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尼得說“正義是欠債還債”。
蘇格拉底打比方:譬如說,你有個朋友在頭腦清楚的時候,曾經(jīng)把武器交給你;假如后來他瘋了,再跟你要回去;任何人都會說不能還給他。如果竟還給了他,那倒是不正義的。把整個真情實況告訴瘋子也是不正義的。當原主頭腦不正常的時候,無論如何不該還給他。
這樣看來,西蒙尼得所說的“正義是欠債還債”這句話,是別有所指的。如果雙方是朋友,又,如果把錢歸還原主,對收方或還方是有害的,這就不算是還債了。那么,我們欠敵人的要不要歸還呢?
有人理解認為:朋友之間應該與人為善,不應該與人為惡。敵人對敵人所欠的無非是惡,因為這才是恰如其份的。
蘇格拉底理解認為:正義就是給每個人以適如其份的報答,這就是他所謂的“還債”。
至此一段,可看作暫時對“什么是正義”的認可。
而接下來,則是漸進討論“正義有用與無用的時候”。
蘇格拉底得出的一觀點:正義平時在“訂立合同契約,合伙關系”在滿足這些需要,獲得這些好處上是有用的。
蘇格拉底把“正義有用的時候”趨向于“靜”的狀態(tài),或者可以說是“和平”的狀態(tài)。他讓對話者的思想糾結:當你要妥善保管錢、盾、琴或者其他東西暫時“靜”的時候,人們合伙,正義的人才是一個較好的伙伴,但在利用這些東西的時候,商人、軍人、琴師的技術就更有用了?梢哉J為,正義在你所信任的人或事物上是有用的,像聯(lián)友。
因此蘇格拉底反問道:這么說,所有的事物統(tǒng)統(tǒng)都是這樣的嗎?——它們有用,正義就無用,它們無用,正義就有用了?如果正義僅僅對于無用的東西才是有用的,那么正義也沒有什么了不起了。
至此,我看的還是有點不著邊際,似是而非。難道正義不能存在于“對抗”“分歧”“戰(zhàn)爭”的狀態(tài)。盡管,確實很多戰(zhàn)爭的發(fā)生從第三方態(tài)度來說沒有誰方正義之戰(zhàn)說。所有戰(zhàn)爭的發(fā)生,都沒有“正義”存在可言?
接著,蘇格拉底從另一個側面來說明:對于那些不識好歹的人來說,傷害他們的朋友,幫助他們的敵人反而是正義的——因為他們的若干朋友是壞人,若干敵人是好人。所以,我們得到的結論就剛好跟西蒙尼得的意思相反了。
蘇格拉底看似自然而然,毫無痕跡地把“敵人”和“朋友”放大了。這樣看來,這里的關系是絕對的一對一,是兩邊的位置,不存在任何中立方。舉例說:A和B是對抗方,C、D、E。。。就只有兩個選擇,要么在A方,要么在B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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