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馬德里協(xié)定簡介
《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madrid agreement for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of trade marks)簡稱《馬德里協(xié)定》,是關于簡化商標在其他國家內注冊手續(xù)的國際協(xié)定。1891年4月14日在馬德里簽訂,1892年7月生效。馬德里協(xié)定自生效以來共修改過多次,和1989年簽署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有關議定書》(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稱為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體系。《馬德里協(xié)定》的締約方總數(shù)為56個國家;《馬德里議定書》的締約方總數(shù)為66個國家。
1989年10月4日中國成為該協(xié)定成員國。我國加入《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1967年修訂并于1979年修改的斯德哥爾摩文本),同時作如下聲明:“1、關于第三條之二:通過國際注冊取得的保護,只有經商標所有人專門申請時,才能擴大到中國;2、關于第十四條第二款第四項:本議定書僅適用于中國加入生效之后注冊的商標。但以前在中國已經取得與前述商標相同且仍有效的國內注冊,經有關當事人請求即可承認為國際商標的,不在此例”。
馬德里協(xié)定保護的對象是商標和服務標志。主要內容包括商標國際注冊的申請、效力、續(xù)展、收費等。該協(xié)定規(guī)定:商標的國際注冊程序是協(xié)定的成員國國民,或在成員國有住所或有真實、有效營業(yè)所的非成員國國民,首先在其所屬國或居住或沒有營業(yè)所的成員國取得商標注冊,然后通過該國商標主管機構,向設在日內瓦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提出商標的國際注冊申請。如果申請得到核準,由國際局公布,并通知申請人要求給予保護的有關成員國。這些成員國可以在一年內聲明對該項商標不予保護,但需要說明理由;申請人可以向該國主管機關或法院提出申訴。凡在一年內未向國際局提出駁回注冊聲明的, 1
可以視為已同意了商標注冊。經國際局注冊的商標享有20年有效期,并且可以不限次數(shù)地續(xù)展。協(xié)定便利了其成員國國民在協(xié)定的其他成員國取得商標注冊。
此外,根據(jù)該協(xié)定,如果取得了國際注冊的商標在其取得國際注冊之日起5年內被本國商標主管機關撤銷了其本國注冊或宣告本國注冊無效,則該商標在協(xié)定其他成員國的商標注冊也將隨之被撤銷。只有當取得國際商標注冊屆滿5年之后,該商標在協(xié)定各其他成員國的注冊才能獨立于其本國注冊。
《馬德里協(xié)定》是對《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關于商標注冊部分的一個補充,根據(jù)協(xié)定規(guī)定,須先參加《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才能參加《馬德里協(xié)定》。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優(yōu)越性:
●手續(xù)更簡便---省事
目前加入《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及其《議定書》的國家和地區(qū)已經達70多個,其中包含了除加拿大以外的所有西方工業(yè)大國。通過一份簡單的申請書,就可以指定所有這些國家,相對于逐一國家指定(每個國家都要填一份不同的申請書)、申請書式的填寫大大方便。在申請方面的簡便還表現(xiàn)在規(guī)費的支付上,申請人可以一次性以人民幣向原屬局的主管機關或以瑞士法郎向國際局直接支付,省去了相對于逐一國家指定時需向不同國家分別支付外幣的繁瑣。
●費用更劃算---省錢
商標馬德里國際注冊的費用包括三部分:一是基礎注冊費,二是指定國家的費用,三是本國商標主管機關的費用。國際注冊申請人可以在一份申請中指定一個或者多個成員國
要求對其申請商標進行保護,無論指定一個成員國還是指定全部成員國,商標國際注冊申請人均只需繳納一份基礎注冊費,因此,指定的國家越多越合算。如果以目前的瑞士法郎匯率(1瑞郎約折合6.6元人民幣)計算,一標一類指定所有70多個國家所需要的費用還不到10萬元人民幣,然比國內注冊費用還要低些。整體費用計算下來,比通過國家渠道申請注冊的費用估算要少11倍~12倍。
●時間更節(jié)省---省時
申請人從向商標局提交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書之日起,一般6個月左右即可取得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ww.7334dd.com)加蓋申請人公章的商標注冊申請書。
2、證明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及復印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并應當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機構具有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專業(yè)檢測設備等情況,以表明其具有監(jiān)督該證明商標所證明的特定商品品質的能力。
3、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guī)則。
4、商標圖樣6張(申請書背面貼一張,交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guī)格為長和寬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顏色,貼著色圖樣1張,交著色圖樣5張,附黑白圖樣1張。
5、直接來商標注冊大廳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香港商標注冊 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6、如申請注冊的證明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注冊的聲明。
(二)集體商標需要提交的申請書件
1、加蓋申請人公章的商標注冊申請書一份。
2、集體商標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及復印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
3、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guī)則。
4、集體成員名單。
5、商標圖樣6張(申請書背面貼一張,交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guī)格為長和寬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顏色,貼著色圖樣1張,交著色圖樣5張,附黑白圖樣1張。
6、直接來商標注冊大廳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注冊申請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7、如申請注冊的集體商標是人物肖像,應附送經過公證的肖像權人同意將此肖像作為商標注冊的聲明文件。
(三)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申請注冊的,除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有效復印件、商標使用管理規(guī)則、商標圖樣等書件外,還應提交以下書件:
1、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qū)的人民政府或者行業(yè)主管部門授權申請人申請注冊并監(jiān)督管理該地理標志的文件。
2、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與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qū)的地域環(huán)境或人文因素決定的說明。
3、地理標志產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材料(包括:縣志、農業(yè)志、產品志等)并加蓋出具證明材料部門的公章。
4、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域范圍劃分的相關文件、材料。相關文件包括:縣志、農業(yè)志、產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圍或者是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地域范圍證明文件。
5、地理標志申請人具備監(jiān)督檢測該地理標志能力的證明材料。申請人具備檢驗檢測能力的,提交檢驗設備清單及檢驗人員名單,并加蓋申請人的公章。申請人委托他人檢驗檢測的,應
當附送申請人與具有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簽署的委托檢驗檢測合同原件,并提交該檢驗檢測機構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及檢驗設備清單、檢驗人員名單,并加蓋其公章。
6、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供該地理標志以其名義在其原屬國受法律保護的證明。
(四)有關書件的具體要求
1、根據(jù)《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應當打字或印刷。對于手寫的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申請書件,商標局不予受理。
2、填寫商標注冊申請書時,申請人的名義、章戳應與核準注冊或者登記的名義完全一致。商品或服務項目應當按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填寫規(guī)范名稱,一份申請書只能填寫一個類別的商品或服務。商品或服務名稱未列入《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的,應當附送相應的說明。
3、如果申請注冊的是證明商標,應在商標注冊申請書的“商標種類”一欄中注明是證明商標;如果申請注冊的是集體商標,應在商標注冊申請書的“商標種類”一欄中注明是集體商標。
4、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可以是企業(yè)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事業(yè)單位、群眾團體經登記成立的批準文件。集體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為某一組織,可以是工業(yè)或商業(yè)的團體,也可以是協(xié)會、行業(yè)或其他集體組織,而不是某個單一企業(yè)或個體經營者。
5、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guī)則應包括以下內容:使用證明商標的宗旨、意義或目的;該證明商標證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質;使用該商標的條件;使用證明商標的權利、義務和違反規(guī)則應當承擔的責任;注冊人對使用該證明商標商品的檢驗監(jiān)督制度。
6、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guī)則應包括以下內容:使用集體商標的宗旨;使用集體商標的集體成員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集體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的品質;使用集體商標的手續(xù);集體成員的權利、義務和違反規(guī)則應當承擔的責任;注冊人對使用該集體商標商品的檢驗監(jiān)督制度。
7、所有申請書件應當使用中文。向中國申請領土延伸的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應交送中文文本;如申請書件使用中文以外文字的,應附送中文譯本,并以中文譯本為準。
六、注冊規(guī)費
一個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在一個類別上申請注冊為一件注冊申請。在一個類別上不管指定多少個商品或者服務項目,每件申請注冊規(guī)費為8000元。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規(guī)費。
七、補正程序(非必經程序)
(一)簡要說明
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注冊申請的,如申請手續(xù)基本齊備或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guī)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申請人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照指定內容補正后交送商標局。沒有補正或超過期限補正的,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注冊申請的,如申請手續(xù)基本齊備或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guī)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書面通知該商標代理機構予以補正。商標代理機構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指定內容補正后交回商標局。期滿未補正的,視為放棄該申請。
(二)注意事項
1、申請人按照要求對不規(guī)范或不具體的商品或服務項目進行補正時,可以修正或刪除。修正時仍應按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填寫規(guī)范名稱或者按商標局指定的內容補正,但不得擴大商品或服務范圍。
2、因商標圖樣不清發(fā)回的補正,申請人只能按照原來的商標圖樣制作清晰,不得對商標圖樣做任何實質性的修改。
3、申請人按照補正要求在原申請書件上做書面修改后,應在空白處加蓋申請人公章,或由修改人簽名。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注冊申請,應加蓋商標代理機構的公章。
八、注意事項
1、申請人在填寫商標注冊申請書時,應當按照營業(yè)執(zhí)照填寫地址。提交申請后,如果發(fā)生補正、駁回或部分駁回、初步審定公告、領取《商標注冊證》等事項,商標局將依據(jù)該地址以掛號郵寄方式送達申請人。如申請人實際地址與營業(yè)執(zhí)照地址不符,應當先行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的地址變更,再提交申請。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后發(fā)生地址變更的,可憑變更后的營業(yè)執(zhí)照及相應手續(xù)辦理變更地址申請。
2、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經形式審查認為手續(xù)齊備、填寫規(guī)范的,一般在三個月左右以掛號郵寄方式寄給申請人《受理通知書》。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注冊申請的,商標局則將《受理通知書》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妒芾硗ㄖ獣穬H表明商標注冊申請已被商標局受理,并不表示申請已被核準。
3、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的,如果對駁回決定如何補發(fā)注冊證明不服,申請人可以自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4、申請注冊的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被提出異議的,如果申請人對商標局的異議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異議裁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5、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被核準注冊后,如果是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注冊申請,商標局將按照商標注冊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名稱和申請人地址寄出《領取商標注冊證通知書》;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注冊申請,商標局將《商標注冊證》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6、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在提出申請之后但尚未核準注冊前仍為未注冊商標,仍須按未注冊商標使用。如果使用該商標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不影響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該行為的查處。
7、注冊的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xù)使用的,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xù)展注冊。注冊人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續(xù)展申請的,可以在期滿后的6個月的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續(xù)展注冊遲延費。寬展期滿后仍未提出續(xù)展申請的,商標局將注銷該注冊商標,如果原注冊人想繼續(xù)擁有該商標專用權,則須重新提出注冊申請。
九、特別聲明
(一)以上內容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正式發(fā)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以上內容于201*年3月修訂,如果以后發(fā)生變動,或者在辦理中與商標注冊大廳接待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接待人員的要求為準。
第五篇:如何申請商標注冊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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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商標注冊證明
一、簡要說明
商標注冊證明是為了方便商標注冊人使用而出具的書面證明,與《商標注冊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申請人必須是注冊商標的所有人。
二、辦理途徑
申請商標注冊證明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chuàng)新示范園區(qū)內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qū)倒座廟9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區(qū)分局二樓行政辦公大廳)。
三、辦理步驟
(一)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準備申請書件→在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在交費窗口繳納申請規(guī)費
四、申請書件的準備
辦理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應提交以下書件:
1、每申請?zhí)峁?件注冊商標的注冊證明,提交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書1份;
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營業(yè)執(zhí)照、身份證等)復印件,《商標注冊證》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注意事項:國際注冊證明申請應在國際注冊號碼前加“g”并標明申請出具的類別。
五、規(guī)費的繳納
每件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規(guī)費為100元。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規(guī)費。
六、商標注冊證明的領取
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書件齊備、符合規(guī)定的,商標局一般在三個月內核發(fā)商標注冊證明,并郵寄給申請人。
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則將商標注冊證明郵寄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七、特別聲明
(一)以上內容不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正式發(fā)文,因此,所有內容都是指導性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以上內容于201*年3月修訂,如果以后發(fā)生變動,或者在辦理中與商標注冊大廳接待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接待人員的要求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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