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青年工作委員會章程
公司青年工作委員會章程(草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青年工作委員會建設,進一步推進公司青年工作,制定本單程。
第二條公司青年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公司青工委”)是公司黨支部領導下,以團組織為核心力量,主管公司青年工作的青年組織。
第三條公司青工委的宗旨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科學發(fā)展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以加強團的建設項目為基礎,以服務促建設,以服務求活躍,圍繞公司經營發(fā)展中心任務,充分把握當代青年特點和青年工作規(guī)律,發(fā)揮作為黨的助手和后備軍作用、作為公司經營發(fā)展的肯干作用、作為黨聯(lián)系青年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更好地團結青年、教育青年、引導青年、服務青年和維護青年合法權益,團結帶領公司青年為實現公司愿景目標貢獻青春、智慧和力量。
第四條公司青工委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工作對象為集團公司45周歲以下的青年職工。
第五條公司青工委的主要任務是:
(一)對青年進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教育,形勢任務教育和職業(yè)道德教育,幫助青年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樹立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共同理想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二)組織青年學習文件,引導、教育青年熱愛廣廈、奉獻廣廈;(三)圍繞公司中心工作任務,組織青年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四)了解和反映青年的思想動態(tài);關心青年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幫助青年解決實際困難;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搞好調查研究,提出青年工作的規(guī)劃和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公司黨組織及上級青工委匯報;
(六)選樹公司青年的先進典型,為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提供機會、創(chuàng)造條件;
(七)完成上級青工委和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第二章組織制度
第六條公司青工委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員13名。公司青工委主任由公司黨支部書記兼任(指定席位),副主任、委員由全體青工會議選舉產生,產生后報公司黨組織和上級青工委備案。
副主任負責青工委日常工作事務。第七條公司青工委委員會的職權:
(一)討論和決定公司青工委的重大工作方針和工作任務;(二)修改公司青工委《章程》;
(三)召集并主持公司青工全體會議;(四)執(zhí)行公司青工委全體會議的決議;
(五)決定公司青工委工作機構的設置和變動;(六)行使公司青工委全體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公司青工委每屆任期三年,特殊情況下,經公司青工委委員會決定,可提前終止或延長任期。
第九條公司青工委委員的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德,熱愛公司,忠于公司,承認本章程;
(二)熱愛青年工作,關心廣大青年成長成才;(三)在公司青年中有一定影響和較高威信;(四)有議事能力,能代表公司青年在公司青工委中認真履行有關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公司青工委委員的權利:
(一)對公司青工委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jiān)督;(二)參加公司青工委組織的各項活動,有權請公司青工委幫助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公司青工委委員的義務:(一)遵守本《章程》,執(zhí)行公司青工委決議并積極參加各項活動;(二)維護青年的合法權益,了解和反映青年意見和要求;(三)組織開展公司青年工作。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十二條會議制度。公司青工委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全體青工會議,總結成績與不足,研究部署公司青工委和青年工作,解決重大問題。
公司青工委委員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
第十三條報告制度。公司青工委要定期向公司黨支部和上級青工委匯報工作。
第十四條調查研究制度。公司青工委委員要經常性的圍繞公司青年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并形成調查報告報送公司青工委;公司青工委委員每年要至少進行一次關于青年狀況的單項調查,并形成調查報告報送公司青工委;公司青工委每兩年搞一次青年隊伍狀況的綜合調查,分析青年現狀,有針對性地提出進一步做好青年工作的思路和建議。
第十五條聯(lián)系制度。青工委委員要做好聯(lián)系青年工作。定期組織各種聯(lián)誼活動,加深公司青工委與青年職工的溝通和交流。
第十六條激勵制度。建立健全青年職工成長成才評價體系,通過精神和物質兩個方面的激勵,為公司青年創(chuàng)造良好的成才環(huán)境,引導青年為企業(yè)發(fā)展做貢獻。進行年度青年工作評比,表彰在公司青年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第四章經費
第十七條公司青工委的經費來源,每年按照青年職工年度工資總額的2%提取。
會員無需交納會費。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章程》由公司青工委負責解釋。第十九條本《章程》自201*年5月4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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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局(公司)青年工作委員會章程(暫行)
第一章總則
一、性質
XX局(公司)青年工作委員會是在上級團委倡議下成立的,負責指導本單位青年工作的開展,屬非常設性機構。
二、宗旨
在區(qū)委、區(qū)政府和上級團組織領導下,以科學發(fā)展觀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動員和整合全區(qū)資源。支持青年在發(fā)展中建功成才,為XX局(公司)培養(yǎng)一批高素質的青年人才。
三、工作對象
各單位35周歲以下青年。四、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黨的青年工作方針,研究青年工作的思路、目標、計劃、措施和重點工作。
2、努力提高青年政治業(yè)務素質,引導青年積極適應知識經濟和市場競爭的新要求?炭鄬W習新知識,努力掌握新技能,不斷完善知識和技能結構,成為知識豐富,業(yè)務熟練,技術精湛的青年人才。
3、開發(fā)青年人力資源,培養(yǎng)、選拔、推薦、評選青年優(yōu)秀人才,為XX局(公司)造就一批思想過硬,業(yè)務精通,作風扎實的各類青年人才。
4、組織青年為XX局(公司)的改革發(fā)展建功立業(yè)。通過各種符合青年特點、時代要求和XX局(公司)實際的活動載體,推進工作創(chuàng)新和服務創(chuàng)新,使廣大青年職工在提高管理水平、培育團隊精神、提高競爭力和經濟效益等方面發(fā)揮更大的作用。
5、服務青年,為青年解決實際問題。積極關心青年,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維護青工合法權益。
第二章機構與人員
一、機構
XX局(公司)青年工作委員會為青工委一級機構,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團委,負責青工委日常事務。
二、人員
㈠委員組成:青工委委員采取委員常任制,由單位黨政部門負責人、優(yōu)秀青年代表組成。青工委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員若干名。辦公室設主任1名。
㈡委員任免:委員由團委提名。發(fā)生委員調、離職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職責時,在青工委會議上進行委員的卸免和增補。
㈢委員職責:
1、委員有權對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學習、人才培養(yǎng)、活動開展等方面提出本人意見和建議。
2、委員有責任關心、幫助青年工作,積極支持、指導各項青年活動的正常開展。3、委員有權向青工委推薦優(yōu)秀青年集體和先進個人。有權對青年工作品牌提出重要意見。
4、委員有權審議辦公室提出的各項決定、決議(草案)并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對辦公室工作進行監(jiān)督、批評。
㈣辦公室職責:
1、收集整理委員提出的各類議案。2、召集、籌備青工委工作會議。3、定期向青工委匯報工作。三、印章及基金
XX局(公司)青年工作委員會備常用印章一枚,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建立穩(wěn)定的、多渠道的工作經費和活動經費保障機制,保證工作正常開展。
第三章議事制度
一、會議
青工委原則上一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總結XX局(公司)青年工作取得的成績與不足,研究、討論、部署下階段工作重點。
二、議案
涉及委員提出的關于青年活動品牌、推薦優(yōu)秀人才、提出活動開展等意見與建議,由辦公室負責整理后形成議案呈各位委員征求意見,議案由2\/3委員通過后組織實施。
三、表彰獎勵
青工委有權對青年工程、集體、優(yōu)秀個人進行評比、表彰和獎勵,可授予青年文明工程、青年優(yōu)秀集體;可推薦優(yōu)秀青年為區(qū)青年崗位能手、青年崗位能手標兵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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