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年法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切實做到“司法為民”,全面完成xx年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任務,特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主要內容如下:
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總體部署和要求,認真組織學習并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六中全會、中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精神,以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實施綱要》等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規(guī)范性文件精神,要把學習貫徹黨章作為加強黨風廉政教育的基礎性工作來抓。按照四大紀律(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八項要求(①要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陽奉陰違、自行其是;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獨斷專行、軟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權力,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④要廉潔奉公、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的影響謀取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親、營私舞弊;⑦要艱苦奮斗,不奢侈浪費、貪圖享受;⑧要務實為民,不弄虛作假,與民爭利),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增強清正廉潔意識,堅持標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達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目的,從思想上筑牢拒腐防變的堅實堤防。要制定工作總體規(guī)劃和相關制度,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抓好落實。做到“一崗雙責”。
二、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各項規(guī)定:一是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干部選拔任用方面“十六個不”的規(guī)定。二是關于人民法院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從事有償法律服務活動和商務活動的規(guī)定;三是其他關于領導干部不得以權謀私、奢侈浪費、官僚主義、失職瀆職、弄虛作假、腐化墮落等規(guī)定。
三、圍繞司法公正、司法為民,狠抓隊伍建設。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從嚴治警,從嚴治院。按照“三個代表”和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要求,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質、職業(yè)道德素質和業(yè)務素質,切實改進審判作風和機關作風。嚴格執(zhí)行《法官法》關于“十三個不得有”、《法官職業(yè)道德基本準則》、《法官行為規(guī)范》及實施細則、“六條高壓線”等規(guī)定,杜絕貪贓賣法、徇私枉法的問題發(fā)生,不斷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樹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潔、文明執(zhí)法的良好形象。
四、加強監(jiān)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認真執(zhí)行最高人民法院頒發(fā)的“四項制度”,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zhí)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guī)定》和**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領導干部實行檢討責任制的規(guī)定》、《關于人民法院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鑒定(審計、評估等)拍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要加強對部屬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情況的檢查和監(jiān)督。院黨組至少每半年要聽取一次匯報,了解、掌握反腐倡廉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要嚴格追究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的失職和違紀行為,對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甚至支持、縱容、包庇的;或者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或者因對反腐敗工作敷衍塞責、不抓不管,以致屢屢發(fā)生大案要案,造成惡劣影響,給國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損失的;或者在選人用人方面嚴重失策、失察,造成不良影響的等等。視情節(jié)嚴肅處理,嚴肅追究。
五、本責任書期限為xx年年度,一經簽訂即生效。
第二篇:201*年法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切實做到“司法為民”,全面完成201*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任務,特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主要內容如下: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總體部署和要求,認真組織學習并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六中全會、中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精神,以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
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實施綱要》等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規(guī)范性文件精神,要把學習貫徹黨章作為加強黨風廉政教育的基礎性工作來抓。按照四大紀律(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八項要求(①要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陽奉陰違、自行其是;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獨斷專行、軟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權力,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④要廉潔奉公、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的影響謀取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親、營私舞弊;⑦要艱苦奮斗,不奢侈浪費、貪圖享受;⑧要務實為民,不弄虛作假,與民爭利),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增強清正廉潔意識,堅持標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達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目的,從思想上筑牢拒腐防變的堅實堤防。要制定工作總體規(guī)劃和相關制度,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抓好落實。做到“一崗雙責”。
二、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各項規(guī)定:一是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干部選拔任用方面“十六個不”的規(guī)定。二是關于人民法院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從事有償法律服務活動和商務活動的規(guī)定;三是其他關于領導干部不得以權謀私、奢侈浪費、官僚主義、失職瀆職、弄虛作假、腐化墮落等規(guī)定。
三、圍繞司法公正、司法為民,狠抓隊伍建設。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從嚴治警,從嚴治院。按照“三個代表”和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要求,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質、職業(yè)道德素質和業(yè)務素質,切實改進審判作風和機關作風。嚴格執(zhí)行《法官法》關于“十三個不得有”、《法官職業(yè)道德基本準則》、《法官行為規(guī)范》及實施細則、“六條高壓線”等規(guī)定,杜絕貪贓賣法、徇私枉法的問題發(fā)生,不斷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樹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潔、文明執(zhí)法的良好形象。
四、加強監(jiān)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認真執(zhí)行最高人民法院頒發(fā)的“四項制度”,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zhí)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guī)定》和**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領導干部實行檢討責任制的規(guī)定》、《關于人民法院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鑒定(審計、評估等)拍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要加強對部屬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情況的檢查和監(jiān)督。院黨組至少每半年要聽取一次匯報,了解、掌握反腐倡廉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要嚴格追究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的失職和違紀行為,對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甚至支持、縱容、包庇的;或者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或者因對反腐敗工作敷衍塞責、不抓不管,以致屢屢發(fā)生大案要案,造成惡劣影響,給國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損失的;或者在選人用人方面嚴重失策、失察,造成不良影響的等等。視情節(jié)嚴肅處理,嚴肅追究。
五、本責任書期限為201*年度,一經簽訂即生效。
二〇一四年四月五日
第三篇:201*年法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切實做到“司法為民”,全面完成xx年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任務,特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主要內容如下:
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總體部署和要求,認真組織學習并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六中全會、中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精神,以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實施綱要》等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規(guī)范性文件精神,要把學習貫徹黨章作為加強黨風廉政教育的基礎性工作來抓。按照四大紀律(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八項要求(①要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陽奉陰違、自行其是;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獨斷專行、軟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權力,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④要廉潔奉公、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的影響謀取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親、營私舞弊;⑦要艱苦奮斗,不奢侈浪費、貪圖享受;⑧要務實為民,不弄虛作假,與民爭利),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增強清正廉潔意識,堅持標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達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目的,從思想上筑牢拒腐防(更多請關注www.7334dd.com)變的堅實堤防。要制定工作總體規(guī)劃和相關制度,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抓好落實。做到“一崗雙責”。
二、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各項規(guī)定:一是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干部選拔任用方面“十六個不”的規(guī)定。二是關于人民法院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從事有償法律服務活動和商務活動的規(guī)定;三是其他關于領導干部不得以權謀私、奢侈浪費、官僚主義、失職瀆職、弄虛作假、腐化墮落等規(guī)定。
三、圍繞司法公正、司法為民,狠抓隊伍建設。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從嚴治警,從嚴治院。按照“三個代表”和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要求,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質、職業(yè)道德素質和業(yè)務素質,切實改進審判作風和機關作風。嚴格執(zhí)行《法官法》關于“十三個不得有”、《法官職業(yè)道德基本準則》、《法官行為規(guī)范》及實施細則、“六條高壓線”等規(guī)定,杜絕貪贓賣法、徇私枉法的問題發(fā)生,不斷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樹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潔、文明執(zhí)法的良好形象。
四、加強監(jiān)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認真執(zhí)行最高人民法院頒發(fā)的“四項制度”,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zhí)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guī)定》和**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領導干部實行檢討責任制的規(guī)定》、《關于人民法院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鑒定(審計、評估等)拍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要加強對部屬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情況的檢查和監(jiān)督。院黨組至少每半年要聽取一次匯報,了解、掌握反腐倡廉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要嚴格追究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的失職和違紀行為,對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甚至支持、縱容、包庇的;或者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或者因對反腐敗工作敷衍塞責、不抓不管,以致屢屢發(fā)生大案要案,造成惡劣影響,給國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損失的;或者在選人用人方面嚴重失策、失察,造成不良影響的等等。視情節(jié)嚴肅處理,嚴肅追究。
五、本責任書期限為xx年年度,一經簽訂即生效。
縣人大常委會黨建工作要點 | 201*年黨建工作要點 | 201*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施意見 | 201*年集團黨委工作要點 | 公司黨委201*年工作要點 | 黨委組織部201*學年工作要點 | 201*年黨建工作計劃 | 下半年黨委中心組學習計劃 |查看更多>> 黨委黨支部工作總結
第四篇:年度法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年度法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切實做到“司法為民”,全面完成201*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任務,特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主要內容如下:
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總體部署和要求,認真組織學習并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
十六屆六中全會、中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精神,以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實施綱要》等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規(guī)范性文件精神,要把學習貫徹黨章作為加強黨風廉政教育的基礎性工作來抓。按照四大紀律(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八項要求(①要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陽奉陰違、自行其是;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獨斷專行、軟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權力,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④要廉潔奉公、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的影響謀取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親、營私舞弊;⑦要艱苦奮斗,不奢侈浪費、貪圖享受;⑧要務實為民,不弄虛作假,與民爭利),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增強清正廉潔意識,堅持標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達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目的,從思想上筑牢拒腐防變的堅實堤防。要制定工作總體規(guī)劃和相關制度,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抓好落實。做到“一崗雙責”。
二、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各項規(guī)定:一是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和干部選拔任用方面“十六個不”的規(guī)定。二是關于人民法院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從事有償法律服務活動和商務活動的規(guī)定;三是其他關于領導干部不得以權謀私、奢侈浪費、官僚主義、失職瀆職、弄虛作假、腐化墮落等規(guī)定。
三、圍繞司法公正、司法為民,狠抓隊伍建設。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從嚴治警,從嚴治院。按照“三個代表”和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要求,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質、職業(yè)道德素質和業(yè)務素質,切實改進審判作風和機關作風。嚴格執(zhí)行《法官法》關于“十三個不得有”、《法官職業(yè)道德基本準則》、《法官行為規(guī)范》及實施細則、“六條高壓線”等規(guī)定,杜絕貪贓賣法、徇私枉法的問題發(fā)生,不斷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樹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潔、文明執(zhí)法的良好形象。
四、加強監(jiān)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認真執(zhí)行最高人民法院頒發(fā)的“四項制度”,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zhí)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guī)定》和××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領導干部實行檢討責任制的規(guī)定》、《關于人民法院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鑒定(審計、評估等)拍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要加強對部屬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情況的檢查和監(jiān)督。院黨組至少每半年要聽取一次匯報,了解、掌握反腐倡廉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要嚴格追究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的失職和違紀行為,對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甚至支持、縱容、包庇的;或者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或者因對反腐敗工作敷衍塞責、不抓不管,以致屢屢發(fā)生大案要案,造成惡劣影響,給國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損失的;或者在選人用人方面嚴重失策、失察,造成不良影響的等等。視情節(jié)嚴肅處理,嚴肅追究。
五、本責任書期限為201*年度,一經簽訂即生效。
二〇一四年四月五日
第五篇: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責任書
廣安市廣安區(qū)人民法院
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責任書
一
副院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風廉政責任制》、《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黨風廉政責任制》,實現“三辦”目標,爭創(chuàng)一流隊伍,特簽訂本責任書。
1.根據黨組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積極協助院長、黨組書記抓好本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guī)定,對所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2.按照本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部署,對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提出具體意見和實施辦法,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落實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3.教育和督促分管部門干警自覺遵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關于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和《關于審判人員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規(guī)定》,發(fā)現問題,及時批評教育,對重大違法違紀線索應主動向院長報告,并及時通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分管部門干警發(fā)生的違法審判行為和違紀事件不護短,積極支持和督促紀檢監(jiān)察部門嚴肅查處。
4.年度內所分管部門干警發(fā)生貪贓枉法案件,應向院長檢討責任。同時按照本院有關規(guī)定承擔相應責任,并接受處罰。
5.抓好分管部門爭先創(chuàng)優(yōu)活動,力爭在各項創(chuàng)建活動和集體活動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以保證各項工作順利完成,培養(yǎng)尖子人才。
6.率先垂范。帶頭遵守各項工作制度和審判紀律,不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和近親屬謀取利益,不參加下屬單位或地方、部門、企事業(yè)單位用公款安排旅游活動,不在自己管轄的業(yè)務范圍內從事可能影響司法公正的活動,不收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
二
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責任書
為進一步加強廉政建設,推進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不斷提高全院干警廉潔自律意識,嚴肅執(zhí)法水平,防止枉法裁判及各種腐敗問題的發(fā)生,確保優(yōu)質高效地完成各項審判任務,樹立法院公正、高效、廉潔、文明的形象,爭創(chuàng)一流隊伍,特建立各部門黨風廉政責任制度。
1.廉政責任分工。按照“一崗雙職”、“一崗雙責”的原則,院長對全院廉政建設總負責和對分管部門負責;副院長及黨組成員對分管部門廉政建設負責;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廉政建設負責,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2.責任人在抓本責任范圍內廉政建設中,要堅定不移地貫徹院黨組的指示精神,以身作則,率先垂范,模范帶頭。
3.抓好廉政建教育。堅持每月組織本部門人員進行理想、宗旨、“三講”、“四職”教育,提高政治素質,增強抵制腐敗的能力。
4.教育監(jiān)督本責任范圍內人員做到以下幾點:
①嚴格執(zhí)行《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關于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關于審判人員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規(guī)定》、“八不準”以及本院有關規(guī)章制度,切
實落到實處。
②不接受案件當事人、代理人、律師及其親友提供的宴請、娛樂、旅游或贈送的錢物。
③不得亂收訴訟費,亂拉贊助費(包括錢物),嚴格財務制度,不得截留訴訟費私存,不設小金庫。
④不準依仗職權打罵、欺壓群眾,不準違法使用械具。
⑤不準泄露案件,保守案件秘密;
⑥不辦冤、假、錯案;
⑦在審判活動和其他集體活動中,著裝整齊,文明禮貌,遵守紀律; ⑧不得私自使用車輛和侵占公家財物;
⑨積極開展爭優(yōu)創(chuàng)先活動,爭創(chuàng)文明庭室和先進集體。
5.堅持每月檢查1次廉政執(zhí)行情況。一旦發(fā)現本部門人員違法違紀情況,要嚴肅對待,及時報告,積極配合紀檢監(jiān)察部門一查到底,從嚴處理。知情不報,包庇護短,要從重追究責任人責任。
6.實行廉政建設一票否決制。凡本部門干警發(fā)生不廉潔問題受查處被追究責任后,該部門負責人要承擔連帶責任。
三
干警個人黨風廉政目標責任書
為實現我院“三力”目標,爭創(chuàng)一流隊伍,我堅決擁護院黨組關于在全院簽訂廉政目標責任書的決定,嚴格執(zhí)行《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關于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關于審判人員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規(guī)定》、“八不準”以及本院有關規(guī)定,進一步提高執(zhí)法執(zhí)紀、勤政為民的意識,保證優(yōu)質高效完成審判任務和其它各項任務,爭創(chuàng)人民滿意的法官。為此,特與
院、部門領導簽訂廉政目標責任書,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1.堅決抵制拜金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的侵蝕和影響,不斷增強廉政執(zhí)法意識,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
2.不接受案件當事人、代理人、律師與案件有關人員的錢物、宴請以及娛樂、旅游;
3.不托當事人辦私事,自覺抵制人情風;
4.堅決克服話難聽、門難進、事難辦、拖拉散漫的不良作風,做到工作嚴肅認真,積極主動,緊張有序,保持應有的法官形象;
5.保密機密,不泄露案件秘密;
6.克服特權思想,不打罵、欺壓群眾;
7.文明執(zhí)法,不濫用械具;
8.秉公執(zhí)法,不徇私違法辦案;
9.不私自使用車輛和侵占公家財物;
10.在審判活動和其他集體活動中,著裝整齊,遵守紀律,展示法官良好風貌;
11.積極參與精神文明、綜合治理、創(chuàng)衛(wèi)創(chuàng)模等爭先創(chuàng)優(yōu)活動;
12.對以上條款,做到經常檢查,接受監(jiān)督,如有違反,愿接受院有關規(guī)定的處理。
來源:網絡整理 免責聲明:本文僅限學習分享,如產生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