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書記員工作流程及經(jīng)驗技巧
法院書記員工作流程及經(jīng)驗技巧
書記員是人民法院中專門以擔任審判記錄工作為主并協(xié)助法官辦理審判有關事項的司法工作人員,書記員工作也是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的具體體現(xiàn)。書記員工作職責,任務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人民法院審判權的行使和審判工作的正常進行。下面以民事訴訟為例談一下書記員工作中的流程及一些經(jīng)驗技巧。一、書記員工作職責概述
書記員主要工作職責有:
(一)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
(二)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三)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和其他記錄工作;(四)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五)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書記員的具體工作是在法官的指導下,參加案件調(diào)查、調(diào)解;協(xié)助做好開庭前的準備工作,擔任合議庭(含獨任庭)的全部審判活動的記錄,包括合議庭評議案件的記錄。同時還要接待當事人,聽取意見;收集保管審判案件的全部證據(jù)材料和文件資料,填制、核對、發(fā)送訴訟文書。案件審理終結后,與案件有關的訴訟文件材料,還得由書記員整理立卷作為國家訴訟檔案,辦理歸檔手續(xù)。二、立案階段立案庭書記員的基本工作任務具體可以劃分為以下五項內(nèi)容:⒈制作應訴通知書與受理通知書;⒉相關法律文書的送達⒊記錄合議庭評議筆錄、庭務會討論案件筆錄以及訊問筆錄;⒋協(xié)助承辦法官計算案件受理費;⒌錄入立案信息;⒍將立案材料移交相關的審判庭。1、要審查起訴狀和其他訴訟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民事訴狀分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要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確定。
2、要審查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律師事務所函、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復印件等),發(fā)現(xiàn)有遺漏,則在通知其領取其他訴訟材料時一并要求補齊到位,以避免在開庭后才發(fā)現(xiàn)遺漏,此后當事人有可能不予配合的情況發(fā)生。
3、要檢查立案的手續(xù)是否齊全合法,根據(jù)訴狀的內(nèi)容核對立案案由是否規(guī)范、是否有當事人訴訟主體不適格的情形、是否遺漏了訴訟當事人。如發(fā)現(xiàn)有不妥或者錯誤,應當即時報告承辦法官,由承辦法官審查確認。
4、向當事人送達《受理案件通知書》、《民事起訴狀》(副本)和《應訴通知書》,以及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要求的《舉證通知書》。送達回證是一個固定格式的文書(送達回證的格式設計應科學、規(guī)范和統(tǒng)一),要把上面的項目填齊了。送達《民事起訴狀》(副本)時,要被告在送達回證上簽署姓名、日期以及聯(lián)系電話等(系自然人被告同住成年家屬簽收的,在備注欄內(nèi)注明近親屬關系的性質(zhì);系法人工作人員簽收的,在備注欄內(nèi)注明其工作部門和職務),要告知被告在收到《民事起訴狀》(副本)的第二天起十五日內(nèi)提交《民事答辯狀》。被告不提交《民事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送達相應法律文書時,一定要要求當事人準確無誤地簽署姓名和日期)。
5、收到被告《民事答辯狀》以后,書記員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民事答辯狀》(副本)送達給原告,由原告在送達回證上簽收。在這期間,可能會有當事人到庭,而法官有可能需要詢問當事人有關情況,此時則要對當事人作一個《談話筆錄》。民事審判中的《談話筆錄》,總的要求和前面陳述的一樣,但在當事人的項目記載上要注意規(guī)范:是自然人的要記載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不要記成多少歲)、民族、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這就是我們民事審判中經(jīng)常提及的“前六項”;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要記明單位的全稱(以該單位使用的公章為準)、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在記載職務的時候要注意根據(j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的表述記載為董事長、執(zhí)行董事、總經(jīng)理或者經(jīng)理。三、庭前準備工作細節(jié)與技巧
1、一方當事人提交證據(jù)材料時,應要求其填寫證據(jù)目錄(對證據(jù)材料逐一分類編號,簡要說明證據(jù)材料的來源、證明對象和內(nèi)容,簽名或蓋章,注明實際提交日期),根據(jù)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交副本,并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來法院領取證據(jù)材料副本,由其在送達回證上簽收(對方當事人經(jīng)通知不來法院領取的,在送達回證的備注欄內(nèi)加以注明)。
2、在開庭時間、地點確定以后,書記員應在開庭三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將合議庭(獨任庭)組成人員的情況告知當事人。實踐中這項工作可以和送達《民事起訴狀》(副本)以及《民事答辯狀》(副本)時同時進行。
3、庭審時間確定以后,書記員要做好以下開庭前的準備工作:(1)檢查庭審設施是否完備,值庭法警是否到庭。①標志牌是否齊全并擺放到位;②擴音設備是否完好;③值庭法警是否到位。
(2)檢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核對出庭人員身份,查驗有效身份證件,請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按指定席位就座。(法庭筆錄不能僅抄錄民事起訴狀上相關內(nèi)容,應將經(jīng)查驗核實的真實身份情況計入筆錄)當事人是公民的,核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核對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訴訟代理人是律師的,核對姓名、所屬律師事務所及執(zhí)業(yè)證書;其他人員擔任訴訟代理人的,核對姓名、性別、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與當事人的關系(法庭筆錄中可記明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的聯(lián)系電話)。
(3)要求到庭當事人在《簽到表》上簽到,并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以避免庭審結束后當事人借故不在法庭筆錄上簽名或因送達地址不確定而發(fā)生裁判文書送達困難的情形。
(4)檢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在開庭三日前收到《傳票》和《出庭通知書》。
(5)宣布法庭紀律(書記員起立宣讀):請大家肅靜,現(xiàn)在宣布法庭紀律。(6)請合議庭成員(獨任法官)入庭(起立)。
四、以法庭筆錄為主干的民事審判筆錄制作
(一)關于法庭筆錄
書記員在記錄法庭活動時,字跡要整潔,內(nèi)容要全面,防止出現(xiàn)字跡潦草,錯字、別字、漏字的現(xiàn)象,更要注意邏輯、語法等。為記好法庭筆錄,書記員應在開庭前閱卷,熟悉案情,尤其是對有些專業(yè)名詞和術語要提前掌握。審判人員應與書記員配合默契,如遇到記錄的內(nèi)容比較多或特別重要時,應放慢速度,等書記員記好后再進行下面的步驟。從書記員的角度來說,當無法跟上庭審進度(節(jié)奏)或聽不清時,書記員一定要當場向當事人或法官提出,而不能敷衍帶過,以避免對查明案件事實和作出裁判造成不利影響。下面的情況應在庭審筆錄中應著重記明:1、審判長(員)歸納的案件沒有爭議的事實;2、審判長(員)歸納的案件爭議的焦點;3、審判長(員)歸納的法庭調(diào)查和法庭辯論的重點;4、對于不動產(chǎn)案件,不動產(chǎn)的由來、權屬以及歷史和目前的變動情況;5、對于侵權賠償?shù)陌讣瑩p害或者侵權的事實、過程、過錯責任以及侵權行為造成的結果(包括傷情、程度、醫(yī)療、護理、交通等法律規(guī)定的項目費用)以及雙方對賠償數(shù)額的意見;6、關于債務案件,債務的由來和形成情況(即何時何地、何種方式形成的債務)以及雙方在債的發(fā)生過程中達成協(xié)議或者約定的情況;7、關于離婚的案件,要著重記明雙方當事人的婚姻基礎情況、婚姻締結的過程、生育情況、財產(chǎn)形成的情況、離婚的真正原因、矛盾的焦點以及雙方對共同財產(chǎn)處理、子女撫養(yǎng)的意見等等。從總體上說,庭審筆錄制作要注意以下幾個要點:1、要依審理程序如實記錄,客觀真實地反映審理的進程。審判程序是否合法,要在筆錄中明確反映出來,這既是檢驗辦案質(zhì)量,實行審判管理的依據(jù),又是反映審判人員駕馭庭審能力的第一手資料;
2、要注意記錄的準確性,盡可能記準原話、原意;3、對當事人的最后陳述盡可能記全原話或原意,另外,在庭審過程中,如有訴訟參與人或旁聽人員違反法庭秩序和紀律,被審判人員制止、警告或者采取措施的情況,也應記入筆錄備查。對于庭審中發(fā)生的其他意外或者反常情況,必須如實記載。五、制作民事判決書的相關工作一份民事判決書的形成,要經(jīng)過以下這樣的程序:擬稿→核稿→簽發(fā)→打印→校對→蓋印。
擬稿即撰寫判決書,是承辦案件的法官的工作。
核稿和簽發(fā)根據(jù)法院關于審判權限管理的具體情況決定,這一階段書記員的工作就是文書流轉,即審判員將判決書撰寫好后,由書記員分別將草稿交由核稿人核稿,簽發(fā)人簽發(fā)。經(jīng)簽發(fā)人簽發(fā)的稿本,是判決書的定稿,是判決書的標準稿本,亦稱為判決書的原本,是進行打印復制正本的標準依據(jù)。
打印是將原本轉化為正本的過程,現(xiàn)在法院的辦公自動化已經(jīng)很普及,漢字錄入、文書的排版、編輯都是書記員的工作。校對。根據(jù)實踐,文書校對方法有以下三種:
1、讀校,也稱“唱校”。即一人讀原稿,其他人核對校樣的校對方法。讀原稿的人要以記錄速度把原稿字、詞、句和標點符號讀清楚、讀準確。對文中出現(xiàn)的空行、提行、另面、另頁、著重點、數(shù)字、符號或特殊格式等都應讀出或說明,對
容易混淆的同音字或生僻字亦應說明。看校樣的人注意力則應高度集中,根據(jù)所讀原稿,看閱校樣是否一致。如發(fā)現(xiàn)差錯,應即以校對符號標出,以便更正。
2、對校,又稱“點!薄<从梢蝗怂M行的先看原稿再對照校樣的校對方法。對校時,一般將原稿放在校樣的左上方,左手點原稿字句,右手執(zhí)筆點看校樣,默讀文字,手隨之移動,逐字逐句校對。對校前,可先看一遍原稿,心中有個數(shù),然后點校默讀中,一般每次以一個句子或10個字左右為宜,以利既能看清原稿,又能及時發(fā)現(xiàn)校樣的差錯。
3、校紅,也稱“核紅”或“復紅”。這是文書校對的最后一道工序,是指將最后一次的校樣與經(jīng)更正差錯印出的清樣相校對、復核的一種方法。這是對整個校對質(zhì)量的最后把關。一般要求校對人先將校樣中標上改動符號的文字、標點等,對照清樣是否已得到改正。然后再將清樣通讀一遍,是否完全正確無誤。這就要求更認真、細致。力求在文書印制前,杜絕任何差錯的存在,以保證文書的印制質(zhì)量。
注意:校對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原本有誤,需立即報告擬稿人,校對人不得修改原本。六、民事訴訟卷宗的立卷和歸檔立卷就是人民法院受理的每個案件審結后,將零散的訴訟文書按照立卷原則和要求,組成案卷、裝訂成冊的工作過程。(一)訴訟卷宗立卷的范圍和程序
1、關于訴訟卷宗立卷的范圍從總體上說,凡是在訴訟活動中形成的,記載案件審理過程的文書和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jù),都屬訴訟卷宗的立卷范圍。歸納如下:
①凡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過程中以一定程序和定式編寫填字的規(guī)范性司法文書。②有關機關制作的執(zhí)法文書,例如檢察機關的抗訴書、撤回抗訴書、公安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制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涉及訴訟活動的文書。
③當事人參加訴訟提供的材料,例如起訴狀、答辯狀、上訴狀、申請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訴訟保全或先予執(zhí)行申請書、保證書、信件以及當事人舉證的證據(jù)材料。
④律師參與訴訟活動形成的文書,例如出庭函、民事訴訟的代理詞
⑤在民事審判活動中,審判人員的工作記錄和依照證據(jù)法規(guī)定收集的書證、物證、證人證言、鑒定結論、勘驗筆錄等證據(jù)。包括與案件有直接關系的圖紙、照片、音像資料等等。
當然,這么多種的訴訟材料并不是全部要立卷歸檔的。其中,有一些材料不需要立卷:a答復當事人到有關單位處理的;b轉交有關單位辦理的;c沒有證據(jù)作用、沒有保存價值的信封;d內(nèi)容相同的各類重復材料,如當事人散發(fā)的內(nèi)容相同的重復來信可以剔除,但是有領導同志批示的仍應保留(副卷)。e常用法律、法規(guī)的復制件;f法律文書草稿,是指未定稿或初稿;g與本案無關的材料。2、關于訴訟卷宗立卷的程序(1)平時注意及時收集訴訟文書做到收集及時,手續(xù)完備。書記員要注意將每個案件的卷宗封面的案件編號分別擺放,做好收集的準備;此后每個案件的訴訟文書,按照形成的自然時間順序,分別擺放在案卷封面后面,做到收集及時、齊全、排放有序,便于案件審結后組合案卷。
(2)檢查和調(diào)整卷內(nèi)訴訟文書
案件審結后,在正式組卷時,還要再進行一次檢查,看看訴訟文書是否收集齊全,已有的文書中法律手續(xù)是完備,并及時補正。還要檢查每份文書是否內(nèi)容重復的文件,卷內(nèi)只保存一份,但領導有指示的重復文件仍應保留。一個案件訴訟文書多的可以立分卷。另外應保留三份裁判文書夾在卷內(nèi),以便日后利用。(3)排列卷內(nèi)訴訟文書
(4)剔除金屬物、修補整理文件①剔除金屬物。為了防止卷內(nèi)訴訟文書日后受金屬裝訂物(訂書釘、回形針、大頭針)氧化銹蝕,損壞文件,在裝訂案卷前,應一律將文書附著的金屬物予以剔除。
②修補、復印文件。
A、對破損的訴訟文書,應進行修補和復制。
B、褪色的文件復印。將褪色的不便長期保存的文件進行復印。常見的需要復印的文書有:原來文書的字跡是用鉛筆、圓珠筆、純藍墨水筆書寫的、原來文書是傳真件的。因為用這些材料書寫的墨跡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褪色或揮發(fā),不利于長期保管,經(jīng)過復印以后的復印件和原件一并歸卷。
C、復印、復制、貼補文書,一律用A4紙。原文書不是A4紙的,需要A4紙粘貼。
D不能將卷內(nèi)文字材料訂入裝訂線內(nèi)。若遇文字材料太靠左邊,則應另行黏貼一條空白紙后再行裝訂,以保證卷內(nèi)文字材料完整,便于將來閱卷。
③字跡難以辨認的材料,要附上抄件;外文材料應將中文譯本附在后面。④需要附卷的信封,要打開平放,郵票不要起掉(因為郵票的郵戳上附有郵件發(fā)送的時間)。
(5)編寫案卷頁數(shù)、填寫卷內(nèi)目錄、備考表和封面(6)裝訂案卷。案卷的裝訂要牢固整齊,以便于保管和利用,防止文書散失和損壞。訴訟卷宗的歸檔,書記員在完成立卷工作后,應及時將案卷移交檔案室,這就是歸檔。為了提高訴訟文書立卷歸檔質(zhì)量,書記員在立好卷歸檔前,應經(jīng)承辦該案的法官檢驗,法官檢驗的內(nèi)容為:
(一)卷面案號、原被告與裁判文書是否一致;材料是否收集齊全;無關材料是否剔除。
(二)材料制作手續(xù)是否完備,如筆錄是否清晰無錯漏,制作時間、地點、當事人姓名是否填寫清楚;當事人、審判員、書記員是否簽名。(三)法律文書原本、正本核對無異。(四)訴訟文書排列正確,頁數(shù)編號無誤。
(五)根據(jù)《關于人民法院訴訟檔案保管期限的規(guī)定》,對案卷提出保管期限的意見。要注意防止出現(xiàn)書記員代審判員檢驗卷宗。卷宗檢驗人的簽名一定由檢驗卷宗的審判員親自簽名。卷宗檢驗完畢后,書記員還要填好案件卷宗歸檔表,交庭長審核后將案卷移送檔案室。(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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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法院書記員工作
文章分類:技能技巧上傳日期:201*-12-715:51:52文章來源:yaweisul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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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員,顧名思義即書(寫)、記的工作人員。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組織法》的有關規(guī)定,書記員指依法在我國各級法院中擔任審判庭記錄工作、辦理有關審判的其它事項的審判業(yè)務輔助人員。書記員的工作貫穿于整個訴訟過程的始終,書記員工作的好壞可能直接導致訴訟效率的高低。如審判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是審判人員搞好庭審的基礎;庭審記錄是法官據(jù)以做出裁決的重要依據(jù);整理好的卷宗材料,是國家審判極重要的檔案材料,這種法院工作的固定化成果凝聚了書記員的辛勤勞動。要做好書記員的工作,首先就要對這項工作的重要性有充分的認識。
書記員工作的基礎性內(nèi)容之一,就是為審判人員審理案件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當案件從立案庭分過來,第一項工作就是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nèi)向當事人送達起訴狀副本和傳票。送達的各項內(nèi)容一定要準確填寫,絕不能出錯。這看起來是小事,但疏忽大意就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審判人員按時開庭后,原告沒來,被告來了,案件依法按撤訴處理;或者相反,原告來了而被告沒來,案件依法缺席判決了。庭也開過了,法律文書也快草擬好了,過兩天,另一方當事人拿著傳票來找審判人員說是今天開庭。審判人員拿過來一看,原來是原、被告雙方傳票上的開庭時間填寫不一致。
在起訴狀副本和傳票送達后,書記員要做的主要工作就是庭前準備工作。這是做好庭審記錄的重要一環(huán),這對于庭審筆錄質(zhì)量的好壞有決定性的影響。
庭前準備工作主要包括兩項內(nèi)容:
一、寫好開庭筆錄的眉頭,在開庭前按照規(guī)定的格式將開庭時間、地點、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當事人自然情況等原告宣讀起訴狀以前的各項常規(guī)內(nèi)容寫好。這些內(nèi)容在庭審進行時,所用的時間很短或被審判人員忽略。但又是必記內(nèi)容,如果不提前準備好的話,就會跟不上下面的記錄,導致整個庭審記錄過程手忙腳亂,不知所措?上攵,這樣的筆錄一定不會好的。在書寫庭審眉頭時要注意一下,就是在庭審前寫當事人一欄中,可以只寫姓名、性別,把出生年月日、職業(yè)、住址空下來,待核對當事人身份時填上。因為訴狀上寫的和當事人的現(xiàn)狀可能不一樣,應以當事人當庭陳述為準。包括當事人姓名中的字,也要以當事人的簽字為準。再有就是在當事人欄下要空一至兩行,因為有的當事人起訴時沒有委托代理人,而在開庭時委托了代理人,如果沒有留空行,就沒地方寫了。如果,當事人沒有委托代理人,而又空好了行,那也好辦?在空行處寫上:委托代理人無,就可以了。
二、熟悉案情。在開庭前一定要看卷宗,了解雙方當事人的自然情況,以及他們之間是因為什么產(chǎn)生了什么樣的糾紛,做到心中有數(shù)。這對提高庭審記錄的效率和質(zhì)量有很大的作用。比如當事人之間是借貸糾紛,那一定是一方訴稱對方什么時間借他多少錢,現(xiàn)在要對方還多少錢,要多少利息,訴訟費如何承擔。被告答辯無非就是認可少錢,答應什么時間給,給多少;蚴遣徽J可,不同意還錢,及事實和理由;如果是離婚案件,主要就是雙方的婚姻狀況、子女情況、財產(chǎn)狀況以及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事實和理由,原告除了離婚的請求外,在子女撫育和財產(chǎn)分割上還有哪些要求。被告答辯中是否同意原告的請求,不同意的事實和理由是什么。比較難的一些案件,合同中有承包、施工等合同,其他有人身損害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等。對于這些案件更要先閱卷,記錄的形式上和簡單案件大同小異,但記的內(nèi)容要多一些,比如人損案中,事發(fā)的時間、地點、參與人、在場人、加害人是誰、受害人是誰,有哪些證據(jù)等。所以熟悉案情對搞好庭審記錄是很重要的。
庭審開始前,書記員在還有一項重要的工作:宣布法庭紀律。大多數(shù)當事人、訴訟參與人是第一次上“公堂”,不知該做什么、說什么。特別是旁聽人員,有的會認為我是當事人的近親屬,怎么就不能說話。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讓他們知道該怎樣做,從而保障庭審的順利進行。另外,宣布法庭紀律能夠樹立起法庭和法律的威嚴。在開庭前就讓訴訟參與人及旁聽人員知道什么時間該誰發(fā)言,怎樣發(fā)言,誰不可以發(fā)言。如果違反法庭紀律,將要承擔什么樣的法律后果。從而對那些意欲亂發(fā)言、鬧事、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予以威懾。
書記員工作重要性的集中體現(xiàn)之一是庭審記錄。庭審記錄是將看起來紛亂復雜的庭審過程條理化、書面化,使案情和法院工作成果得以固定下來。這樣一個聽、想、記的過程,看似簡單,實際是很了不起的工作過程。一份好的筆錄,應符合以下三點要求:
一、思路清晰、有條不紊,保證筆錄的完整性;
首先,在形式上要合規(guī)范。除了庭審的眉頭以外,法庭調(diào)查(包括其中的舉、質(zhì)證)、法庭辯論,當事人最后陳述,以及休庭、閉庭等,各個環(huán)節(jié)都要很清晰的顯現(xiàn)出來,不能魚目混雜。正常的情況下,審判人員在開庭時到某個環(huán)節(jié)都會有相應的提示。也有特殊情況,就是在庭審最后,審判人員發(fā)現(xiàn)還有要調(diào)查的問題,需要恢復法庭調(diào)查的,這也要清晰的記錄在卷。
二、言簡意賅,能真實、準確的表達出審判人員及訴訟參與人的意思;
這要求書記員要如實的記錄,絕不可主觀意斷。書記員要有能瞬間轉變角色的能力,當審判人員問話時,就能在審判的角度,很清楚的知道審判人員想要問什么。然后,你用最簡要的法言法語記錄下來。當事人或其他訴訟參與人發(fā)言時,要從他們的角度把他的真實意思記錄下來。一般情況下,只要當事人意思明確,語言表達通順,要盡量記錄下當事人的原話。如果他詞不達意,你就要按照他的意思,用最短的時間把它整理出來。比如一起離婚案件,審判人員問原告:你們是什么時間認識的?是經(jīng)別人介紹的還是自由戀愛的?你們是什么時間舉行的結婚儀式?什么時間經(jīng)政府登記?這些可以用一句法言法語記錄為:原告,請介紹一下你們的婚姻狀況。審判人員之所以不能這樣問,是因為當事人不明白“婚姻狀況”是什么意思,不知如何回答。而對于當事人的回答也不要答一句記一句,可以歸納一下,如:我是×年×月×日經(jīng)×人介紹(或自由戀愛)和××認識,于同年×月×日舉行婚禮,于×年×月×日辦理登記。這就可以了,因為時間短,要快速的歸納并記錄下來。
三、書面整潔、字跡清晰。
庭審筆錄必須字跡工整、清晰可辨,才能為審判員制作法律文書的有力依據(jù)。即使用速錄機記錄,也要避免出現(xiàn)語句不通、漏字少字、詞不達意的現(xiàn)象。
卷宗整理是書記員的另一種重要工作。法院所有的工作都在這卷宗里,它要保存幾十年,有的是永久保存。所以,要認真對待。筆者認為至少要做到以下四點:
(一)材料齊全,不丟失,不毀損。
一張紙片都不能少,材料丟了是要丟飯碗的。不全的材料一定要補全,比如送達證、告知書稿之類。紙頁損毀的一定要粘貼整齊。
(二)順序規(guī)范,不錯亂,合要求。
這一點要求嚴格按照卷宗目錄做,要什么材料有什么材料,要求按什么樣的順序排列就按什么樣的順序排列。(三)內(nèi)容完整,不漏項,不漏字。(四)外觀整潔,不涂改,不露紙。
書記員工作是法院基礎工作的重要內(nèi)容,每一名書記員都應從小事做起,踏踏實實地在自己的崗位上做出驕人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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