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要查考勤,上班更要查考勤。今天小編給大家?guī)淼氖枪究记诠芾碇贫却笕?2篇,有興趣的小伙伴可以進來看看,希望能幫到大家!
(篇一)
一、為加強**年度夏季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除部分公司領導、總經(jīng)理由于工作需要特別準許外,所有員工均需參加考勤打卡。打卡每天4次(早、午、晚),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最多只能提前10分鐘(即13:00上班,需在12:50分后才能打卡),否則按相關規(guī)定處罰。
三、工作時間:除個別工種外,員工每星期工作時間為三天,每天六個小時。
工作日:星期二~星期四
工作時間安排: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公司各車間可根據(jù)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各工作組安排為準。
四、各種假期類別介紹及考勤工資核算管理
1.因公出差員工考勤管理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因公出差
(1)因單位技術問題、業(yè)務事由出差;
(2)經(jīng)批準參加的各類由本單位出資的相應的和本單位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相關等;
(3)經(jīng)車間主任及以上領導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員工考勤管理
(1)國家法定休假日共10天:元旦1天、春節(jié)3天、勞動節(jié)3天、國慶節(jié)3天;具體放假安排按國家勞部頒布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年假考勤管理
(1)在本單位工作滿1年即可申請年假。
(2)滿一年可申請7天帶薪年假,以后每滿1年增加10天年假,直至滿70天年假。超出70天的年假將以當年工資水平的3倍以現(xiàn)金形式給予申請人。
(3)如果本年度年假員工沒有申請使用,次年第1次發(fā)工資時將以2倍工資返還給員工。
4.病假員工考勤管理
(1)員工患病及非因公負傷。持有二級以上醫(yī)院所開具的病假證明書,可核予病假;
(2)病假期間工資照發(fā),另外每天每人按不同級別補助300元至800元調養(yǎng)費。
(3)經(jīng)領導同意在工作時間內外出就診超過6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5.事假員工考勤管理
(1)因個人家庭等其他情況,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的,經(jīng)申請領導可酌情給予事假,并記入員工考勤;
(2)根據(jù)公司領導關于員工考勤管理的指導意見,事假將只發(fā)80%的工資,特殊情況經(jīng)副經(jīng)理以上級別領導同意可發(fā)全額工資。
五、請假審批權限
本單位所有員工請假的均須向總經(jīng)理辦公室按照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規(guī)定提出請假申請,由辦公室呈送總經(jīng)理批閱。未經(jīng)批準而私自休假的則按曠工論處。
六、考勤管理
1.總經(jīng)理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jiān)督執(zhí)行部門,各部門車間為負責部門。公司各車間辦公室值班保安及前臺人員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員工考勤打卡,對不遵守員工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員工考勤日志記錄,經(jīng)理辦公室不定期監(jiān)督抽查員工出勤狀況。
2.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考勤情況登記表”上注明未打卡的事由、地點,由其主管領導審核,其“考勤情況登記表”必須在2天內報辦公室核準,于每月月末報送總經(jīng)理審批。
3.每月遲到累計達12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6次,不予以扣款。
4.部門經(jīng)理和公司領導須帶頭遵守執(zhí)行員工考勤制度,秉公辦事不徇私情。
5.公司將于每月10日在各車間辦公司公示欄處張貼本部門的員工考勤情況。
注:本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只適合**年度夏季執(zhí)行,夏季過后會有新的制度發(fā)布。
(篇二)
第一條 總則
1.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 職能分工
1.公司各部門設一名兼職考勤管理員,負責本部門考勤記錄、統(tǒng)計、報送工作,對部門考勤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2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負責公司員工請休假、出差的備案登記,月末進行相關單據(jù)和各部門考勤報表核對匯總,編制考勤報表,發(fā)相關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字后呈常務副總審批;
第三條 考勤周期
每月考勤周期為上月26日-本月25日。
第四條 考勤要求
員工必須遵照其服務崗位所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做到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
第五條 作息時間
1.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 ~17:00 ;
2.周六、周日正常休息,如需加班上下班時間同正常工作日;
3.因工作性質不能按照公司規(guī)定上下班時間的部門、人員可作適當調整,但須報總經(jīng)理核準后到綜合管理部備案。
第六條 遲到(早退)
1.超出正常規(guī)定上班時間30分鐘以內到達視為遲到;員工非工作需要,擅自提前下班時間30分鐘以內視為早退,遲到早退扣款50元/次;超過30分鐘(含 30分鐘)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論;
2.因公務關系而遲到(早退)者,須提前請示所屬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告知部門考勤管理員按照正常出勤處理,未經(jīng)請示者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七條 曠工
1.未經(jīng)請假無故不上班或假滿未續(xù)假而擅自不到崗者為曠工;
2.員工無故曠工1天,扣除3天固定工資,并處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50%;
3.員工一個月內曠工3日以上(含),屬嚴重違反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除按第七條第2款扣除相應工資外,公司還可予以立即辭退,而不需任何事先通知或給予補償。
第八條 出差考勤
1.出差是指因公需要離開公司外出辦理公務;
2.員工因公出差須填寫出差單,由部門經(jīng)理審批后報分管領導審批,于出差前報送綜合管理部備案;
3.出差期間休假需在考勤中如實反映。
第九條 請假、休假管理
假期類別,公司假期分為休假、法定節(jié)假日、調休假、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陪護假、年假。所請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另補假。
第十條 請假規(guī)則
員工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單,按規(guī)定審批權限呈報,批準后在請假日(或時間段)前報綜合管理部備案。特殊情況,應先用電話申請等形式得到有審批權限領導的批準,并于三日之內補辦請休假審批手續(xù),報綜合管理部備案。未辦理請休假手續(xù)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假期已滿未準續(xù)假仍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所有請假期滿須到綜合管理部銷假。
第十一條 請假審批權限如下:
1.員工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的可由部門經(jīng)理批準;三天以內(含三天)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須由總經(jīng)理審批;
2.部門經(jīng)理請假必須經(jīng)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須由總經(jīng)理審批。
第十二條 休假
休假是指公司統(tǒng)一安排的休息日。
第十三條 法定節(jié)假日
員工每年享有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元旦1天、春節(jié)3 天、清明節(jié)1天、端午節(jié)1天、中秋節(jié)1天、國慶節(jié)3天;
部分公民休假日:三八婦女節(jié),女性員工休假半天;
具體以國家發(fā)布的為準。
第十四條 事假
1.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扣除當日崗位工資;
2.事假可用加班充抵;
3.月累計事假超過3個工作日,并處扣除當月績效工資50%;月累計事假超過5個工作日,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事假未經(jīng)批準,以曠工論處。
第十五條 病假
1.企業(yè)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yī)療時,根據(jù)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y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 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 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 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2.醫(yī)療期計算:
醫(y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病假期間工資:
(1)非全月病假,按照月固定工資的70%來確定,當天工資=固定工資÷當月應出勤天數(shù)*70%;月病假超過10個工作日,不予發(fā)放當月績效工資:
(2)職工連續(xù)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xù)工齡不滿2年,病假工資的系數(shù)為本人工資的60%; 滿2年不滿4年,病假工資的系數(shù)為本人工資的70%;滿4年不滿6年病假工資的系數(shù)為本人工資的80%;滿6年不滿8年,病假工資的系數(shù)為**%;滿8年,病假工資的系數(shù)為本人工資的100%;
(3)連續(xù)休假在6個月以上的,連續(xù)工齡不滿1年,病假工資的系數(shù)為本人工資40%,滿2年不滿3年,病假工資的系數(shù)為本人工資的50%,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資的系數(shù)為本人工資的60%;
(4)病假工資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fā);
3.病假須有醫(yī)院病歷及醫(yī)生開具的休息證明(必須是二級(含二級)以上醫(yī)院開具的證明),并在病假結束時,向綜合管理部提供病歷、醫(yī)生診斷證明、用藥明細等相關材料;
4.通過假證明、假病歷等手段獲取假期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公司除扣除病假期間已支付的工資外,還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5. 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康復,但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作換崗處理;員工醫(yī)療期滿,仍不能痊愈的,公司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6.員工工傷的參照國家勞動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六條 婚假
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職工,在進入本公司后登記結婚的,可享受一定時間的婚假;榧倨诎ü菁俸头ǘ俚模涣硌a假;男職工年齡女職工年齡婚假天數(shù)小于25周歲小于23周歲3天大于或等于25周歲大于或等于23周歲18天說明:再婚者享受3天婚假。2.婚假天數(shù)的計算以領取結婚證時的年齡為準;
3.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領取結婚證的,方可在本公司申請婚假,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半年內一次休完;
4.員工申請婚假應提前一個月告知所在部門負責人,并做好交接工作。同時必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綜合管理部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結婚證明。
5.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婚假期間享有正常的工資待遇。職工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本人自理。
第十七條 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去世,公司將給予員工5天的喪假,如果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給予職工2天路途假。職工在休喪假和路途假期間,享有正常的工資待遇。職工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本人自理。
第十八條 產假
1.懷孕的女職工,由開始妊娠第3個月至第6月末,每月享有一天產檢假;由第7個月初至第8個月末,每月享有兩天產檢假;第9個月開始至產前每周享有一天產檢假。產檢假享有正常的工資待遇;
2.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8天。難產的,增加產假 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可增加產假30天,并給予其配偶10天護理假;
3.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 憑醫(yī)院證明,給予15 天帶薪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帶薪產假;
4.產假期包含正常休息日、其他所有假期;
5..休產假必須于預產期前四周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并出示醫(yī)院出具的證明;
6.休產假期間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或者流產的醫(y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guī)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jīng)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第十九條 哺乳假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一個嬰兒,增加哺乳時間1小時。
第二十條 加班及調休
1.員工加班需提前填寫《加班申請單》報部門經(jīng)理、分管領導及總經(jīng)理審批,報送綜合管理部備案;
2.除工程現(xiàn)場因值班需要外,其它部門應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非特殊原因不提倡加班;
3.對加班員工,應盡可能安排同等時間調休,且應于加班后一個月內調休完成,對確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調休的,予以計算加班工資,加班申請單作為加班計酬的唯一憑證;
4.周末加班的,加班費150元/天;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加班費230元/天;
5.員工調休也須辦理請休假手續(xù),并于請假事由中注明加班的時間。
第二十一條 年假
1.職工在公司內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方可享受帶薪年假;
2.年休假天數(shù)根據(jù)職工工作時間確定,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休年假10天和15 天的需出具社保繳納證明,工作年限以社保繳納為準。
4.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正常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5.年休假按自然年度計算,有效期為一年,不累計到下個年度。
6.出現(xiàn)以下情形的,不享受當年的年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 個月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
(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7.如果職工已享受當年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xiàn)了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
8.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有正常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一條 銷假
員工如因工作需要,提前結束休假,要到公司人事崗辦理銷假,否則出勤視為無效。
(篇三)
1 目的
為確保正常的教學與工作秩序,規(guī)范員工的考勤管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與培訓中心簽訂勞動合同或建立勞務關系,且在崗的員工和從業(yè)人員。退休返聘人員參照執(zhí)行。
3 權限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編制,分管領導審核,主任辦公會議審議批準。
4 引用文件
《**市企業(yè)工資支付辦法》、《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國家勞動總局關于制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guī)定〉實施細則的若干問題的意見》、《**市人民政府關于本市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期標準的規(guī)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國營企業(yè)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醫(yī)療保險局關于實施〈**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若干問題的通知》、《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jié)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公民放假有關工資問題的函》、《**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5 術語
公假,是指員工在工作時間內,經(jīng)批準,為履行國家規(guī)定必須履行的義務,根據(jù)國家或**市有關規(guī)定享受的假期。
探親假,是指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建立正式勞動關系的員工,與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制度規(guī)定的探望配偶(父母)的待遇。
醫(yī)療期,是指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單位依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不能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
調休假,員工因工作需要在國定假日值班所得到的假期。該類假期由行政管理部開具相關的調休單,員工安排調休時,向有關部門提交相應的調休單。
6 責任
6.1 行政管理部是員工考勤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制定、修訂及日常管理工作。
6.2 各部門是員工考勤管理的執(zhí)行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出勤統(tǒng)計;按照本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做好本部門員工的考勤工作。
6.3 部門經(jīng)理是本部門員工考勤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按照本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和授權,確定本部門兼職考勤員和工作職責;對本部門員工的請假、休假等,依據(jù)本制度的規(guī)定和授權,進行審核或審批。
6.4 部門兼職考勤員是本部門員工考勤工作的具體實施者。經(jīng)部門經(jīng)理指派和授權,按照本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如實做好本部門員工的日?记诠ぷ,包括員工出勤情況記錄、接受員工上交的各類假單;負責填報本部門員工考勤情況月度統(tǒng)計報表;傳達和貫徹本單位有關考勤工作的專題會議精神和工作要求等。
7 規(guī)定
7.1 作息時間
7.1.1 工作時間
本單位員工實行每周40小時工作制(即一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時)。特殊部門(崗位)的工作時間,在不違背每周40小時工作制原則的前提下,按照部門特點和實際情況,經(jīng)實施部門提出具體方案,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審核,主任辦公會議批準,可以實施特定的工作時間。退休返聘人員實行每周工作30小時工作制(即一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6小時)。具體規(guī)定為:
⑴ 一般員工(有特別規(guī)定的人員除外):上班時間為8:00--16:30(其中午餐半小時)。
⑵ 教學人員、教務人員:原則上按照一般員工的作息時間,實行坐班制。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在非工作日上班的,由部門領導安排其在最近的工作日調休,并在《員工考勤表》上做好相關的紀錄和標識。教學人員由單位安排送教到企業(yè)的,視同正常上班。
⑶ 食堂工作人員:上班時間為6:00--14:30(其中午餐半小時)。因工作需要,必須在其他時間上班的,由部門領導按照本制度有關原則精神做出規(guī)定。
⑷ 警衛(wèi)安保人員:上班時間為:日班7:00--19:00,夜班19:00—次日7:00。具體工作時間為兩天日班、兩天夜班、兩天休息,以此輪換。
⑸ 保潔輔助人員:上班時間由所在部門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做出安排。除臨時性質外,應將具體安排報行政管理部備案。
7.1.2 考勤記錄
7.1.2.1 每月2日(如遇周末或國定節(jié)假日則順延)為各部門《員工考勤表》上報日(見附件12.1《**汽車工業(yè)(集團)總公司培訓中心員工考勤表》)!秵T工考勤表》由各部門兼職考勤員填寫,經(jīng)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報送行政管理部。
7.1.2.2 部門兼職考勤員必須按員工的出勤情況如實考勤,按日登記,并將《員工出勤表》張貼在辦公室的告示欄上,做到公開、公正。兼職考勤員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或按本制度規(guī)定應履行而未履行有關規(guī)定的,視為兼職考勤員失職行為,由部門領導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按實際情況進行改正。性質嚴重的,除按實際情況進行改正外,取消兼職考勤員資格,調離工作崗位,并按《員工手冊》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相應的處罰。
7.1.2.3 對部門人數(shù)較多、下屬班組較多的部門,經(jīng)考勤主管部門同意,可以按照班組進行統(tǒng)計。由部門領導明確班組兼職考勤員進行考勤和統(tǒng)計,在月底前上交部門兼職考勤員,經(jīng)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一并報送行政管理部。
7.1.2.4 行政管理部對本制度的推行(或制度的修改),負有對各部門領導和兼職考勤員等相關人員進行業(yè)務培訓和指導的職責,并負責對各部門上報的考勤表進行審核。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糾正。對未履行職責、行政不作為等原因造成工作差錯的,應追究部門主管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7.1.2.5 請假以半天為一個記錄單位。如請假半天,在考勤記錄時記錄4,表示4小時;請假1天,記錄8,即表示8小時。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計,以此疊加計算。
7.1.2.6 員工享受各類假期均需辦理相關的請假手續(xù),并及時將請假申請或休假憑據(jù)交至部門兼職考勤員,由部門兼職考勤員在每月2日上報《員工考勤表》時一并報至行政管理部(注:使用調休單時,應將具體使用日期填寫在調休單背面)。
7.2 各類假期及請假審批規(guī)定
員工申請各類假期必須按照本制度有關規(guī)定,在辦妥請假手續(xù)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除病假(應由醫(yī)療機構出具疾病證明)、緊急事宜等本人確實無法親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外,各類請假原則上均應事先辦理并得到批準。未經(jīng)事先批準,擅自缺勤的,一律作曠工論處,事后不予辦理補假手續(xù)。因病、因緊急事宜等本人確實無法親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應電話事先向部門領導或上一級領導請假并得到批準。否則事后一律不予辦理補假手續(xù)。
請假審核采取逐級負責制,員工提出請假申請均由上一級領導負責審核,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主管以上人員申請各類假期,1天以內(含),由上一級領導核準;2天,由分管領導核準;3天以上(含),經(jīng)分管領導審核后,由培訓中心主任核準。具體假期的實行情況如下:
7.2.1 公假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為履行國家規(guī)定必須履行的義務,根據(jù)國家或**市有關規(guī)定,可以享受規(guī)定的假期。本制度所指公假,主要包括參加義務獻血、住房動遷、子女應征服兵役、已婚職工計劃生育手術等(見附件12.2《員工公假天數(shù)執(zhí)行規(guī)定》)。
員工請公假,需攜帶相關的證明材料,事先填寫附件12.5的《員工請假審批單》,由部門領導審核,行政管理部核準,辦理請假手續(xù)。
7.2.2 婚假
⑴ 員工本人結婚,憑結婚證明給予婚假3天。
⑵ 男方滿25周歲,女方滿23周歲初婚為晚婚。符合晚婚年齡的員工,增加婚假一周,共10天。雙方均晚婚的,婚假延長到15天。結婚年齡以結婚證書記載的登記日為準。
⑶ 婚假必須在結婚證書記載的登記日起一年內使用。
⑷ 分居兩地,赴外地結婚的員工,視路程遠近給予適當?shù)穆烦碳佟?/p>
員工請婚假,事先填寫附件12.5的《員工請假審批單》,由部門領導審核,行政管理部核準,辦理請假手續(xù)。
7.2.3 喪假
⑴ 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時,給予喪假3天。
⑵ 員工的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去世時可給予喪假1天。
⑶ 員工到外地料理父母、配偶、子女喪事的,除按規(guī)定給予喪假外,請假天數(shù)超出喪假規(guī)定天數(shù)的,可用帶薪年休假或調休假抵充;帶薪年休假或調休假抵充不足時,可以請事假。
員工請喪假,可在事后2個工作日內辦理,填寫附件12.5的《員工請假審批單》,由部門領導審核,行政管理部核準。員工外地料理喪事,需要用帶薪年休假或調休假抵充的,按照帶薪年休假或調休假的相關請假手續(xù)辦理請假事宜。
7.2.4產前假、產假、哺乳假、陪產假(統(tǒng)稱生育假)
7.2.4.1 產前假
女職工妊娠七個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計算),應給予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如工作許可,經(jīng)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y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員工請產前假,需醫(yī)院出具相關證明,且單位工作許可,方可申請。申請產前假需提前10個工作日,填寫12.5的《員工請假審批單》,由部門領導審核,行政管理部復核,培訓中心主任核準。
7.2.4.2 產假
⑴ 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女員工,單胎順產正常生育產假**天(其中,產前假15天,產后假7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24 周歲以上分娩)的初產婦增假 30 天;符合本條規(guī)定享受特殊假期的,應出示生產醫(yī)院的相關證明。
⑵ 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女員工,妊娠3個月內自然流產的,給予產假30天;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的,給予產假45天;7個月以上的,按正常產假給假。符合本條規(guī)定,可以享受特殊假期的,應出示就診醫(yī)院的相關證明。
員工請產假,如本人不能親自辦理,可委托家屬或培訓中心其他員工在假期開始后10個工作日內辦理,填寫附件12.5的《員工請假審批單》,由部門領導審核,行政管理部核準,辦理請假手續(xù)。
7.2.4.3 授乳時間
女職工生育后,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應照顧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喂養(yǎng))。每次單胎純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鐘,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喂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
嬰兒滿一周歲后,經(jīng)區(qū)、縣級以上醫(yī)療保健機構確診為體弱兒的,可適當延長女職工授乳時期,但最多不超過六個月。
7.2.4.4 哺乳假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jīng)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員工請哺乳假,需出具二級以上醫(yī)院保健機構開具的證明,提前15個工作日填寫附件12.5的《員工請假審批單》,由部門領導審核,行政管理部復核,培訓中心主任核準,辦理請假手續(xù)。
7.2.4.5 陪產假
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男性員工,可以在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個月內享受 1 天陪產假;若女方符合晚育條件(滿 24 周歲),可以在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個月內一次性享受 3 天陪產假。
員工攜帶嬰兒出生證明,填寫附件12.5的《員工請假審批單》,由部門領導審核,行政管理部核準,辦理請假手續(xù)。
7.2.5 探親假
7.2.5.1 探望配偶
已婚員工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與配偶不住同一省市,并且不能利用公休假期與配偶團聚的,每年可申請為期30天的探親假。
7.2.5.2 探望父母
未婚員工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與父母不住在同一省市,并且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父母團聚的,每年可申請為期20天的探親假。已婚員工與父母不住在同一省市,并且不能利用公休假期日與父母團聚的,每四年可申請一次為期20天的探親假。。
對符合國家規(guī)定可以享受探親假的,本人應至少提前15個工作日提出申請,并填寫附件12.3《員工探親假審批單》,由所在部門領導審核、行政管理部復核后,培訓中心分管領導核準。按照本制度有關規(guī)定,在辦妥審批手續(xù)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有關路程假、車費報銷等事宜,參照上汽集團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2.6 工傷假、醫(yī)療期及長病假
⑴ 員工因工負傷,經(jīng)醫(yī)療鑒定屬工傷的,其假期按照國家和**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⑵ 員工在合同期內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工作,經(jīng)醫(yī)療單位出具證明,可請病假,并按有關醫(yī)療期的規(guī)定執(zhí)行(見附件12.4《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執(zhí)行規(guī)定》)。
⑶ 長病假員工要求恢復上班的,必須先向行政管理部辦理復工手續(xù),由行政管理部安排其到指定的醫(yī)療單位復查,經(jīng)指定醫(yī)療單位出具“同意上班”的證明后,方可恢復上班。未辦妥復工手續(xù)的,一律不能復工;自行復工的,一律無效,主管部門應督促其按規(guī)定辦妥復工手續(xù)后,方可允許其復工。
員工申請該類假期,需填寫附件12.5的《員工請假審批單》,由部門領導審核,行政管理部核準。
7.2.7 帶薪年休假
7.2.7.1與本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員工,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可享受本單位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處在見習期、試用期的員工,原則上不得在見習期、試用期內使用帶薪年休假。
7.2.7.2行政管理部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員工帶薪年休假的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相關制度規(guī)定、審批帶薪休假假期、安排年度集中休假、調整休假作息時間等。
7.2.7.3 年休假天數(shù)
本單位員工帶薪年休假天數(shù)規(guī)定。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年休假:
⑴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產前假、哺乳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⑵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產前假、哺乳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⑶ 累計工作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產前假、哺乳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若已在當年享受年休假,已享受的假期則在次年予以扣除。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7.2.7.4 年休假假期安排
⑴ 培訓中心每年度安排適當?shù)募w休假,具體由行政管理部按照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制定,經(jīng)主任辦公會議討論批準后執(zhí)行。
⑵ 員工申請年休假在5天以上(除集體休假)的,應根據(jù)工作需要和教學工作的特點,提前5個工作日向部門經(jīng)理提出。部門經(jīng)理根據(jù)員工的申請,在確保正常教學與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做出安排,并事先辦妥休假手續(xù)(填寫附件12.9《員工帶薪休假審批單》,經(jīng)部門經(jīng)理審核,行政管理部核準),方可休假。未經(jīng)事先批準,擅自休假的,一律作曠工處理。
⑶ 員工因教學和工作需要,無法一次性休假的,經(jīng)部門經(jīng)理批準,報行政管理部同意,可以分期使用,授權所在部門經(jīng)理處置。對申請連續(xù)3天以上(含)年休假的,必須提前3天向部門經(jīng)理辦理休假手續(xù)(填寫附件12.9《員工帶薪休假審批單》,經(jīng)部門經(jīng)理審核,行政管理部核準)。3天以下的,至少應提前1天向部門經(jīng)理請假。經(jīng)部門經(jīng)理批準后方可實施。部門經(jīng)理對分期休假的,應做好記錄統(tǒng)計,按月匯總報行政管理部(見附件12.10 《員工帶薪分期休假匯總表》)。
⑷ 中層干部的年休假,由行政管理部在聽取本人意見的基礎上,在年初制定預安排計劃,經(jīng)分管領導同意后,在不影響教學和業(yè)務工作的前提下合理有序使用。中層干部年休假3天以下的,由行政管理部負責核批;3天以上(含)的,需提前3天填寫《帶薪年休假審批單》,報行政管理部審核,由分管領導負責審批,向行政管理部辦理休假手續(xù)。
⑸ 為確保本實施辦法的全面執(zhí)行,部門經(jīng)理應根據(jù)教學與工作的實際情況,在年初對本部門員工的年休假做出預先安排,并盡可能在教學和工作的低谷期安排員工帶薪休假。
7.2.7.5 年休假的使用
年休假原則上不得跨年度使用。如確因工作原因無法在年內使用的,本人應在當年的12月20日前,向行政管理部遞交延期使用帶薪休假的申請,經(jīng)部門經(jīng)理簽署意見后,報行政管理部審批。經(jīng)行政管理部批準后,可以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使用,但最晚不得超過次年的2月份。
7.2.8 事假
員工因私事確實需要本人請假處理的,經(jīng)單位批準可酌情請事假;員工在一年內,原則上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個工作日。員工請事假需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未經(jīng)批準擅自缺勤的,一律作曠工論處,事后不予補辦請假手續(xù)。
員工辦理事假請假手續(xù),需填寫附件12.5的《員工請假審批單》。員工請事假,1天以內(含),由所在部門領導核準;2天,經(jīng)所在部門領導審核后,由行政管理部核準;3天以上(含),由培訓中心分管領導核準。
7.2.9 調休假
員工因工作需要在國定假日值班所得到的假期。原則上應由行政管理部開具相關的調休單。
員工申請調休假,需事先征得部門領導的同意,上交相應的調休單(使用調休單時,應將具體使用日期填寫在調休單背面),部門領導在調休單上簽字確認后,報行政管理部備案。員工申請調休假3天(含)以上的,需填寫附件12.5的《員工請假審批單》報行政管理部審核,分管領導核準。
7.2.10 國定假日及紀念日放假
具體按照《全國年節(jié)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年修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3 續(xù)假
員工請假期滿應按時上班。逾期不上班的,一律作曠工論處。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確實不能按時上班的,應事先電話向部門領導報告,逾期1天的,由部門領導核準;2天,由行政管理部核準;3天及以上,須經(jīng)分管領導核準。主管以上人員,須經(jīng)培訓中心主任核準。經(jīng)事先核準續(xù)假的,當事人應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未經(jīng)事先批準,一律不能續(xù)假,事后也不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7.4 銷假
除短期請假外,員工在結束長假后(如生育假、工傷假、醫(yī)療期及長病假等),應向部門領導和行政管理部銷假。涉及工傷假、醫(yī)療期及長病假等需要由醫(yī)療機構出具證明方可上班的,行政管理部應認真履行審核職責,驗證有關證明,否則不予銷假。
員工在已準假期內,仍照常上班或提前上班的,應及時向所在部門辦理銷假手續(xù)。
7.5 假期的工資待遇
具體規(guī)定見附件12.6《各類假期工資待遇執(zhí)行規(guī)定》。
7.6 加班規(guī)定
按照本制度7.1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控制一般性加班。因工作必要,臨時增加工作時間的,部門領導應妥善處理好工余矛盾,主動關心員工的生活與健康,安排好員工調休。特殊情況確需加班且超過4小時以上的,應事先填寫《員工加班審批單》(見附件12.7),辦理報批手續(xù)。
7.7 對考勤違紀行為的處理
7.7.1 考勤違紀的認定
員工上班時間延誤30分鐘以內的視為遲到,應記錄遲到一次;延誤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的,以事假半天處理;延誤2小時以上的,作為曠工處理。災害性天氣、公交設施突發(fā)性事故,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遲到,不作違紀處理。
員工離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的視為早退,應記錄早退一次;提前30分鐘以上1個小時以內下班的,以事假半天處理;提前1小時以上下班的,作為曠工處理。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按照曠工處理:
(1) 未經(jīng)準許請假,擅自離崗半日以上的;
(2) 虛報請假理由或偽造、涂改請假證明以騙取假期的;
(3) 未經(jīng)準假,無故不上班的;
(4) 假期已滿,未經(jīng)續(xù)假,無故不上班的。
7.7.2 對遲到早退者的處理
對遲到或早退一次者,由部門領導給予批評教育。遲到或早退兩次者,扣發(fā)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5%。遲到或早退三次及以上者,扣發(fā)當月績效工資30%。
7.7.3 對曠工者或視為曠工者的處理
對曠工者除進行批評教育、責成做出書面檢查外,還應扣發(fā)工資。曠工1天,扣發(fā)當天的崗位工資、當月的績效工資。連續(xù)曠工5個工作日或一年累計曠工10個工作日以上的,屬于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篇四)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yè)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認真地執(zhí)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 各部門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jiān)督的義務。
第五條 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
第六條 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jù)。
第二章 具體規(guī)定
第七條 工作時間
1、本公司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般以8小時為標準,每月28天為全勤。
2、上午上班時間為8-12:00;下午13:-17:00。
第八條 遲到、早退
1、上班后15分鐘以內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5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5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jié)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警告、記過、直至辭退。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jīng)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 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請假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準,2天至3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經(jīng)理批準;部門主管、副總請假由總經(jīng)理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事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及時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并交人事部備案。
第十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jīng)部門主管批準,報人事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縣級以上醫(yī)院開據(jù)的診斷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jīng)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事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 事假
1、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jīng)部門領導報經(jīng)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3、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jīng)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jīng)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fā)。
4、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 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jīng)部門主管批準,交人事部備案。
2、婚假假期為7天。
第十五條 喪假
員工供養(yǎng)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jù)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主管簽字后,交人事部備案。
第十六條 曠工
1、未經(jīng)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和未按規(guī)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guī)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guī)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曠工1日扣3日工資。
2、連續(xù)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曠工4日或一年累計曠工15日者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人事部。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原《考勤制度》同時廢止。
(篇五)
一、管理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yè)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jù)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在職員工。
三、實施時間:
本制度自所有員工閱讀并簽收后予以公布實施。
四、考勤方法:
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的考勤辦法。
2、考勤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考勤人員統(tǒng)一管理,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jiān)督和管
理工作。
五、上班時間規(guī)定:
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每天計7.5小時。每月有2個周六上午9:00-11:30上班。工作日每天打卡兩次,上班和下班各一次。
2、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打卡、不遲到、不早退。
3、外勤人員可不打下班卡。
六、遲到考勤規(guī)定:
1、遲到:指在規(guī)定上班時間后一小時內到崗的行為。
2、個人一個月內第一次遲到罰款20元,第二次遲到罰款40元,第三次罰款60元。計算公式如下:
當月遲到累積罰款= (20*i)(其中n為當月累計遲到次數(shù))。
七、早退考勤規(guī)定:
1、早退:指在規(guī)定下班時間前一小時內離崗的行為。
2、無特殊原因,員工不得早退。
3、個人一個月內第一次早退罰款20元,第二次早退罰款40元,第三次罰款60元。
計算公式如下:
當月早退累積罰款= (20*i)(其中n為當月累計早退次數(shù))。
八、忘打卡規(guī)定:
忘打卡的,必須填寫《忘打卡審批單》(見附件1),需有同事證明,直接主管審核,上級主管核準簽字,否則視為曠工。
九、曠工規(guī)定:
1、遲到或早退超過1個小時以上的時間,無請假手續(xù)的,視為曠工。
2、缺勤半天(含)以上,返回單位上班后一周內未補辦請假手續(xù)或補辦手續(xù)未獲批準的,視為曠工。
3、請/續(xù)假未獲批準,即擅自不上班的,視為曠工。
4、以虛假理由請假并獲批準而不上班的,視為曠工。
5、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的,視為曠工。
6、曠工時間最小計算單位為0.5個工作日,不足0.5個工作日的以0.5個工作日計。
7、依照個人當月總薪計算出平均日薪,按其曠工者曠工時間,以個人平均日薪的三倍予以罰款。計算公式為:曠工日罰款=本人當月總薪/21.75天*3。
8、連續(xù)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或一年累計曠工達十二日者,公司可解除勞動合同,不發(fā)給資遣費。
十、外出公干規(guī)定:
因工作關系,外出公干的時間與上班時間重疊而不能打卡的,需填寫《外出公干審批單》(見附件2),直接主管審批,在外出公干完一周內交考勤人員方為有效。
十一、請假規(guī)定:
1、員工假期分為非申請假日和申請假日。非申請假日有國家法定假日、周末休息日等,申請假日有年休假、事假和非事假,非事假有婚假、產假、陪產假、計劃生育假、哺乳假、病假、工傷假和喪假等。
2、我公司員工要休申請假日(即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見附件3),并提前一周提出請假申請(緊急意外情況除外)。
3、3天內(含3天)由直接主管審批;請假超過3天的,由直接主管審核,上級主管
4、請假2天以上的(含2天),非緊急意外情況的,請假人需發(fā)郵件給所有人員說明請假原因、請假時間及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情況(含代理人安排)。
5、非事假假期結束,需提交相關證據(jù)資料向人力資源部門銷假。一個月內男性員工病假一天以內,女性員工病假兩天以內無需提供證據(jù)資料。
6、其他假期管理規(guī)定依照公司《員工手冊》(**年12月修訂版)及政府現(xiàn)時相關法律法規(guī)而定。
十二、考勤人員每周公開通報考勤異常情況。每月初公開通報上月考勤情況。
十三、經(jīng)總經(jīng)理授權可予員工免打卡(見附件4《免打卡人員審批單》)。
十四、中國大陸各地分公司和辦事處嚴格參照本制度實施,由負責人安排考勤,每月根據(jù)需要報總部人力資源部。中國大陸境外分公司和辦事處,由負責人根據(jù)當?shù)厍闆r,參照本制度安排考勤,每月根據(jù)需要報總部人力資源部。
十五、員工在本制度文稿上簽字即表示同意。
十六、公司人力資源部擁有對本制度的修改權、解釋權和廢止權。
(篇六)
為加強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工作時間,分為以下四種
A、辦公室: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
B、 涂層車間:7:30-19:30
C、 針織車間:7:30-11:30;下午13:00-21:00
D、 裁剪組:上午7:30-11:30,下午13:00-20:00
二、考勤標準
1、遲到、早退:
A、 于規(guī)定上班時間10分鐘內到職為遲到,遲到每次罰款5元;
B、于規(guī)定上班時間11-30分鐘內到職罰款20元/次;
C、于規(guī)定上班時間31-60分鐘到職按事假一天計;
D、于規(guī)定上班時間1小時以上到職按曠工半天計;
E、于規(guī)定上班時間4小時以上到職按曠工1天計;
F、 于規(guī)定下班時間提前1分鐘內離去為早退,早退每分鐘罰款5元;
G、 月遲到、早退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計(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2、 事假、病假(按本人工資總額/實際出勤天數(shù)計算):
A、 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B、 事假以半天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天以半天計;
C、 事假年累計達14天者取消其年假,達20天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D、 職工因疾病、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yǎng)時,可以申請病假;
E、 病假以半天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天以半天計;
F、 申請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醫(y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G、 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并進行醫(yī)療期時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 曠工:
A、 未經(jīng)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xù)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B、 遲到、早退超過1小時者視為曠工半天;
C、 一個月內累計曠工三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視為自動離職。
三、請假條例
1、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請假三天內由部門領導審批后交公司總經(jīng)理審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請。 請假人將經(jīng)過審批的《請假單》交到考勤人員處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2、 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者,須在上班后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電話/口頭請假者,須在到崗上班后第一時間補回《請假單》交至考勤人員處,否則視曠工處理。
四、 考勤管理
1、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登記(管理)出勤情況
2、辦公室人員每天到崗后,主動到行政部文秘處簽到(未簽到又無請假單者按曠工處理)。
3、如實登記實際到崗時間,不可補簽,亦不可代簽,違者罰款50元每次。
4、簽到時間:上班的前10分鐘內,下班的后10分鐘內(過期以考勤人員備注為準),
5、 每月16日統(tǒng)計當月公司考勤,17日下班前將考勤資料上報審批。
6、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考勤,應隨時掌握、經(jīng)常檢查職工出勤情況。
7、負責考勤工作的人員要堅持原則,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考勤登記和統(tǒng)計工作。
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公司全體職工要嚴以律已,互相監(jiān)督,確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嚴格要求,以保證本規(guī)定的實施。
(篇七)
一、總則
1、為了規(guī)范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所有員工。
二、考勤內容
1、公司考勤實行由辦公室管理的手工考勤表制度。
2、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必須遵守公司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3、員工按規(guī)定時間到(離)崗工作時間未經(jīng)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按曠工論。
4、考勤須知:
(1)15分鐘以內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視為早退。
(2)遲到15分鐘以上按曠工半日論。
(3)遲到、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半日論。
(4)因偶發(fā)事件遲到超過15分鐘以上經(jīng)辦公室查明屬實可準予補辦請假。對曠工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并按處罰制度罰款。
三、考勤表管理
1、辦公室要進行嚴格的考勤記錄,登記當日考勤表,不得后補,須使用統(tǒng)一的假期符號。
2、每日早晨上班時間(早7:00)準時到點名處排隊進行點到考勤,缺勤者按遲到或曠工辦理。
3、辦公室不定時到各部門查崗,應在崗而不在崗者,按曠工半日論。
4、員工因工作需要內部調動時,考勤表應由辦公室辦理調整。
5、因公出差,應于出差前到辦公室辦理人工考勤,出差結束后,需到辦公室報到。
6、考勤表由辦公室匯總后于當月月底上交財務部。
四、休假及其他假期
1、每月員工可公休2天,公休時需提前到辦公室申請,只限于周六周日。
2、其他假期需填寫《員工請假條》并經(jīng)總經(jīng)理審批。
3、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事假當天扣發(fā)當日工資。
4、病假經(jīng)公司指定醫(yī)療單位證明后,根據(jù)實際情況,由總經(jīng)理審批,核給病假,病假每日發(fā)10元補助。病假不可分割使用。
5、員工有3個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晚育(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獎勵7天;榧俨豢煞指钍褂,每日發(fā)10元補助。
6、工作滿三年以上,晚婚且一胎的女員工享有**天的連續(xù)產假,工作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產假60天,每日補助8元。工作不滿一年者不享有補助,按事假辦理。
7、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時,員工享有不超過3日的喪假,喪假每日補助10元,可在一個月內分割使用。
8、法定節(jié)假日由公司安排休假。
9、婚假、喪假、產假、病假需相關證明合格后,總經(jīng)理審批。
10、出門必須到辦公室打出門證,出門證由直接領導簽字,并注明事由、出門時間和返回時間。
11、請假流程:A請假員工到辦公室領取《員工請假條》B請假員工持單到本部門負責人審批C總經(jīng)理審批D請假員工持單到辦公室做考勤備案。
(篇八)
第一條 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jīng)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guī)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xù)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xù)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xù)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y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jīng)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4、病假工資發(fā)放,1-10天以內按照基本工資的30%發(fā)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資支付規(guī)定>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
第三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jīng)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guī)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guī)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 年假
1、根據(jù)<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shù)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 婚假
1、根據(jù)<婚姻法>的規(guī)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jīng)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婚假時間: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fā)。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 產假
1、根據(jù)<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jù)實際情況具體規(guī)定。 )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yī)院證明,經(jīng)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共計10天帶薪假期。 6、女職工享有**天有薪分娩假,假期從其申請休息之日起計算。工資按基本工資發(fā)放,不計發(fā)相應補貼及獎金。
第七條 喪假
1、員工供養(yǎng)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jù)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jīng)主管領導簽字后,報行政部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fā)放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
第八條 曠工
1、未經(jīng)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guī)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guī)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fā)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fā)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fā)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 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jù)<勞動法>的條款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的經(jīng)營 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輔助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09:00—18:00(午餐時間:11:30—13:00) 9:0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8:0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10分鐘以內的機會不予計算)。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xù)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jīng)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tǒng)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jié)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jīng)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 打卡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xù)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xù)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xù)且沒有證據(jù)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shù)據(jù)統(tǒng)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tǒng)一記錄。 第十一條 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xiàn)。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jù)實際情況統(tǒng)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xù)。經(jīng)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fā)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jù)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業(yè)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篇九)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yè)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規(guī)范考勤、加班及帶薪假期。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員工。
3.管理規(guī)定
3.1.工作制度 3.1.1 公司實行每日8小時、每周5天工作制度。執(zhí)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制度。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9:00—18:00),中午吃飯不超過一小時。 要求全體員工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3.1.2考勤制度 公司實行上、下班抽查制度。遲到早退的補班事項須自覺向行政人事部進行登記、簽驗手續(xù)。
3.2考勤設置
3.2.1遲到、早退及曠工定義
3.2.1.1遲到,上班15分鐘(含)以后到達,視為遲到。 3.2.1.2早退,下班15分鐘(含)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2.1.3離崗,在工作時間中途離崗時間超過15分鐘(含)。 3.2.1.4 曠工,在未提出有效申請,或提出申請未被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全天缺勤行為。
3.2.2 遲到、早退及離崗處理辦法
3.2.2.1遲到、早退或離崗在1小時(含)以內的按日工資的1/4扣款。如員工自覺進行登記后,并向主管提《補班申請》單,經(jīng)主管同意后可用延遲下班時間(不少于遲到時間)來沖抵3日以內的遲到、早退或離崗時間,可免予扣款。
3.2.2.2遲到、早退或離崗1小時以上3小時(含)以內,按日工資的1/2扣款。
3.2.2.3遲到、早退或離崗3小時以上,按一日工資扣款。 3.2.2.4 曠工按日工資的1.5倍扣款。
3.2.3因公請假(銷假),由總經(jīng)理批示。因私請假需提前1個工作日申請,并填寫請假單。未提前申請的,
按3.2.2處理。
3.2.4 全年帶薪假期不足以扣除請假,遲到、早退或離崗的,按日計算,以工資的1.2倍在年末工資中扣除。
3.3加班管理
3.3.1加班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jié)假日或公司規(guī)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guī)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計劃內或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jīng)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3.3.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guī)定
3.3.2.1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延時工作在2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另計加班。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2小時以上按實際時間填寫。充抵遲到、早退和缺勤的《補班》延時工作不作為加班。
3.3.2.2員工加班應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向主管提出申請,因無法確定加班工時的,應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員工非特殊情況不得拒絕加班。 《加班申請表》經(jīng)部門經(jīng)理審核同意,報總經(jīng)理批準后有效。 《加班申請表》必須事前上報有效。如遇特殊情況,也必須在一周內上報至總經(jīng)理批準。
3.3.3 加班補償辦法 員工加班可換休帶薪假。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1.5倍換取帶薪假。
3.4 員工申請事假、病假辦法 員工需提前申請病假和事假(包括婚假、旅游等各種原因的事假),并可用帶薪假期充抵或調休。
3.5 帶薪假期計算和使用辦法
3.5.1公司為員工提供每年7日的帶薪假期,按工作7周休一天計算,每年不大于7天。計帶薪年假(不含換休假)每年的年末作為結算點,需在當年內使用。當年未使用的,可延續(xù)并累計到下一個年度的春節(jié)前使用,過期的帶薪假期按員工自動放棄處理。 帶薪假最小計算單位為半日。
3.5.2為了公司合理安排工作計劃,員工使用帶薪假期需提前15個工作日提出申請(病假和突發(fā)事假例外),需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方能生效。
3.5.3因工作需要,公司有權拒絕員工提出的帶薪假的申請。對帶薪假期即將過期的,公司不得拒絕。
3.5.4連續(xù)使用8天帶薪假,中間的周六周日計入帶薪假。法定節(jié)假日調休除外。
(篇十)
1考勤方式
全體員工實行指紋考勤。
2各崗位工作時間及考勤時間
2.1秩序維護員、監(jiān)控值班員及車場管理員的工作時間實行倒班制度。
2.1.1秩序維護員、監(jiān)控值班員的工作時間
白班:8時00分至16時00分,上班考勤時間為7時50分(含)以前,下班考勤時間為16時00分(含)以后。
夜班:16時00分至00時00分,上班考勤時間為16時50分(含)以前,下班考勤時間為00時00分(含)以后。
零點:00時00分至8時00分,上班考勤時間為23時50分(含)以前,下班考勤時間為8時00分(含)以后。
2.1.2車場管理員的工作時間
8時00分至次日8時00分,上班考勤時間為7時50分(含)以前,下班考勤時間為次日8時00分(含)以后。
2.2保潔員的工作時間
7時30分至16時30分,上班考勤時間為7時20分(含)以前,下班考勤時間為16時30分(含)以后,午休時間11時30分至12時30分。
2.3夜間值班經(jīng)理的工作時間
17時00分至次日8時00分,上班考勤時間為16時50分(含)以前,下班考勤時間為8時00分(含)以后。
2.4其他員工的工作時間
4月至9月:8時00分至17時00分,上班考勤時間為7時50分(含)以前,下班考勤時間為17時00分(含)以后,午休時間11時30分至13時00分;
1月至3月、10月至12月:8時30分至16時30分,上班考勤時間為8時20分(含)以前,下班考勤時間為16時30分(含)以后,午休時間11時30分至12時30分。
3非正?记
3.1遲到、早退
上班考勤時間延后5分鐘以內(含)的,視為遲到。下班考勤時間提前5分鐘以內(含)的,視為早退。無故不參加早會的視為遲到。遲到、早退者,每次扣發(fā)10元。當月考勤遲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含),扣發(fā)100元。
3.2缺勤
上班考勤時間延后5分鐘以外30分鐘以內(含)的、下班考勤時間提前5分鐘以外30分鐘以內(含)的,視為缺勤,按一天事假處理。上、下班忘記考勤3次以上者(含),視為缺勤1次。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內私自外出在30分鐘以內者(含),視為缺勤。
3.3曠工
上班考勤時間延后30分鐘以外的、下班考勤時間提前30分鐘以外的,視為曠工。上、下班考勤無故未錄入指紋5次(含)以上者,視為曠工1天。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內私自外出在30分鐘以外4小時以內(含)視為曠工半天,4小時以上視為曠工一天。
a)曠工半天扣除當月1天工資。
b)曠工1天扣除當月2天工資。
c)曠工2天扣除當月5天工資。
d)曠工3天(含)以上辭退。
3.4公出、出差
如因辦理公務不能參加考勤,須事前填寫《未考勤情況說明》,經(jīng)本部門、綜合部、總經(jīng)理審批通過后,方可做為考勤依據(jù)。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前填寫的,須在事后3日內補辦相關手續(xù),否則,月底不予補簽,視為忘記考勤。工作時間內外出辦理公務的,須事前報告主管領導,并在《員工外出登記本》上簽字確認,同時約定外出時限。如超過時限未能返回公司的,視具體情況,依據(jù)《考勤管理規(guī)定》中有關規(guī)定處理。
3.5串休
全體員工須按規(guī)定時間休息,如因特殊情況必須串休的,須在串休前填寫《串休申請表》,經(jīng)本部門、綜合部、總經(jīng)理審批通過后方可串休。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前填寫的,須在事后3日內補辦相關手續(xù),否則,月底不予補簽,視為曠工。
4節(jié)假日
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時間按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各部門值班由部門內部統(tǒng)籌安排,由綜合部負責匯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考勤時間參照各法定節(jié)假日值班通知,如無特殊規(guī)定,依然執(zhí)行《考勤管理規(guī)定》中各崗位的考勤時間。
5請假
5.1病假
5.1.1非工傷病假
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含)員工,每年享受帶薪病假3天,除此之外,均按事假處理。
員工休病假后,須將病志本、病情診斷書、醫(yī)藥費票據(jù)等交綜合部核實,附在《請假審批單》后。休病假一個月以上(含)的員工,崗位不予保留,身體康復后,員工回原部門待崗,待崗1個月后公司仍不能分配工作的,公司將做勸退處理。休病假超過3個月的員工,公司將做勸退處理,病假含計劃生育假(人工流產等)。
5.1.2工傷假
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傷,用人部門須在24小時內將工傷事故報綜合部,并附市級(含)以上醫(yī)院住院單或門診診斷書,由人事主管部門比照《工傷保險條例》有關條款辦理員工工資及休假事宜。
5.2事假
員工如有急事請事假,須提前1日提出申請,填寫《請假審批單》,部門主管批準后,須經(jīng)綜合部、總經(jīng)理審批通過后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因突發(fā)情況不能事前申請的,必須在返回崗位后3日內補辦完請假手續(xù),否則視為曠工。
員工每次請事假累計不準超過3天(含),每月請事假累計不準超過5天(含),如果每次累計超過3天或每月累計超過5天,將做勸退處理。
5.3臨時事假
3小時(含)以內能夠處理完畢請事假事項,并能夠保證及時返回公司繼續(xù)工作的,按照臨時事假處理。臨時事假影響正?记诘,須經(jīng)本部門、綜合部、總經(jīng)理審批后,方可做為考勤依據(jù),不予扣款。工作時間內因特殊情況需請臨時事假的,須事前向主管領導請假,并在《員工外出登記本》上簽字確認,同時約定請假時限。如超過時限未能返回公司的,視具體情況,依據(jù)《考勤管理規(guī)定》中有關規(guī)定處理。
請假超過3小時的,正常辦理請事假手續(xù),3小時以上4小時(含)以下的按半天事假處理,4小時以上的按一天事假處理。
每月請臨時事假影響正常考勤累計3次以上(含)的,按一天事假處理,5次以上(含)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臨時事假事前未經(jīng)批準的屬私自外出。臨時事假經(jīng)主管領導批準,但因特殊情況未能事前辦理手續(xù)的,須在3日內補辦完畢,否則,月底不予補簽,視為缺勤。
5.4產假
公司女員工申請產假須在預產期前3個星期提出,經(jīng)各級領導審批后方可休假。具體產假相關事宜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員工休假后,原工作崗位不予保留,休假結束后返回公司,重新分配工作崗位。
5.5婚假
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員工享有帶薪婚假,具體標準如下:
非晚婚:3天(自然天數(shù));
晚婚:10天(自然天數(shù))。女性23周歲以上、男性25周歲以上為晚婚。
員工須持結婚證向公司申請婚假,經(jīng)本部門、綜合部、總經(jīng)理審批通過后方可休假。
5.6喪假
對有家庭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去逝的員工,公司給予3天帶薪喪假(交通費自理)。
5.7法定假日:
5.7.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5.7.2春節(jié),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5.7.3清明節(jié),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5.7.4勞動節(jié),放假1天(5月1日);
5.7.5端午節(jié),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5.7.6中秋節(jié),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5.7.7國慶節(jié),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5.7.8國家法定的其它節(jié)日。
5.7.9如政府對法定假期進行調整,按政府法規(guī)執(zhí)行。
員工每年可享受以上法定假日,休息時間由公司和所在部門安排。
6相關要求
6.1全體員工根據(jù)各崗位考勤時間,在指紋考勤機上錄入上、下班考勤信息。(包含臨時事假、公出);
6.2如因遲到早退故意不打卡者,雙倍處罰;
6.3員工需辦理請假手續(xù)的,須事前到綜合部領取《請假審批單》,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病假要有醫(yī)院的病休證明及診斷書),經(jīng)本部門、綜合部、總經(jīng)理審批通過后方可休假。
6.4考勤員依照各崗位考勤時間,按時關閉指紋考勤機,檢查員工出勤情況(每天至少抽查2次),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上報主管領導。一旦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或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者,將嚴格處罰相關人員,同時,部門領導負連帶責任,受被處罰員工雙倍處罰。
6.5每月月初,考勤員負責及時采集并匯總員工考勤數(shù)據(jù),結合各部門上報的《請假審批單》、《串休申請表》、《未考勤情況說明》、《休假申請單》、《考勤月報表》、《加班申請單》等,將員工出勤情況登記在《考勤匯總表》內,同時,對考勤信息不完整的各種情況進行核實處理。經(jīng)考勤員確認無誤的《考勤匯總表》經(jīng)綜合部及總經(jīng)理審核后,做為計算員工工資的依據(jù)。
6.6員工加班按小時統(tǒng)計,加班須提前申請,填寫《加班申請單》,經(jīng)本部門、綜合部、總經(jīng)理審批通過后方可加班。加班工資隨月工資發(fā)放。
6.7考勤員要認真負責,做事公平、合理,嚴格執(zhí)行《考勤管理規(guī)定》。同時,定期將《考勤匯總表》、相關未考勤手續(xù)、《加班申請單》及當月電子版《考勤明細表》、《考勤匯總表》等內容進行存檔。
7相關文件
(篇十一)
為維護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進一步加強公司員工的考勤管理,嚴肅考勤紀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據(jù)國家相關政策法規(guī)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做如下規(guī)定:
一、考勤工作是一項基礎、獨立的管理工作,是計發(fā)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jù)。在考勤工作中考勤員是最高的管理者,任何人不論職務、年齡、資質的高低,均要服從考勤員的考勤管理?记诠ぷ饕钥记趩T的記錄為準,考勤員每天記錄一次考勤且務必真實、,客觀地反映考勤情況,不得漏記、私自變通、作弊自行修改或登記與實際不符的記錄等?记谟涗浺钥记趩T當日記錄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當事人需上報總經(jīng)理,經(jīng)批準后,考勤員方可對原記錄進行修改。
二、公司綜合辦公室人員工作時間為每周6天,每天8小時,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調配: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
1.原則上辦公區(qū)人員應在8:00到達公司,并爭取在8:05之前將所轄區(qū)域內的衛(wèi)生打掃完畢,8:10停止打掃衛(wèi)生(準備接待貴賓等特殊情況除外)。
2.生產部、后勤和部分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按相關專項規(guī)定執(zhí)行,工程部和業(yè)務部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未經(jīng)領導批準,而上班時間與正常工作時間不符的屬于異常情況,因故無法準時上下班者須及時致電行政部、考勤員或者部門負責人。
1.上班晚到30分鐘以內者或午休后遲到10分鐘以內者均按遲到論;
2.上班晚到30分鐘以上者或午休后遲到10分鐘以上者均按曠工半天論;
3.下班提前30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論;
4.下班提前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
5.上班期間未經(jīng)領導同意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視為脫崗。
6.曠工除上述處理外,另將給予公司內通報批評或以上的行政處理。遲到(Ⅲ)、早退(Ⅲ)、脫崗(Ⅱ)、曠工(Ⅰ)。備注:最高扣罰總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人月薪資總額,連續(xù)曠工三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10個工作日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7.未到開飯時間而準備或未到下班時間離崗等車的,每次按Ⅲ類違規(guī)處理。8.以下情況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后可以不做遲到或曠工處理:
(1)上班途中班車突發(fā)故障或臨時接送人員等其它特殊事件導致不能按時到達者。
(2)因大雪、大雨等自然因素或其它不可預見的道路原因導致道路堵塞、交通癱瘓等不能按時到達者。
(3)班車沿途站點均設有時間,所有人員應嚴格遵守,并盡量提前到所在站點等候,過期不候(若駕駛員執(zhí)意等候他人造成遲到的,責任由駕駛員承擔),乘車人自行解決交通方式按時上班。
(4)若因班車駕駛員個人原因導致班車晚點、全車人員遲到,駕駛員按Ⅱ類違規(guī),其他乘車人員可不按遲到。注:如遇以上情況,班車到公司后,駕駛員應和車輛主管一起及時到行政部說明遲到原因,由行政部將處理方式通知到考勤員處。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四、請假:員工因個人原因需請假時,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經(jīng)批準后可以請假,但應遵守以下原則:
1.業(yè)務部人員請假按業(yè)務部規(guī)定執(zhí)行,最終由業(yè)務部經(jīng)理批準即可。業(yè)務部后勤不在此列。
2.后勤人員(門衛(wèi)、食堂、內勤)請假按行政部辦公室要求,最終由辦公室主任批準即可。
3.以上人員以外任何員工需要請假時均需先寫《請假申請單》,部門員工三天(含)以內請假,需部門負責人審批,三天以上請假,除部門負責人審批外,須總經(jīng)理審批;部門負責人請假需總經(jīng)理審批。
4.所有《公司員工請假單》需人力資源部簽收方算完成請假手續(xù)。
5.假別:
(1)事假: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事假為無薪假。
(2)病假:辦理病假須提供相應的醫(y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病假按基本工資的70%發(fā)放工資。
(3)婚假、產假、工傷假、喪假、年假根據(jù)國家法律和相關條文參考執(zhí)行。
(4)調休假:因工作原因耽誤正常休息的(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允許調休,可抵事假。
6.若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書面請假者,可在上班前電話請假(程序同第6條書面請假)。上班后半個工作日內將書面請假手續(xù)補齊。否則可按Ⅲ類違規(guī)直至曠工處理。注:本條特殊情況是指突發(fā)事件,或不能提前預料的事件。若可以預料的事件不在此列。
7.每月上報考勤時,考勤員必須將《請假申請單》和考勤中所劃請假一一對應(Ⅲ)。
8.請假人員中途提前終止假期者,應于上班后第一個工作日內到考勤員處領取假條銷假,經(jīng)部門經(jīng)理(主管)簽字同意后,將假條交到考勤員處。
9.在遇到前一工作日不能預料的突發(fā)性重要事件確需早上直接外出處理的,需經(jīng)主管領導批準后通知考勤員暫記,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10.上班時間不得外出辦私事。若遇特殊情況需外出,須例行請假手續(xù)填寫《請假申請單》交考勤員處。否則按早退、曠工處理
五、加班:
公司不提倡加班,超出上班時間的工作時間公司將按勞動法規(guī)定,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日常加班費不低于工資的150%;休息日加班費不低于工資的200%,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費不低于工資的300%)。
1.逢休息日、節(jié)假日因工作需要,領導安排或個人工作需要的加班,在上班后一個工作日內加班人員應填寫《加班申報單》并由部門經(jīng)理簽字,部門經(jīng)理以上人員加班由總經(jīng)理簽字!都影嗌陥髥巍泛炞趾蠼坏娇记趩T處,否則可不按加班處理。2.因工作需要進行連續(xù)加班,連續(xù)加班不跨周末的,在連續(xù)加班結束或中斷后一個工作內按程序上報,若跨周末,在每周一按程序上報。
3.行政系統(tǒng)(辦公室、財務、工程、業(yè)務、駕駛員)在正常工作時間下班后,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時,不超過半個工作日時間段的,不計零星加班。
4.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且工作時間在四個小時以上(含四小時)者,由本人填寫《加班申報單》,如實填寫清楚加班時間、事由等項目,經(jīng)部門主管簽字批準后交考勤員處方可按加班計算。
5.零星加班和零星請假皆不做累計計算,均于當月結清。
六、員工因公出差須于出差前一天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并通知考勤員,出差結束后須在第一個工作日內填寫《員工實際出差證明》,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備案,出差途中逢節(jié)假日加班,考勤員按正常考勤處理。
七、法定節(jié)假日
1.元旦1天2.春節(jié)3天3.國際勞動節(jié)1天4.國慶節(jié)3天5.清明節(jié)1天6.端午節(jié)1天7.中秋節(jié)1天8.婦女節(jié)0.5天(女員工)
八、職責分工
1.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直接負責本部門員工勞動紀律和員工規(guī)范的執(zhí)行與管理。
2.部門負責人負責督促及指導本部門員工辦理外出登記、請假及出差等公司規(guī)定的各項手續(xù)。
3.對無故不上班的員工,超過三日的須及時報行政部。應報未報,該部門負責人按Ⅰ類違規(guī)處理。
4、人力資源部負責分類存放、妥善保管各種原始考勤資料,保存期限為一年。
九、獎懲措施:
1.獎勵:全年內無請假、曠工的(婚喪假、產假除外),給予公司范圍內通報表揚一次。
2.懲罰:若有曠工發(fā)生的(含半天),半年內薪酬不得向上浮動、級別不得晉升。
備注:(Ⅰ)類違規(guī)罰款五十元(Ⅱ)類違規(guī)罰款二十元(Ⅲ)類違規(guī)罰款五元凡公司規(guī)定中標注此類符號,不做另行規(guī)定的,若有違規(guī),均對應執(zhí)行。
十、本規(guī)定自簽發(fā)之日起實施,原相關規(guī)定與此沖突的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篇十二)
一、總則
為規(guī)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yè)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jù)可依,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我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智庫|專題]。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管理規(guī)定
(一)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休息日:單雙休輪換,單休時周六/日(其中一天);
夏季令上午8:30---12:00
冬季令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下午13:00—17:30星期六、星期日早上推遲半小時,上班時間為9:00,其他同上。如公司有重要事項,另行安排。
2.打卡考勤制度
(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2)打卡次數(shù):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二)違紀界定
1.在規(guī)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在半小時內的,第一次給予20元罰款,第二次給予50元罰款,第三次給予100元罰款...第三次之后根據(jù)遲到次數(shù)增加罰款金額每次以100元遞增,當月遲到超過10次,將給予績效工資減半的處罰;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的,按照曠工半天論處。不請假外出或假期滿后未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獲批準)按曠工計算。
2.曠工:指未經(jīng)同意或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而不到崗的;不服從工作調動,經(jīng)教育仍不到崗的;曠工以半天為一個單位計算,并不作累加;曠工一日,負激勵300元,半日負激勵150元,月累計曠工3日視為自動離職。如因員工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員工需另外支付經(jīng)濟賠償。
3.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xù)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4.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睡覺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通過釘釘系統(tǒng)提交《請假申請單》。實行先申請后批準的原則,未經(jīng)上級批準或未在人力資源部備案的請假視為無效,并按曠工處理。
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fā)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jīng)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xù),委托他人代理手續(xù)的視為無效。
4.對病假、產假、陪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四)加班管理
1.定義:指在日常工作日內已保質保量完成定額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性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jié)假日、公司規(guī)定的休息日根據(jù)上級安排仍照常工作的情況。屬于本職工作范圍內的當天工作任務,當日沒有完成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屬于加班范圍。
2.申報:加班申請需在加班之前或者加班結束之后及時在釘釘加班申請中提交,需要選擇加班時段,填寫開始時間、結束時間,加班時長(加班時長最小單位以1小時開始,累計以0.5小時為單位,例:1小時,1.5小時,2小時......),加班事由以及加班工作內容。
(五)加班補助
調休:原則上,加班后優(yōu)先安排調休。
(六)值班管理
1.值班時間及人數(shù):節(jié)假日各部門根據(jù)需要安排值班,關鍵部門至少安排一人值班,當值人員請假的,需提前安排替代,當日無值班人員在崗或值班人員早退離崗的,每次對規(guī)定值班人員罰款100元。
2.值班職責:辦公室電話接聽,來訪登記,并做好記錄、傳達和安排,來訪人員接待工作,公司突發(fā)事件處理和匯報等。
3.值班紀律:
(1)值班紀律視同出勤紀律,值班期間確有特殊情況需申報行政部經(jīng)理批準,由行政部負責進行人員調整,未經(jīng)申請也不參加值班的人員,一律處罰100元
(2)被指定值班人員不得隨意調班,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必須確定換班人員,經(jīng)直接上級同意且到行政部備案方為有效,否則一律處罰50元。
(3)值班人員在離開前沒有檢查電源關閉及門窗情況,沒有確保安全,經(jīng)行政部檢查出在電源或門窗未關閉情況下即離開,處罰值班人員100元,嚴重者,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均由個人承擔。
(4)值班人員下班必須打卡,安排調休及考勤統(tǒng)計時將嚴格按照打卡記錄,對于值班期間遲到、早退的處罰辦法同日?记。
(七)加、值班時間折算標準
1.加班、值班時間按每次的實際時間折算,可累計。
2.加班、值班1小時內(含1小時)的不予折算,累計滿3.5小時可折算半天,滿8小時可折算1天,以此類推。
(八)調休制度
1.一周內調休時間累計不可以超過8小時,調休需在領導審批同意之后生效。調休需提前通過釘釘調休申請?zhí)峤,需要填寫開始時間,結束時間,調休時長(可選擇:1小時、2小時、4小時、8小時,以選擇的時長為準),調休事由。調休4小時以內(包
含4小時)的需在當天調休前申請,調休1天的需提前1天申請。
2.員工自行調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jié)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
(九)未打卡處理
取消紙質版《未打卡說明》,在釘釘使用中添加《未打卡說明》,因外出不能打卡的從釘釘提交《出差申請單》由直屬領導審批后提交至人力資源部備案;由于忘記打卡的,釘釘提交《未打卡說明》由直屬領導證明該員工未遲到或曠工,給予審批提交至人力資源部,若發(fā)現(xiàn)領導對員工進行包庇,將追究連帶責任,給予違規(guī)員工200元處罰,直屬領導給予500元處罰;每月給予3次未打卡機會,1次以上不給予滿勤獎;若違規(guī)超過3次,將給予負激勵25元/次。
四、各類假期規(guī)定
(一)病假
1.通過釘釘系統(tǒng)提交病假申請,請假類型選擇病假。病假需在病假結束后2天之內,提供三乙及以上醫(yī)院病歷或者醫(yī)生開具的建休單,來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按事假處理。
2.病假工資:入職不滿一年的職員不享受帶薪病假,一年以上享受2天帶薪病假。除帶薪病假外的病假工資按50%計發(fā)。
(二)事假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通過釘釘系統(tǒng)至少提前1天提交請假申請,待審批通過之后,方能休息,否則按曠工處理。事假申請需注明事假天數(shù),開始時間,結束時間,以及
請假事由,事假時間最小按半天計算。
2.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全額的100%。
(三)婚假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帶薪(基本工資)婚假;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天,婚假最長為5天。需攜帶個人結婚證原件,前往人力資源部備案,并通過釘釘系統(tǒng)提前一周提交婚假申請,請假類型選擇婚假,需在領導審批同意之后方可休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以結婚證作為休假憑證,婚假需自領結婚證之日起一年之內一次休完,逾期未休被視作自動放棄。對于新進公司的員工,在入職時已經(jīng)領取結婚證書者,公司視同已經(jīng)休過婚假,將不再另外享受婚假待遇。
(四)產假
產假為158天,其中產前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需提前至人力資源部備案,在休產假前通過釘釘請假申請?zhí)峤,請假類型選擇產假。
(五)陪產假
入職滿1年以上的已婚男性,可享受帶薪(基本工資)陪產假10天,入職未滿1年的員工陪產假為5天,需在釘釘系統(tǒng)提前3天提交申請,請假類型選擇陪產假,需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六)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給予3天的帶薪喪
假,員工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岳父母、及親兄弟姐妹)死亡給予1天的帶薪休假,喪假需提前電話告知部門領導及人力資源部,并及時在釘釘系統(tǒng)提交申請,請假類型選擇喪假。
喪假包括公休及法定假日在內,且只能一次連續(xù)使用。
(七)年假
員工在公司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假。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2年不滿3年的,年休假為8天;滿3年及以上的,年休假為10天。年假走紙質申請流程,從行政部領取年假單,領導審批通過之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方可休假。
(八)法定假期
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假期,如國慶、元旦、勞動節(jié)、春節(jié)等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公司有特殊需要的,服從公司需要。
五、考勤執(zhí)行制度
1.考勤統(tǒng)一由人力資源部實施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重處。
2.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定,若有不照規(guī)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jīng)查明,應連帶處分。
3.缺勤扣款:由人力資源部根據(jù)員工缺勤統(tǒng)計,在員工當月薪資中直接扣除。
4.全勤:當月統(tǒng)計遲到、早退、事假、病假、曠工、婚假、產假、工傷假、年假數(shù)字均為0,視當月全勤(以《《員工出勤考核統(tǒng)計表》為準),享有全勤獎100元。
七、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2.本制度自**年5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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