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樂市201*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項目工作總結5
博樂市201*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項目情況
一、項目建設地點及戶數
博樂市201*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項目為300戶,建設內容為60平方米住房、100平方米暖圈、50平方米草料棚、50立方米青貯窖各300座,其中,阿熱勒托海牧場科孜里加爾村82戶,小營盤鎮(zhèn)青得里浩特呼爾村69戶,小營盤鎮(zhèn)明格陶勒哈村18戶,青得里鄉(xiāng)亞麻灘定居點50戶,烏圖布拉格鎮(zhèn)卡拉嘎西定居點50戶,達勒特鎮(zhèn)蘇得力定居點18戶,達勒特鎮(zhèn)夏拉蘭布拉格定居點13戶。
二、項目完成情況1、項目投資情況
博樂市201*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項目總投資3290.06萬元。其中:場內工程投資2777.06萬元,場外工程總投資513萬元。場內工程建設內容包括:住房,暖圈,草料棚、圍墻等,場內工程資金包括:國家專項資金825萬元,整合項目投資540.81萬元。整合項目資金有沼氣池項目資金33.67萬元,生態(tài)移民項目資金207.14萬元,抗震安居項目資金300萬元。牧民自籌資金1411.25萬元。牧民每戶總投資9.26萬元,戶均自籌4.7萬元。場外工程建設內容包括:道路、供電、飲水、文化室等其它,場外工程資金包括:整合安全飲水工程項目89.06萬元,興邊富民工程項目122.4萬元,電力基礎設施工程項目89.54萬元,基層組織建設項目84萬元,道路工程項目128萬元。2、資金到位情況
截止目前,國家專項資金及整合項目資金已全部到位,牧民自籌資金到位50%,缺口資金705.63萬元。
3、工程完成情況
截止目前,博樂市201*年牧民定居工程建設項目住房、暖圈、青貯窖、草料棚等工程已全部完工。
三、項目實施過程中的主要作法
1、建立健全項目組織機構,加強項目建設的監(jiān)督和管理
項目成立了“《博樂市201*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項目領導小組”,由市長擔任組長,主管牧業(yè)的常委、副市長為副組長,發(fā)改委、畜牧獸醫(yī)局、財政局、建設局、草原站、鄉(xiāng)鎮(zhèn)場等單位的主要領導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專家對項目進行指導,對重大事宜進行決策,并監(jiān)督項目資金不被截留,監(jiān)督項目的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項目建設、管理等有關事宜。本項目由主要領導全面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認真落實“一個項目、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機制,層層建立了項目建設管理目標管理考核指標體系,逐級簽訂了目標管理責任書,把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為確保各項任務的完成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嚴格按照自治區(qū)的有關要求進行項目建設,抓好抓實這一得民心項目建設
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嚴格按照自治區(qū)的要求,以盡量為游牧民減輕負擔為原則,結合各鄉(xiāng)鎮(zhèn)場實際情況,減少部分中間環(huán)節(jié),降低工程建設成本,切實抓好這一得民心工程。
3、透明資金的使用和管理,使建設資金始終處于監(jiān)管之下,為項目成功奠定堅實的基礎
在到位資金使用過程中,實行捆綁式運行,實行資金專戶儲存、專戶管理,工程建設資金全面實施預算管理,?顚S,單獨核算,嚴禁對建設資金以任何形式截留、擠占和挪用,同時要根據項目進度及完成質量,定期進行檢查、驗收、付款,確保了項目資金的專向性。
4、狠抓工程監(jiān)管,確保工程質量
項目工程在建設過程中,施工單位嚴格按照組織管理要求,項目經理、施工員堅持每天在崗,中途不得更換,嚴格按照工程規(guī)范和圖紙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實行進場材料與合同約定規(guī)格一致,確保工程質量。
5、加強項目監(jiān)管,做到工程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進行,確保工程質量
除青得里鄉(xiāng)、烏圖布拉格鎮(zhèn)聘請了監(jiān)理公司建立外,其余鄉(xiāng)鎮(zhèn)項目工程監(jiān)理由各鄉(xiāng)鎮(zhèn)場城建辦、規(guī)劃辦等機構對各自牧民定居建設進行監(jiān)理。根據有關施工規(guī)范及監(jiān)理程序對質量進行全面控制。
博樂市畜牧獸醫(yī)局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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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民定居工程201*年上半年工作總結
游牧民定居工程是國家擴內需、重民生、保增長的重點項目,也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的若個意見》的重大舉措,充分體現(xiàn)了黨和政府對藏區(qū)游牧民群眾的深切關懷,對于徹底改善牧民群眾的居住條件,提高牧民生活水平,努力構建牧區(qū)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州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這項德政工程,全面貫徹藏區(qū)游牧民定居工程有關文件精神,把解決好我州游牧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xiàn)實的定居房問題做為各項工作的重點。我州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進展順利,并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益。現(xiàn)總結如下:
一、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基本情況(一)工程規(guī)劃與總體要求。
根據中央和云南省對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的工作部署,制定了《迪慶州201*-201*年游牧民定居工程規(guī)劃》及《迪慶州201*、201*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實施方案》,明確提出了工程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以及有關政策措施,對我州游牧民定居工程作出了全面安排。項目本著科學規(guī)劃,整體推進的原則,201*、201*年全州納入項目建設戶的游牧民6970戶(其中香格里拉縣2535戶、德欽縣201*戶、維西縣
2435戶)。在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提出指導性、引導性要求,最終按群眾意愿確定。
(二)項目建設計劃及實施情況。
我州201*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涉及17個鄉(xiāng)鎮(zhèn)(小中甸鎮(zhèn)、格咱鄉(xiāng)、東旺鄉(xiāng)、尼西鄉(xiāng)、洛吉鄉(xiāng)、建塘鎮(zhèn)、奔子欄鎮(zhèn)、升平鎮(zhèn)、羊拉鄉(xiāng)、燕門鄉(xiāng)、云嶺鄉(xiāng)、佛山鄉(xiāng)、永春鄉(xiāng)、巴迪鄉(xiāng)、葉枝鄉(xiāng)、康普鄉(xiāng)、塔城鎮(zhèn))49個行政村,計劃定居游牧民1000戶5364人(項目實施時間為201*年12月-201*年6月),其中香格里拉縣400戶、德欽縣300戶、維西縣300戶。建定居房100000平方米,棚舍50000平方米,貯草棚30000平方米。項目總投資9110萬元,其中中央補助201*萬元,省配套200萬元,牧戶自籌6910萬元。截至目前,201*年游牧民定居工程100%開工建設,1000戶已全面完成建設任務,在各縣完成自檢自查自驗的基礎上,通過了由州發(fā)改、建設、農牧、財政、監(jiān)察、審計等部門組成的檢查驗收組的州級檢查驗收。201*年項目累計到位資金9335.287萬元,其中:中央資金201*萬元,省級配套200萬元,牧戶自籌7135.287萬元。完成工程投資9335.287萬元,完成計劃的102.47%;其中:中央資金201*萬元,省配套200萬元,牧戶自籌7335.287萬元,到位率均為100%。完成游牧民定居房建設106825平方米,完成計劃的106.8%;棚舍建設69538
平方米,完成計劃的139%;貯草棚建設34861平方米,完成計劃的116%。
201*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涉及29個鄉(xiāng)鎮(zhèn)138個行政村5970戶(項目實施時間為201*年4月-201*年6月),其中香格里拉縣2135戶、德欽縣1700戶、維西縣2135戶。建定居房597000平方米;棚舍建設477600平方米;貯草棚建設179100平方米。計劃總投資52910萬元,其中:中央補助15000萬元,省級配套2388萬元,牧戶自籌35522萬元。截至目前,201*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完成建設5898戶,完成計劃的98.79%;完成定居房屋建設592490平方米;棚舍建設474765平方米,貯草棚建設182715平方米。累計到位資金50050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5000萬元,農戶自籌35050萬元。完成工程投資48750.5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3700.5萬元,牧戶自籌35050萬元。按計劃各縣在201*年6月30日前100%完成項目建設任務。
201*年游牧民定居工程計劃總投資26600萬元,其中中央預算內投資7500萬元,地方配套(省級配套)1200萬元,牧民戶自籌17900萬元,計劃定居游牧民3000戶14950人,建設定居房屋300000平方米,棚舍建設240000平方米,貯草棚建設90000平方米。
截至目前,201*年游牧民定居工程項目已按省發(fā)改委的要求,以迪發(fā)改農經[201*]5號文件上報省發(fā)改委和國家發(fā)
改委,請求批準實施201*年游牧民定居工程項目建設計劃,到目前尚未批復。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工程建設目標責任制。在州游牧民定居工程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了由主管副州長為組長的游牧民定居工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負責處理工程建設的日常工作。實行州人民政府負總責,縣級人民政府是責任主體,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為實施主體的責任制。州人民政府與各縣人民政府簽訂了目標責任書,各縣承諾全面開工、全面完成目標任務。各縣也相應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領導負責的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各縣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與各項目鄉(xiāng)鎮(zhèn)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限定了建設時間,明確了目標任務。同時,各項目鄉(xiāng)鎮(zhèn)也成立了項目實施小組,具體負責本鄉(xiāng)鎮(zhèn)、村社項目任務的分解、落實和實施工作,確保責任、任務落實到戶、到人。確保了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的順利推進。
(二)全面落實各項規(guī)章制度。一是建立項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目標責任制。明確職責,嚴格按法律章程辦事,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工程建設進度,目前各縣各項建設制度都已落實到位。二是推行公示制,在項目區(qū)設立公示欄,把項目投資計劃、建設內容、籌資投勞向群眾公開,在項目實施的前期、中期和項目竣工驗收的整個過程都進行公示,讓
群眾了解項目實施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提高項目資金使用的透明度。三是推行審計制度。建立審計與行政檢查相結合的監(jiān)控機制,發(fā)改、建設、農牧、財政會同審計機構對照施工單位的竣工決算到現(xiàn)場進行實地驗收。四是嚴格執(zhí)行檔案管理制,對房屋面積、結構、國家補助資金和自籌資金等進行登記造冊,建立詳細檔案,增強監(jiān)督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五是建立游牧民定居工程周、旬、月報制。通過周、旬、月報及時了解各縣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投資完成情況、前期工作和開工建設情況、形成實物工作量情況、工程建設進展情況、加快工程建設采取的工作措施及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等情況,為保質保量完成游牧民定居工程打下堅實基礎。
(三)嚴格實行部門分工協(xié)作制度。我州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實行部門分工協(xié)作的辦法,農牧部門負責項目申報,工程建設協(xié)調指導,核定游牧民范圍、戶數,審定項目戶的資格,做好工程作業(yè)設計審查批復,收取牧戶自籌資金等工作;發(fā)改部門負責項目計劃的落實;財政部門負責資金撥付、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對工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審計部門負責項目資金的審計和監(jiān)督。
(四)切實加強工程資金管理工作。游牧民定居工程堅持發(fā)改、農牧部門管項目,財政部門管資金的有效機制,嚴格執(zhí)行財務管理制度,項目資金管理嚴格按要求做到專戶管
理,封閉運行。對于統(tǒng)購、統(tǒng)建的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資金(國家補助資金和自籌資金),按計劃和年度安排逐級分解下達。對于牧戶自建的,國家資金管理采取按建房工程進度分批發(fā)放,張榜公布,并由受益戶簽字蓋章領取的辦法。資金支付中,根據工程進度,由村、鄉(xiāng)鎮(zhèn)、縣農牧局負責人和工程管理人員簽字后,才可撥付款項,嚴格實行報賬制。
(五)整合項目,實現(xiàn)多元配套。我州在游牧民定居工程規(guī)劃建設與城鄉(xiāng)一體化、新牧區(qū)建設及生態(tài)畜牧業(yè)建設等項目相結合,做到按制度按原則確定,按標準進行建設。
(六)充分發(fā)揮牧民群眾的首創(chuàng)精神。在項目建設中充分尊重民意,積極采納牧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fā)揮廣大牧民群眾的建設積極性。讓群眾主動參與建設、參與決策、參與管理,全過程接受老百姓監(jiān)督。得到了廣大牧民群眾的大力支持,確保了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三、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一)建議將我州34343戶游牧民全部納入定居建設規(guī)劃。請求上級將所有牧戶都納入政策補助范圍,使游牧民定居工程成為所有牧戶的普惠工程。
(二)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戶是無房戶、危房戶和地質災害搬遷戶等,除積極爭取國家、省級財政資金補助外,大部分定居戶自籌資金困難。為此,建議國家及省適當提高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設國家和省級財政補助標準。
(三)建議從信貸方面支持游牧民定居建設。由于我州縣域經濟發(fā)展較差,政府平臺資金建設滯后,加之游牧民定居建設不能享受城鎮(zhèn)住房按揭等類似的信貸政策,牧民貸款難,建議國家從信貸政策、信貸資金等方面給予扶持。同時,游牧民定居工程水、電、路等配套工程量大,僅僅依靠地方財力和牧戶自籌難度很大,建議國家及省上增加水、電、路等配套設施建設投資力度。
四、201*年計劃及今后打算
(一)201*年下半年全州計劃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3000戶,逐步加大引導牧民定居的力度,盡力建成設施配套的新村小區(qū)。
(二)力爭201*年全面實施完成規(guī)劃中的1201*戶或更多的建設任務,在積極爭取國家支持的同時,地方政府加大投資力度,完成目前尚未列入國家游牧民定居規(guī)劃中的22343戶游牧民的定居任務。
游牧民定居辦二0一0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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