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開展警示教育落實情況
我所于2月28日接到縣局轉發(fā)哈公督察通報【201*】4好文件的通知,下午1時我所召開民警違法違紀警示教育會議,會上教導員***傳達了哈爾濱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關于對多起民警嚴重違法違紀案件的情況通報,即哈公督察通報【201*】4號文件。所長***講到公安民警違法違紀問題是公安機關隊伍建設中的重點問題,少數民警的違法違紀問題不僅直接損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敗壞了公安機關的形象,也降低了執(zhí)法的公信力。如何更好地預防和懲治民警違法違紀問題,有效遏制和減少民警違法違紀案件的發(fā)生,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要課題。組織民警針對九起民警違法違紀案件進行座談討論,我所每位民警都談了自己的看法和體會。
一、 九起民警違紀案件情況剖析:
我局共查處了就起民警違紀問題的案件,其中涉毒的4件,醉酒駕車的2件、肇事逃逸的1件,違反辦案規(guī)定的1件,違規(guī)安排會見的1起。13名民警分別受到了紀律處分和刑事拘留。涉及的民警中有的是民警,有的是中隊長,有的是副大隊長還有的是主任科員。
(一)違紀案件的特點。分析最近民警違紀案件,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不能正確對待權力。查處的民警濫用職權的問題以及不遵守縣局辦案規(guī)定的問題,說明個別民警不能正確使用手中的權力,玩忽職守,弄虛作假,不依法辦案。二是不能正確對待金錢。有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私財物,有的收受相關人員的現金。三是交友不慎的問題。個別民警放松了世界觀、人生觀的改造,“八小時”外未能以一名黨員民警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酒、賭、毒上虞一些社會閑散人員鬼混,造成嚴重的后果。在社會上造成了一定的影響,損害了公安機關的形象。
(二)原因分析。一是宗旨觀念不強。作為執(zhí)法者,應該深刻領會“執(zhí)法為民”的實質,但由于少數民警以民為本理念淡薄、法律至上觀念不強,導致自律不嚴、執(zhí)法犯法。依蘭交警大隊發(fā)民警在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中,沒有能夠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zhí)法,為了一點私利視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于不顧,弄虛作假,致使該追究法律責任的不能依法追究,該得到補償和安慰的未能如愿。二是法紀意識淡化。有的民警法律意識、證據意識淡薄,以管人者自居,沒有把執(zhí)法對象的權利放在眼里,隨心所欲;有的民警不注重按法定程序執(zhí)法辦案,重實體、輕程序,認為只要執(zhí)法行為實際效果合法,違反法定程序無關緊要等。三是監(jiān)督管理乏力。上述幾起民警違法違紀問題的發(fā)生,折射了少數單位、部門教育不力、疏于管理、監(jiān)督缺位的問題。沒有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存在一手硬、一手軟的現象;有的工作精力不集中,抓工作的力度減弱,對于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缺乏日常的考核積累,掌握不了真實的情況,不能及時發(fā)現傾向性的問題;有的自身不正,沒有做好榜樣、做好表率;致使一些本應該及時發(fā)現并予以糾正的問題未能及時得到整改、糾正。四是制度執(zhí)行不力。近年來,全縣公安機關圍繞加強隊伍紀律作風建設,制訂實行了一系列從嚴治警的規(guī)章制度。有的制度執(zhí)行不夠嚴格,少數民警對黨紀條規(guī)和縣局出臺的規(guī)章制度不聞不問、置若罔聞、頂風違紀;有的對執(zhí)行制度流于形式,對制度的嚴肅性認識不足,形同虛設,在落實中變樣走調。五是負面因素影響。隨著市場經濟的加速發(fā)展,經濟的轉軌和社會的轉型,導致社會經濟結構、利益結構發(fā)生了深刻的變化。一些民警在與社會交往中受到貧富失調、層級落差所帶來的消極影響,思想意識出現了扭曲,導致心理失衡;個別民警政治素質低下,喪失職業(yè)道德,對社會上的消極腐敗現象缺乏全面、清醒、正確的認識;有些民警總認為自己工作條件艱苦,責任大,干活不少,收入不多,工作單調,缺乏自由度,自身價值難以實現,心理上產生失落感或不滿情緒,用以權謀私、吃喝玩樂等方式來彌補心理上的缺失;有的民警受社會風氣大環(huán)境以及市場經濟中等價交換的潛規(guī)則影響,不能堅持原則。
二、治理對策
(一)加強學習教育,注重實效,進一步筑牢民警的思想道德防線。積極探索廉政教育新模式,圍繞關注民生、廉潔從警教育,繼續(xù)抓好《五條禁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進一步打牢民警遵紀守法、執(zhí)法為民的根基。每季度組織民警集中觀看警示教育片和案例,通過開展座談討論、撰寫體會文章等形式,使民警自覺打好拒腐防變的“預防針”。重大節(jié)日,及時組織集中教育,提醒民警時刻織好拒腐防變的“護廉網”。
(二)強化監(jiān)督、認真履職,進一步增強監(jiān)督工作的監(jiān)督效能。一是強化對民警的有效管理,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各負其責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總體要求,切實解決監(jiān)督管理力量不足、方法不多、內容不全和范圍不廣等方面的問題。二是繼續(xù)落實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共同參與從嚴治警活動的貫徹執(zhí)行,強化對民警執(zhí)法服務活動進行全程監(jiān)督,從源頭上堵塞了民警違法違紀的空間。三是繼續(xù)抓好警民懇談活動,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對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著力解決事關群眾利益的具體問題,努力構建和諧警民關系,為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四是堅持民警思想狀況月分析制度和聯席會議議制度,及時梳理分析民警遵章守紀、執(zhí)勤辦案、服務群眾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思想動態(tài),找準問題根源,制定相關規(guī)范,督促民警執(zhí)行。五是24小時接受群眾的舉報訴求;對群眾反映的舉報訴求,做到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第一時間開展核查,第一時間妥善處理,確!肮矙嗔π惺沟侥睦铮O(jiān)督的觸角就延伸到哪里”。
(三)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進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的制度體系。建立公安民警“不想、不能、不敢”腐敗的制度體系。繼續(xù)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基層組織建設,形成與新形勢新要求相適應的新機制新規(guī)范。二是規(guī)范行為,堵塞漏洞。建立、健全用制度管權,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防范體系,對于腐敗現象和違紀問題易發(fā)多發(fā)的重點領域、重要崗位和重點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及時制定、健全約束性制度,做到用制度制權,切實增強班子集體領導的力量,保證權力公正運行。
(四)嚴肅懲處、吸取教訓,進一步提高拒腐防變的免疫能力。一是嚴查重處。繼續(xù)抓好民警問責辦法的貫徹執(zhí)行,對不積極、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效率低下、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guī)定,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行為,嚴格實行問責。進一步加大違禁違紀違規(guī)問題的查處力度,對無視紀律、無視警令的民警,發(fā)現一個,查處一個,決不養(yǎng)癰遺患,姑息遷就。二是率先垂范。通過開好黨委民主生活會、適時開展自查自糾等形式,領導干部身先士卒、以身作則。三是防微杜漸。認真抓好民警違紀案件的剖析通報制度,對查辦的每件違紀案件,注重剖析發(fā)案原因,研究防范對策,教育引導民警始終堅持自警自勵,真正做到不正之風不染、不義之財不取、不法之事不干,以廉樹威,以公生明。
****派出所
二0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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