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請假制度
一、請假條由政教處統(tǒng)一發(fā)放到班主任處,請假均需要先到班主任處領(lǐng)取請假條,填寫完畢,經(jīng)班主任批準,方可請假。
二、因故不能自己來請假或來不及請假的,回校第一天馬上到班主任處簽字補假。
三、學生事假應(yīng)持有家長證明書,病假應(yīng)持醫(yī)療單位證明。一天以內(nèi)由班主任審批,三天內(nèi)由政教處審批,三天以上由校長室審批。
四、各班考勤員必須記錄每天上課、自修和其他集體活動的出勤情況。周五下午將考勤表送交政教處,周一早上領(lǐng)取。
請假條
老師:
我因,不能堅持到學校學習,特請假天(月日——月日),請予批準。
此致
敬禮 請假人:
班主任意見:班主任簽名: 政教處意見:政教處蓋章: 校長室意見:校長室蓋章:
請假條
老師:
我因,不能堅持到學校學習,特請假天(月日——月日),請予批準。
此致
敬禮
請假人:
班主任意見:班主任簽名: 政教處意見:政教處蓋章: 校長室意見:校長室蓋章:
請假條
老師:
我因,不能堅持到學校學習,特請假天(月日——月日),請予批準。
此致
敬禮
請假人:
班主任意見:班主任簽名: 政教處意見:政教處蓋章: 校長室意見:校長室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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