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規(guī)范新聞采編情況匯報
廣電總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新聞采編工作的
意見》活動情況匯報材料
按照市委宣傳部有關指示要求,廣電總臺結合自身實際,制定了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新聞采編工作的意見》實施方案,現將貫徹落實情況匯報如下:(一)牢牢把握正確輿論導向方面
新聞宣傳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極強的工作,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是新聞宣傳工作的關健,廣電總臺在新聞宣傳工作中,始終堅持貫徹落實好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唱響主旋律,打好主動仗,以促進經濟社會發(fā)展和樹立平頂山良好形象為著力點,始終堅持團結、穩(wěn)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將鷹城大地發(fā)生的無數可歌可泣的故事,無數可敬可佩的人物,將平頂山市各項喜人的變化記錄下來,將一個真實的、蓬勃發(fā)展的、正在走向中原崛起前列的平頂山展示在人們面前。
在每周的編前會上,各宣傳部門都要傳達學習最新的方針政策,把堅持正確導向與通達社情民意統(tǒng)一起來。
(二)堅持新聞真實性原則方面
新聞真實是媒體的生命,這一條在日常工作中被奉為必須遵守的準則。廣電總臺注意加強對真實性的把關,編輯對記者、通訊員的稿件會多問幾個為什么,多注意細節(jié)問題,避免一些夸大失實的情況出現。涉及到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重大突發(fā)事件、重大敏感問題一律以權威部門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要求新聞采編人員要堅持真實、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確保新聞事實準確。要認真核實消息來源,杜絕虛假不實報道。新聞報道在新聞媒體刊發(fā)時實行實名制。新聞采編人員要發(fā)揚實事求是、敬業(yè)奉獻的精神,深入實際、深入生活、深入群眾,調查研究,求真務實,努力改進工作作風和文風,不斷創(chuàng)新報道內容、形式和手段,使新聞報道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增強新聞報道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三)嚴格規(guī)范新聞采訪行為方面
廣電總臺要求記者進行公開的新聞采訪時必須出示經新聞出版單位、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資格認定,由國家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記者證件,尚未領取新聞記者證的采編人員不得單獨從事新聞采訪工作。并從強化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入手,不斷提高全體采編播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把學習作為黨建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堅決杜絕利用工作之利吃、拿、卡、要、報的現象。利用每周的編前會、黨課進行理想信念、黨紀政紀、法律法規(guī)的教育。不斷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結合當前深入開展的“走、轉、改”活動,總臺領導率先垂范,帶領新聞采編人員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牢固樹立群眾觀點,傾聽群眾心聲,反映群眾意愿。
(四)切實加強審核把關工作方面
各宣傳部室現在都是兩道編審關,由編輯初審后交由值班中心副主任簽發(fā)。長期以來,這項措施落實到位。對自由來稿要求加蓋公章并予以落實。
對于我市的重大報道活動,總臺領導親自參與坐陣指揮,對選題、策劃、采訪報道、審閱稿件、編排節(jié)目嚴格把關。分管各欄目的領導對于每期節(jié)目都認真審看,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糾正。涉及到領導活動,要求稿簽上必須有領導簽字方予播發(fā)。對把握不準的稿件送到有關部門審核,做到沒有可靠信息來源,沒有調查核實的稿件不予播發(fā)。
(五)規(guī)范互聯(lián)網信息使用方面
平頂山廣電網一是以報道本市新聞為主,主要轉載我市各媒體播發(fā)的新聞。二是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轉載諸如新華網、人民網的內容。而這些內容是已經經過嚴格把關的。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一律不得直接轉載。
(六)規(guī)范媒體微博的管理方面
目前,廣電總臺各欄目并未開通微博,記者編輯也沒有以職務身份開設微博的。
(七)加強和改進輿論監(jiān)督方面
批評與自我批評是我黨的光榮傳統(tǒng),依托輿論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是黨的宣傳工作的重要內容。作為廣電媒體,做好輿論監(jiān)督工作是我們的一項重要職責。盧展工書記指出“輿論監(jiān)督
實際上是正面報道”,因為它有利于黨和政府發(fā)現不足、提升認識、改進工作?偱_要求記者在進行輿論監(jiān)督時,必須注意把握時機,把握好“度”,增強輿論監(jiān)督的針對性與實效性,力求實現最佳的社會效果。對那些黨和政府明令禁止的、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假、丑、惡現象,對推動社會進步、民生改善有促進作用的報道鼓勵記者大膽去報道。規(guī)范選題報批、采編、審核程序,防止出現報道失實、炒作負面問題。對于那些借輿論監(jiān)督之名炒作負面問題、敏感問題、熱點問題,攻擊黨和政府、詆毀現行政治制度的行為,堅決制止。
(八)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管理機制方面
加強主流媒體建設,形成輿論引導新格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三貼近”的要求,不斷創(chuàng)新報道形式、創(chuàng)新報道內容,為市委、市政府的各項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加強策劃,注重欄目自身形象宣傳,打造一批名欄目、名記者、名主持人。在不折不扣完成規(guī)定動作的同時,對自選動作要策劃到位,準確定位,充分發(fā)揮廣電媒體的優(yōu)勢,在實踐中將當好喉舌和“三貼近”原則有機結合起來,做到領導滿意、群眾歡迎
在提高整體素質上下功夫,努力培養(yǎng)一支政治合格、業(yè)務過硬、組織和群眾信賴的隊伍,高質量、高水平完成各項電視宣傳工作。
廣電總臺廣大新聞采編人員自覺按照《意見》的要求,深入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大力弘揚新聞職業(yè)精神,嚴格遵守新聞職業(yè)道德,堅持“三深入”,落實“三貼近”,努力成為政治強、業(yè)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高素質新聞從業(yè)人員,不負黨和人民重托,更好地履行所肩負的職責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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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新聞采編工作的
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規(guī)范新聞采編工作,提高輿論引導水平,推動形成健康的新聞秩序,促進全市新聞事業(yè)健康繁榮發(fā)展,根據中宣部等五部門、省委宣傳部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新聞采編工作的意見》精神以及有關文件要求和政策規(guī)定,結合濟南實際,現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如下:
一、堅持正確導向,確保新聞真實
1、堅持黨性原則。認真落實高舉旗幟、圍繞大局、服務人民、改革創(chuàng)新的總要求,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堅持政治家辦報辦刊辦臺,自覺把正確的政治導向、政策導向、價值導向、行為導向貫徹落實到新聞采編工作中,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絕不給錯誤的思想和言論提供傳播渠道。
2、堅持團結穩(wěn)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唱響主旋律、打好主動仗,科學策劃和著力做大做強重大主題、重大成就和重大典型的宣傳報道,鞏固壯大積極健康向上的主流輿論。
3、堅持新聞真實性原則。新聞報道要堅持真實、準確、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深入調查研究,把握社會主流,充分了解事實真相,自覺杜絕虛假報道,提升新聞報道的權威性、公信力。
4、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始終把服務大局、引領社會、教育人民、促進和諧作為新聞媒體的重要使命,以宣傳科學理論、傳播先進文化、塑造美好心靈、倡導科學精神、弘揚社會正氣為己任,多做統(tǒng)一思想、凝聚力量的工作,多做鼓舞士氣、振奮人心的工作,凈化版面、聲屏,為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提供有力的輿論支持。
二、端正新聞理念,提升媒體品位
5、堅持新聞立報、新聞立臺。時政類報刊、廣播新聞頻道、電視新聞頻道要以新聞報道為主,確保足夠的版面、時段。對內容形式雷同、過多過濫的婚戀交友類、才藝競秀類、情感故事類、游戲競技類、綜藝娛樂類、訪談脫口秀、真人秀等欄目和節(jié)目,適當控制總量。
6、不斷提升欄目和節(jié)目的品位。發(fā)揮濟南文化優(yōu)勢,適應群眾多層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改進版面、節(jié)目類型結構。各新聞媒體至少要開辦一個弘揚中華民族傳統(tǒng)美德、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思想道德建設欄目;時政類報刊、廣播新聞頻道、電視新聞頻道要開設黨建、民生及社會公益欄目。有關事故、災難、案件、疫情等現場圖片或畫面,原則上不在報刊突出版面、廣播電視新聞節(jié)目頭條刊播。
7、搭建服務平臺,加強公益服務。認真踐行“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一切服務群眾”的群眾路線,緊密聯(lián)系基層實際,關心關注群眾生產生活,提高新聞報道的針對性、實效性。各新聞媒體要結合自身特色,開設為民服務欄目,開通信息服務熱線,加強與群眾的互動交流。都市生活類報刊、廣播電視專門頻道要發(fā)揮自身優(yōu)勢,增強生活服務、科普信息、社會公益等方面內容的報道。
8、增強深度報道。結合媒體定位特點,加強政策解讀、專題調研、言論評論等深度報道,充分發(fā)揮教育、啟迪、引領社會思想的重要作用。
三、規(guī)范采編行為,改進采訪作風
9、新聞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和職業(yè)道德。自覺遵守《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yè)道德準則》,自覺維護黨和國家利益,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維護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大局。
10、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生活,轉變作風,改進文風。新聞采訪要堅持實地采訪、現場采訪,對新聞事實反復求證、多方核實,要全面聽取新聞當事人各方意見,客觀反映事件各相關的事實與陳述,防止只采用某一方面的陳述或者單一的事實依據,防止憑道聽途說或主觀臆測撰寫新聞,防止為片面追求轟動效應、發(fā)行數量、收聽收視率而故意扭曲新聞事實、編造假新聞,防止為片面追求時效搶發(fā)新聞而造成報道失實。對政策性較強、敏感性較高的報道,要聽取有關權威部門和管理部門的意見。
11、新聞采編人員要通過合法途徑和正當方式進行采訪。新聞出版總署核發(fā)的新聞記者證,是新聞采編人員從事采訪活動的唯一合法證件,采訪時須主動向采訪對象出示。未獲得新聞記者證的采編人員不得單獨從事采訪工作。要尊重被采訪對象,保護采訪對象的隱私,尊重其生活習俗和民族宗教信仰,不得強迫對方接受采訪。采編涉及未成年人的負面報道,要遵守我國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規(guī)定,維護未成年人的權益。未獲得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同意,一般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址、肖像等能夠辨別和推斷其真實身份的信息和音像資料。
12、參加各種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重大事件的采訪報道,新聞采編人員要服從現場管理。要按照會議和活動主辦單位的安排,進行采訪報道。注意新聞報道不得干預民事糾紛和經濟糾紛的調解,不得干預正常的司法審判活動。
13、杜絕各種有償新聞行為。新聞采編人員不得利用采編報道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接受可能影響新聞報道客觀公正的宴請和饋贈,不得向采訪報道對象或利害關系人索取財物和其他利益,不得從事與職業(yè)有關的有償中介活動,不得經商辦企業(yè),不得在無隸屬關系的其他新聞單位或經濟組織兼職取酬。
14、落實新聞報道回避制度。新聞采編人員如與報道對象有親朋關系或利益關系、可能影響新聞報道客觀公正的,應主動進行回避,并不得對稿件的采訪、編發(fā)、刊播進行干預或施加影響。
四、回應社會關切,加強輿論引導
15、科學做好社會熱點問題引導。著眼于統(tǒng)一思想、凝聚人心、解疑釋惑、化解矛盾、弘揚正氣、服務大局,善于把握社會熱點,關鍵時刻不失語,牢牢掌握輿論引導的主動權。堅決防止人為制造和炒作熱點,防止迎合低級趣味。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人們心理穩(wěn)定的敏感問題,如民族宗教、群體事件、食品安全等問題的報道,要審慎對待,穩(wěn)妥把握。對涉及深層次的工作體制、機制問題,對涉及重大政治經濟問題的不同觀點、看法,如果公開報道可能產生負面影響,一般不進行公開報道,可以通過內參反映。拿不準的問題,要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請示匯報。16、加強和改進輿論監(jiān)督。堅持科學監(jiān)督、準確監(jiān)督、依法監(jiān)督、建設性監(jiān)督和有領導的監(jiān)督,注重輿論監(jiān)督的社會效果。圍繞黨委政府的重點工作,選取黨委政府重視、群眾意見強烈、現階段有條件解決的問題進行輿論監(jiān)督,形成媒體輿論監(jiān)督與黨委政府工作的良性互動。黨報、電臺、電視臺等主流媒體要充分發(fā)揮輿論監(jiān)督主陣地作用,積極開展建設性監(jiān)督。都市類媒體、新聞網站開展輿論監(jiān)督,要規(guī)范選題報批、采編、審核程序,防止出現報道片面、失實和炒作。原則上地方性媒體、都市類媒體不跨地區(qū)進行輿論監(jiān)督采訪報道。嚴格把握批評性報道的密度和力度,一個時期內不宜過于集中于某一地區(qū)、某一行業(yè)、某一單位;不報道現階段沒有條件解決的問題,不報道已依法處理、妥善解決的孤立事件或個別問題。涉及農村征地、城鎮(zhèn)拆遷、水庫移民、國有企業(yè)轉制人員安置、企業(yè)軍轉干部安置、高考等問題,以及重大群體性事件、敏感案件等,一般不進行公開批評報道;涉及軍隊武警、民族宗教、西藏新疆問題,一般不作公開批評報道。對利用批評報道謀取私利、敲詐勒索和打擊報復,借輿論監(jiān)督之名攻擊黨和政府、詆毀現行政治制度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嚴肅查處。
17、穩(wěn)妥把握突發(fā)事件報道。各級黨委宣傳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突發(fā)事件新聞報道“及時準確、公開透明、有序開放、有效管理、正確引導”的基本原則,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突發(fā)事件輿論引導工作。堅持公開透明處置事件原則,協(xié)調事件處置部門及時主動地向媒體發(fā)布權威信息,最大限度地壓縮各種傳言、謠言傳播的空間。堅持第一時間原則,搶占輿論引導的第一落點。改進信息發(fā)布方式,早講事實,重講態(tài)度,慎講原因。牢固樹立善待媒體、善用媒體、善管媒體的理念,積極支持、配合媒體的采訪報道工作。
參加突發(fā)事件報道的新聞媒體,要自覺服從黨委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自覺服從事件處置部門的具體指導,自覺服從事件現場管理。堅持正面宣傳為主,及時準確地發(fā)布權威信息,引導輿論,疏導情緒,穩(wěn)定社會,為事件妥善處置營造良好輿論環(huán)境。要適當控制突發(fā)事件報道的數量和規(guī)模,防止災難、事故、案件等報道過于集中。對影響范圍不大、后果不嚴重的突發(fā)事件,可不作公開報道,也可只在當地報道。對境外關注而境內無須報道的事件,可只對外報道。避免展示和渲染案件細節(jié)、作案手段、血腥場面、傷亡慘狀等,防止產生負面效果。
五、健全編審制度,嚴格稿件把關
18、建立工作督促落實制度。各新聞單位要建立值班制度,明確專人負責收發(fā)、記錄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通知、要求,并確保及時傳達到各有關新聞采編人員。要把各項要求納入新聞采編手冊,轉化為日常工作規(guī)范,切實貫徹落實到編輯、審稿、排版印刷、制作播出等各個環(huán)節(jié)。
19、建立重要欄目審核備案制度。時政類報刊、廣播新聞頻道、電視新聞頻道開設的重點新聞欄目,開辦前要將欄目名稱、類型、定位、內容、形式、版面(時段)、篇幅(時長)、目標受眾等情況書面報市委宣傳部備案。
20、健全編輯工作制度。強化編輯責任,對稿件內容進行詳細核實、求證。新聞線人、熱線電話、特約記者、民間組織、商業(yè)機構等提供的信息,只能作為新聞線索,須經記者調查核實后才能報道。編輯過程不得損害稿件的真實性,不得以夸大的標題歪曲稿件本意、誤導受眾。涉及黨和國家領導人活動、重要會議、重大政策、敏感問題等重要新聞,要嚴格把關,不得刊用社會自由來稿。對黨政軍機關、司法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自行提供的新聞稿件、內部材料,應向其所在單位核實,經同意后方可使用。無論是自采的還是轉發(fā)的新聞報道,都必須注明新聞消息來源。除危害國家安全、保密等特殊原因外,新聞報道須標明采訪記者和采訪對象的姓名、職務和單位名稱,不得使用權威人士、有關人士等概念模糊新聞消息來源。撰寫或編輯言論應尊重新聞事實,不得進行非理性宣泄、挑撥社會情緒、激化社會矛盾。不得將未經證實的消息作為評論素材,不采用偏激言論、獵奇觀點制造轟動效應。刊播社論、評論,不得由社會自由撰稿人代擬或直接采用社會來稿。未經批準,各類媒體均不得擅自使用境外媒體(含境外網站)的新聞信息產品。
21、落實稿件審核把關制度。各級新聞媒體要完善采編刊播工作流程,規(guī)范編輯、部門負責人、總編三級審稿制度,嚴格把好稿件簽發(fā)關、版面節(jié)目審核關。強化終審責任,明確稿件終審人員的崗位責任。
22、嚴格談話類、現場直播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播出的技術控制制度。制作播出談話類、現場直播類等廣播電視節(jié)目,必須提前制定詳細的節(jié)目腳本、提綱、背景資料、現場播出方案及應急處理預案,充分了解所聘請嘉賓的社會背景、政治觀點等相關情況,引導嘉賓文明參與、理性表達。要通過延時裝置、儲存電話等安全技術措施,確保現場直播和熱線參與可管可控。
23、建立虛假失實報道更正和責任追究制度。凡經調查核實,認定報道存在虛假或者失實的,由報紙在相同版次、廣播電視在相關時段、新聞網站在相關網頁及時刊播更正,消除影響。對新聞記者采訪不深入、編輯把關不嚴導致報道失實的,新聞機構要通過媒體公開道歉,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嚴格信息審核,促進報(臺)網良性互動24、規(guī)范互聯(lián)網信息使用。各新聞媒體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不得直接轉載使用互聯(lián)網上的信息,防止傳播擴散網上非理性情緒和虛假信息,杜絕“跟網”、“跟風”現象。使用互聯(lián)網信息(包括文字、圖片、視頻、音頻信息)作為新聞線索,必須查證信息來源,核實內容真?zhèn),遵守著作權法律法?guī)。嚴禁使用未經核實的微博信息,或以未經核實的微博信息為線索進行報道。嚴禁使用低級庸俗的網絡信息。涉及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以及民族、宗教、軍事、外交等方面內容的網上信息,必須經過權威渠道采訪并經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進行報道。
25、規(guī)范媒體微博的管理。鼓勵主流媒體開辦微博,占領微博輿論陣地,擴大主流媒體在微博上的影響力。媒體微博要按照本媒體的業(yè)務標準,建立嚴格的稿件審核簽發(fā)制度。各級各類媒體都要制定和完善內部管理規(guī)定,加強對本媒體工作人員使用微博的管理。新聞從業(yè)人員以職務身份開設微博,須經所在單位批準,發(fā)布微博信息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違反新聞宣傳紀律、違反所在媒體的管理規(guī)定。媒體從業(yè)人員開設個人微博以及博客、播客等,未經批準不得發(fā)布本媒體未刊播的新聞報道,不得傳播利用職務行為獲得的各種信息。
26、規(guī)范傳統(tǒng)媒體信息上網。鼓勵傳統(tǒng)媒體通過網絡加強正面宣傳,加強報網、臺網互動,擴大主流輿論的傳播力、影響力。上網稿件要保持完整準確,不得斷章取義、刪改標題,不得片面放大新聞事實。批評性報道上傳網絡要穩(wěn)妥把握,涉及敏感信息、敏感事件的報道,以及上傳網絡后容易引起糾紛或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稿件,要嚴格把關,原則上不上傳網絡。
27、規(guī)范媒體信息合作。未經批準,各級各類新聞媒體不得違規(guī)組織、參與任何類型的“供稿網絡”、“媒體聯(lián)盟”、“稿件交換平臺”,堅決制止新聞稿件互換行為。
七、加強廣告宣傳管理,杜絕不良信息傳播
28、把握正確的廣告宣傳導向。新聞媒體發(fā)布的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合法,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堅決杜絕發(fā)布驚擾公眾的廣告、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廣告、有違社會公德和社會風尚的廣告以及法律法規(guī)禁止發(fā)布的其他廣告,自覺維護新聞媒體的聲譽和形象。
29、堅持新聞報道與經營活動兩分開。新聞媒體要嚴格落實“兩分開”的有關規(guī)定,新聞采編部門要與廣告經營部門分離,編輯、記者、主持人與廣告經營人員不得混崗,不得向采編人員分配廣告創(chuàng)收任務。新聞采編人員不得以記者、編輯、審稿人、制片人、主持人、播音員等身份拉廣告,不得以新聞報道換廣告,不得以變相新聞形式刊播廣告內容。廣告經營人員也不得以廣告參與、干預采編業(yè)務,搞各種變相廣告、有償新聞。
30、嚴格廣告發(fā)布的審查把關。嚴格執(zhí)行廣告審查員初審、廣告經營管理部門負責人復審、新聞單位負責人終審的三級把關制度,確保廣告刊播的終審權,防止出賣或以承包等名義變相出賣版面、時段,防止刊播虛假廣告、不良廣告。
31、加強公益性廣告宣傳。認真研究受眾的接受習慣和心理特點,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創(chuàng)新宣傳載體手段,設計、制作、發(fā)布一批主題鮮明、創(chuàng)意獨特、寓意深刻的公益廣告作品,傳播先進文化,引領健康生活。各新聞媒體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要求,每年刊播公益廣告的版面、時段不少于發(fā)布商業(yè)廣告的3%。
八、加強隊伍建設,提升整體素質32、積極推進新聞人才隊伍建設。大力實施宣傳文化系統(tǒng)重點人才工程,著力培養(yǎng)名記者、名編輯、名主持人,打造知名媒體、名牌欄目、名牌節(jié)目。健全完善激勵措施,繼續(xù)組織開展“十佳報紙欄目”“十佳廣播電視欄目”“十佳圖書”和“十佳新聞工作者”評選表彰活動,推動新聞事業(yè)健康繁榮發(fā)展。
33、加強對新聞采編人員的政治業(yè)務培訓。要緊密結合全省宣傳文化系統(tǒng)正在深入開展的“三個一切”群眾路線主題教育活動,不斷把新聞戰(zhàn)線“三項學習教育”活動和“走基層、轉作風、改文風”活動引向深入。新聞單位每個季度至少組織一次集中教育培訓,全面系統(tǒng)地進行黨性教育、國情省情市情教育、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教育、職業(yè)精神職業(yè)道德教育,推動新聞采編人員更好地適應新聞工作崗位要求。新聞采編人員必須參加省、市新聞出版部門舉辦的新聞采編人員從業(yè)資格培訓,并獲得培訓合格證書后,方可申領新聞記者證。
34、健全完善科學全面的考核評價體系。新聞單位要擺正使用與培養(yǎng)的關系,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長遠發(fā)展理念,改變單純以收視率、上稿量為標準的考核辦法,鼓勵新聞采編人員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生活,采寫、刊播符合“三貼近”要求的精品佳作。要結合新聞采編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崗位要求,制定具體可行的長遠人才培養(yǎng)方案,增強新聞采編人員對所從事工作的光榮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增強對所屬新聞單位的歸屬感和向心力。
35、完善新聞采編人員崗位準入退出機制。新聞單位要切實把好進人關、用人關和考核關,錄用的新聞采編人員必須具備新聞出版從業(yè)資格。建立健全新聞從業(yè)人員檔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覆蓋全市、可公開查詢的新聞采編人員不良從業(yè)行為記錄數據庫。凡因違規(guī)違紀被新聞媒體解聘、除名的人員,應視不同情節(jié)限期或終身禁止其從事新聞職業(yè)。
九、完善管理機制,維護新聞秩序
36、落實主管主辦單位監(jiān)管職責。市委宣傳部和主辦單位要加強對所屬媒體的領導,落實導向把關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集團化管理的媒體要對所屬報刊、頻道、網站加強監(jiān)管,嚴格執(zhí)行各項管理規(guī)定。要切實健全完善日常性閱評和審讀機制,充分發(fā)揮閱評和審讀在促進、保證新聞正確導向中的重要作用。對閱評中發(fā)現的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必須及時予以糾正。
37、加強新聞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新聞單位的領導班子必須由政治堅定、作風正派、具有較高的馬克思主義理論修養(yǎng)和政策水平、熟悉新聞出版業(yè)務的在職人員組成。報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必須參加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崗位培訓,做到持證上崗。主管主辦單位任命、調整新聞單位負責人,應事先向市委宣傳部備案。
38、健全完善社會監(jiān)督機制。鼓勵社會各界加強對新聞媒體采編行為的監(jiān)督。各級黨委宣傳部、記協(xié)要開通舉報渠道,及時受理、調查核實舉報內容,反饋和公布查處結果。新聞單位要通過聘請行風評議員、閱評員等方式,開門辦報、開門辦臺,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努力改進自身工作。
39、加強新聞職業(yè)道德建設。在市記協(xié)設立新聞道德委員會,由市直有關部門、新聞媒體、大專院校和研究機構、社會各界代表組成,定期對新聞報道、隊伍建設、典型案例等進行評議,形成分析報告,并在業(yè)內通報。通過總結經驗,查找問題,推動行業(yè)自律,形成新聞職業(yè)道德建設的長效機制。
40、完善媒體問責退出機制。嚴格執(zhí)行違紀違規(guī)報刊警告制度和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違規(guī)處理辦法。凡被主管部門下達《警告通知書》或《違規(guī)處理決定書》的新聞媒體,取消其當年參評各級各類宣傳工作先進集體的資格;相關責任編輯、記者,取消其當年參評各級各類新聞宣傳先進個人、優(yōu)秀作品,以及申報參評新聞職稱的資格。對嚴重違規(guī)或經整改后仍無改觀的媒體,通過年度核驗、質量綜合評估等手段,實行市場退出。
20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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