xiàn)費
用由開證申請人負擔。
與進口押匯相比,上述兩種融資方式對進口商而言,其意義和進口押匯是一樣的,運作程序也相似,都是在開證前由開證行與開證申請人簽訂相關協(xié)議,到單后,開證申請人憑《信托收據》換取單據憑以提貨,到約定時間歸還本息。不同則有以下幾點:資金來源不同;信
用證種類、利率不同。
進口代付和假遠期信用證融資對開證行的風險在開證申請人的資信狀況、開證抵(質)押/擔保狀況及對進口貨物的監(jiān)控水平三個方面。如果是綜合授信項下,且出口商為世界上比較有名的公司、進口商品屬于比較適銷的商品,那么開證行的風險是很小的,收益是豐厚
的。
5、出口托收和出口保理項下押匯
出口托收押匯是指采用托收結算方式的出口商在提交單據,委托銀行代向進口商收取款項的同時,要求托收行先預支部分或全部貨款,待托收款項收妥后歸還銀行墊款的融資方式。出口保理押匯是指出口商在獲得進口保理商信用額度后,發(fā)貨并將發(fā)票及相關單據提交出口保理商(銀行)代其收款時,銀行以預付款方式為其提供不超過80%發(fā)票金額的融資方
式。
出口信用項下貼現(xiàn)屬于銀行信用,只要承兌匯票的銀行實力雄厚、資信良好,便基本無風險。問題是對中小銀行或經濟不穩(wěn)定地區(qū)及與我國交往較少地區(qū)的銀行承兌的匯票如何辦理?根據實踐經驗,可采用三種方式操作:一是對資信良好有較強實力的出口商,可在綜合授信框架內辦理,適當控制規(guī)模。二是爭取出口商辦理出口信用險,在出口信用險項下辦理
出口貼現(xiàn)。三是可聯(lián)系國外大銀行無追索權地買斷遠期匯票,雖然這樣貼現(xiàn)率在LIBOR+0.5-3%,可能會高一點,但出口地銀行會得到一定收益,出口商也會及時融通資金,
因此是可行的。出口托收項下貼現(xiàn)與出口托收項下押匯一樣,同屬商業(yè)信用,風險遠比出口信用證項下風險要大。在業(yè)務操作中要做到的事項與出口托收和出口保理項下押匯要注意的五方面內容
前四項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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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證抵押外匯貸款合同范本
來源:作者:
出口信用證抵押外匯貸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xié)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的信用證。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個月。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扣收。第五條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款第一點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zhí)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zhí)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guī)、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xù)。(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fā)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guī)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第2條款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第七條違約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guī)定的日期出運商品。
(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款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融機構議付。(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5)借款人發(fā)生或將要發(fā)生解體、重組或破產。(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fā)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fā)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1)對違約金額處以_________%的罰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帳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zhí)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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