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在親生父母身邊會有前途,所以要找親生父母,而現(xiàn)在兒子又說如果養(yǎng)母坐牢,就不認親生父母,親生父母真是倒了八輩子血霉!連恨人販子都不敢恨,還要給錢……保姆對孩子再好也是人販子啊,這個原告如果不告,還真的只有逍遙法外了?毀了3個家庭。
兩個孩子接連死亡,何小華相信撿個孩子來養(yǎng)才鎮(zhèn)得住命。1992年,她在朝天門做保姆,拐跑了主人家1歲多的小男孩當親生兒子養(yǎng),還給他買了婚房。如今悔恨的她,幾經(jīng)周折,親媽終于找到了,然而對方卻表示1995年就已經(jīng)在河南找到了“親生兒子”。
網(wǎng)友評論:
這是我國法律的一大漏洞了。對待販賣拐騙犯罪分子,不應該非要原告提訴。一個家庭被拐了孩子,有可能父母就活不下去了。這樣是不是人販子就可以逍遙自在了?反正也沒了原告了。
這么多年的感情,養(yǎng)母確實也對他好,他能怎么辦?
為什么要整這么多化名啊? 視頻里人民網(wǎng)截圖取的叫何小平 然后視頻字幕寫的張小華 新聞又寫何小華。我以為是三個人....
二十六年后又跳出來要贖罪。是不是兒子要結婚買不起婚房后悔了[并不簡單]
不覺得親生母親22年前找到的“兒子”很奇怪嗎?自己的孩子也認不出來?孩子哪里來的????
可能22年前基因診斷親子鑒定還不那么出名…后來有感情了也沒有想過要去鑒定
親生父母又買了一個,或者領養(yǎng)一個
難道不該坐牢么?拐走兒童啊!
來源:網(wǎng)絡整理 免責聲明:本文僅限學習分享,如產(chǎn)生版權問題,請聯(lián)系我們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