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工作法
工作法”簡稱“五四工作法”。
一、“五個四”的具體內(nèi)容為:
(一)四分類:
1、常規(guī)工作。2、中心工作。3、專項工作。4、應急工作(集體活動)。
(二)四考核:
1、平時考核(含半年、年終)。2、月測評考核。3、背包服務考核。4、上級考核。
(三)四工程:
1、活力工程。2、素質(zhì)工程。3、品牌工程。4、陽光工程。
(四)四堅持:
1、立制度。2、日值班。3、周例會。4、月小結。
(五)四榜示:
1、紅榜。2、黑榜。3、榜人物。4、榜事跡。
二、具體模式為:
(一)四分類:
1、將所有工作分成四大類:(1)常規(guī)工作。(2)中心工作。(3)專項工作。(4)應急工作(集體活動)。
2、組織架構
(1)常規(guī)工作,實行層級管理,以分管和聯(lián)系為主,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
(2)中心工作,實行綜合管理和網(wǎng)格化管理,以分管與統(tǒng)一調(diào)配相結合,根據(jù)變化情況而調(diào)整。
(3)專項工作,實行集中管理,臨時指派。
(4)應急工作(集體活動),實行高度統(tǒng)一管理,任何人不得請假,不得消極怠工,統(tǒng)一歸書記、鎮(zhèn)長或指定人員指揮。
中心工作、專項工作、應急工作(集體活動)成立有組織的,一般由3人負責,組長全面負責,副組長2個,其中明確1人負責督察考核,要求每項工作都要有工作方案、風險評估和獎懲結果。
(二)四考核
將所有工作力求做到“三化”:細化布置、量化落實、分化考核,做到即時布置、即時落實、及時打分考核、及時張榜公布。完成任務的按滿分計,問責和處罰的一般按每次扣1—10分,20元每分同步處罰。
1、平時考核(含半年、年終)
(1)四類工作在推進完成后,均由具體責任人提交獎懲結果,由鎮(zhèn)紀委負責張榜公告、綜合計分、歸檔備查。
(2)半年和年終測評考核按班子成員、二級機構負責人和鎮(zhèn)直(駐鎮(zhèn))單位負責人、各類代表50%、30%、20%比例計分。
(3)平時各項工作及時獎懲的分值直接計入: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所對應的責任人捆綁負責)、會風會紀、值班、考勤、請假、作風建設、信息反饋和報告情況、發(fā)展環(huán)境、團結和執(zhí)行力、集體活動、學習情況,包庇、弄虛作假等行為。
2、月測評考核
每月2號左右召開全鎮(zhèn)性大會,機關全體職工、鎮(zhèn)直(駐鎮(zhèn))有關單位、村名單投放到對應的箱子里,由鎮(zhèn)紀委、組織辦隨機從機關職工、鎮(zhèn)直(駐鎮(zhèn))單位、村各抽取5個進行述職,全體參會人員進行打分。
3、背包服務考核
一季度一次,組織專門班子根據(jù)服務對象對職工和單位隨機抽取群眾、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企業(yè)負責人等進行測評考核。
4、上級考核
對分管工作和單位在縣名列前三名的分別加10分、8分、6分,后三名的實行一票否決。獲縣以上表彰獎勵的,實行特別嘉獎。
平時考核、月測評考核、背包服務考核按50%、30%、20%合成計入總分。
書記、鎮(zhèn)長可根據(jù)各方面信息,必要時對具體人進行直接問責,對明顯不合理的進行必要的修正和特別加分。
(三)四工程
1、活力工程
(1)以基層黨組織建設為總抓手,項目化管理,干部職工實行雙向選擇,并實行AB崗制度,廣泛建立健全溝通談心機制。
(2)大力發(fā)展母親文化,打造純文化、企業(yè)文化,開發(fā)母親牌系列商品。
(3)開展“好婆婆、好媳婦”、“***好人”、“最美***人”評選和宣傳。
(4)開展關心干部職工的“暖心活動”,每年春節(jié)前對機關、村、單位困難家庭、困難職工實行資助。
(5)縣以上的相關獎勵資金全部發(fā)放給職工。對“四考核”中總分前10名的實行精神、物質(zhì)雙獎勵,授予“金榜人物”、“金榜單位”稱號,給予1000元以上的獎勵。
2、素質(zhì)工程
(1)狠抓學習和培訓,建設學習型黨組織。
(2)健全黨委中心組、《職工夜讀》制度。
3、品牌工程
(1)加大對外宣傳推介力度。
(2)不斷增強企業(yè)、特色產(chǎn)業(yè)的品牌戰(zhàn)略、職工的爭先創(chuàng)優(yōu)意識。
4、陽光工程
(1)公共資源、公共事務、公共工作的統(tǒng)一調(diào)配、使用。
(2)鎮(zhèn)、村兩級以財務公開為核心的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切實做到公開、透明。
(四)四堅持
1、立制度
修訂完善系列制度,切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
2、日值班
完善日值班制度,每班由一名以上副科干部帶班,全權處理信訪維穩(wěn)中心、為民服務中心的日常工作。
3、周例會
一般情況下,每周一召開工作例會,總結上周工作,布置安排本周工作。
4、月小結
每月2號左右,召開一次全鎮(zhèn)性綜合會議,進行月測評考核,聽取計劃生育、安全生產(chǎn)、信訪維穩(wěn)等工作匯報,布置當前重點工作。
(五)四榜示
將榜示制度作為“***工作法”的核心,以榜論英雄,在鎮(zhèn)、村兩級設立榜示窗,每次獎懲結果出來后,安排專人張貼廣而告之,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評判,并將榜示結果上報縣主管部門和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獎勵情況、工作各階段進展情況、月度工作小結和計劃安排、測評考核結果通過《紅榜》公示,對問責和處罰的通過《黑榜》公示,半年一次對先進人物、先進事跡通過《榜人物》、《榜事跡》進行公示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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