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賞忠厚之至論》是蘇軾二十一歲考進士的試卷文字。宋人曾作為逸話流傳,說歐陽修主持嘉祐二年的禮部考試,請詩人梅圣俞閱卷,梅閱此文后以為有“孟軻之風(fēng)”,薦于歐陽修。下面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guān)于刑賞忠厚之至論文言文翻譯的相關(guān)資料,歡迎閱讀!
刑賞忠厚之至論
宋代:蘇軾
堯、舜、禹、湯、文、武、成、康之際,何其愛民之深,憂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長者之道也。有一善,從而賞之,又從而詠歌嗟嘆之,所以樂其始而勉其終。有一不善,從而罰之,又從而哀矜懲創(chuàng)之,所以棄其舊而開其新。故其吁俞之聲,歡忻慘戚,見于虞、夏、商、周之書。成、康既沒,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猶命其臣呂侯,而告之以祥刑。其言憂而不傷,威而不怒,慈愛而能斷,惻然有哀憐無辜之心,故孔子猶有取焉。
《傳》曰:“賞疑從與,所以廣恩也;罰疑從去,所以慎刑也。當(dāng)堯之時,皋陶為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執(zhí)法之堅,而樂堯用刑之寬。四岳曰“鯀可用”,堯曰“不可,鯀方命圮族”,既而曰“試之”。何堯之不聽皋陶之殺人,而從四岳之用鯀也?然則圣人之意,蓋亦可見矣。
《書》曰:“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jīng)!眴韬,盡之矣?梢再p,可以無賞,賞之過乎仁;可以罰,可以無罰,罰之過乎義。過乎仁,不失為君子;過乎義,則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過也,義不可過也。古者賞不以爵祿,刑不以刀鋸。賞之以爵祿,是賞之道行于爵祿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祿之所不加也。刑之以刀鋸,是刑之威施于刀鋸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鋸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勝賞,而爵祿不足以勸也;知天下之惡不勝刑,而刀鋸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則舉而歸之于仁,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歸于君子長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詩》曰:“君子如祉,亂庶遄已。君子如怒,亂庶遄沮!狈蚓又褋y,豈有異術(shù)哉?時其喜怒,而無失乎仁而已矣!洞呵铩分x,立法貴嚴(yán),而責(zé)人貴寬。因其褒貶之義,以制賞罰,亦忠厚之至也。
譯文
唐堯、虞舜、夏禹、商湯、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的時候,他們是多么地深愛著百姓、深切地替百姓擔(dān)憂,而且用君子長者的態(tài)度來對待天下人。有人做了一件好事,獎賞他之余,又用歌曲贊美他,為他有一個好開始而高興,并勉勵他堅持到底;有人做了一件不好的事,處罰他之余,又哀憐同情他,希望他拋棄錯誤而開始新生。歡喜和憂傷的感情,同意和不同意的聲音,見于虞、夏、商、周的歷史書籍里。成王、康王死后,穆王繼承王位,周朝的王道便開始衰落。然而穆王還是吩咐大臣呂侯,告誡他使用“祥刑”。他說的話憂愁卻不悲傷,威嚴(yán)卻不憤怒,慈愛而能決斷,有哀憐無罪者的好心腸。因此,孔子把這篇《呂刑》選進《尚書》里。
古書上說,“獎賞時如有可疑者應(yīng)該照樣留在應(yīng)賞之列,為的是推廣恩澤;處罰時遇有可疑者則從應(yīng)罰之列除去,”為的是謹(jǐn)慎地使用刑法。堯當(dāng)政時,皋陶是掌管刑法的官。要處死一個人,皋陶三次說當(dāng)殺,堯帝卻一連三次說應(yīng)當(dāng)寬恕。所以天下人都害怕皋陶執(zhí)法堅決,而贊美帝堯用刑寬大。四岳建議:“鯀可以任用!眻蛘f“不可!鯀違抗命令,毀謗同族!边^后,他還是說“試用一下吧!睘槭裁磮虿宦爮母尢仗幩婪溉说闹鲝,卻聽從四岳任用鯀的建議呢?那么圣人的心意,從這里可以看出來了。
《尚書》說:“罪行輕重有可疑時,寧可從輕處置;功勞大小有疑處,寧可從重獎賞。與其錯殺無辜的人,寧可犯執(zhí)法失誤的過失!卑!這句話完全表現(xiàn)出忠厚之意?梢再p也可以不賞時,賞就過于仁慈了;可以罰也可以不罰時,罰就超出義法了。過于仁慈,還不失為一個君子;超出義法,就流為殘忍了。所以,仁慈可以超過,義法是不可超過的。古人獎賞不用爵位和俸祿,刑罰不用刀鋸。用爵位、俸祿行賞,只對能得到爵位、俸祿的人起作用,不能影響不能得到爵位和俸祿的人。用刀鋸作刑具,只對受這種刑的人起作用,對不受這種刑的人不起作用。古代君主知道天下的善行是賞不完的,不能都用爵位俸祿來獎賞;也知道天下的罪惡是罰不完的,不能都用刀鋸來制裁。所以當(dāng)賞罰有疑問時,就以仁愛之心對待。用君子長者的寬厚仁慈對待天下人,使天下人都相繼回到君子長者的忠厚仁愛之道上來,所以說這就是賞罰忠厚到了極點!
《詩經(jīng)》說:“君子如果高興納諫,禍亂就會快速止息;君子如果怒斥讒言,禍亂也會快速止息。”君子止息禍亂,難道有異術(shù)嗎?他不過是適時地控制自己的喜怒,不偏離仁慈寬大的原則罷了。《春秋》的大義是,立法貴嚴(yán),責(zé)人貴寬。根據(jù)它的褒貶原則來制定賞罰制度,這也是忠厚之至。
注釋
、庞跤幔河,疑怪聲;俞,應(yīng)詞也。
、茪g休:和善也。
、菓K戚:悲哀也。
、葏魏睿喝嗣,一作甫侯,周穆王之臣,為司寇。周穆王用其言論作刑法。
、上樾蹋盒潭^之祥者,即刑期無刑之意,故其祥莫大焉。
⑹賞疑從與:言與賞而疑,則寧可與之。
、肆P疑從去:言當(dāng)罰而疑,則寧可去之。
⑻士:獄官也。
⑼四岳:唐堯之臣,羲和之四子也,分掌四方之諸侯。一說為一人名。
、熙叄簜髡f大禹之父,四兇之一。
⑾方命:逆名也。
、雄葑澹邯q言敗類也。
、讶倘耍褐^性情狠戾之人也。
、异恚邯q喜也。
、渝祝核僖病
、跃冢褐挂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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